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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主持人被指强奸,性侵证据应如何认定?

近日,知名主持人钱峰被控性侵,引起不少关注。这名女子在推特上说,钱峰于2019年在他的住所强奸了他,并公布了一系列细节作为证据。不久,湖南卫视宣布该频道暂停所有工作,直到调查结果出来,舆论对此事反应激烈。

知名主持人被指强奸,性侵证据应如何认定?

图片来源:警方微博

8月24日晚,面对争议,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方简报称:该女子曾于2019年2月15日向警方报案,指控钱某强奸,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全面调查, 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强奸的存在,并于2019年3月15日决定不立案。针对有关妇女的最新指控,警方表示,他们可以向检方申请监督。

警方发布相关简报后,舆论迅速分歧。他们中的一些人认为,警方在2019年得出的结论是,"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存在强奸罪",这相当于钱峰"无罪"的证据。结果,男方很快将矛头指向了揭露此事的女客户,暗示对方是在"诬告"钱峰。同时,也有人认为,警方简报的内容只能说明现场没有留下足够的物证,法律上不足以对钱峰定罪,但钱峰到底是否对该女子有性侵,仍需进一步调查和澄清。

在大众的简单认知中,警方是否立案就是检验一个人是否犯有性侵罪的"黄金标准"。一般来说,如果有人因涉嫌性侵犯而被警方强迫,大多数人倾向于认为该事件是基本的"真锤"。但是,另一方面,警察没有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意味着有关人员必须是"无辜的"?现实可能比一些人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角度来看,在强迫猥亵、强奸等性侵案件中如何认定证据,判断案件性质,决定后续措施,是一个比较专业的问题,不一定与公众的直觉有关。在这方面,我们还需要通过法律专业来发展更全面的理解。

此刻,钱峰的案件仍处于争议状态,涉案妇女也表示,将提交新的证据,继续通过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利。相比之下,"阿里女员工被虐待"过去曾受到高度舆论关注,并且已经在案件中取得了进展,因此更适合作为案例来解释相关概念。8月25日,案件嫌疑人张以涉嫌强迫猥亵罪被检察院逮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仍在调查中。针对这种情况,一些律师在媒体采访中做了解读和分析。

据刘昌松的律师称,检方批准以强迫猥亵罪逮捕嫌疑人张,表明他必须被判处至少超过一次监禁。《刑法典》第23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开集会或者公开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况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比之下,王目前正受到监视。刑事拘留和监视住所是刑事案件发生后强制性措施,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进行,监视住所在指定住所进行。办案机关结合犯罪嫌疑人自身情况,方便掌握案件事实,便利这些因素的工作,选择强制措施。监控居所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转为刑事拘留。

控方和警方对张和王使用了不同的胁迫措施,表明两人有不同强度的犯罪行为证据,而张有相关证据,足以让检方提出可能的刑罚指控,而王某有文相关证据,仍需进一步调查。

那么,在强奸案中,证据通常如何识别呢?对此,广东志明律师事务所在其官网的一篇通法文章中写道:强奸证据一般首先考虑获取嫌疑人的体液,以及嫌疑人留下的关于被害人的头发、皮屑、纤维等线索、环境许可,还要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诸多线索,视频和视频也可以作为证据。不过,同一篇文章也提到:现代社交媒体高度发达,关于影视犯罪、网络、书籍等较多,有很多被告通过这些媒体了解到如何处理犯罪物证,比如犯罪现场破坏,会沾染上精美的衣服等彻底毁坏, 这些都给公安机关调查、收集强奸案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同时,受害者本人可能已经接受过多次治疗,例如清洁身体和医疗行为。这些都给公安机关处理和整理案件物证带来了困难。

基于这些实际情况,强奸罪确实难以确定。但是,仅根据间接证据对嫌疑人定罪并非不可能。作为回应,中国法院网于2016年公布了重庆的一起强奸案。在本案中,警方和检方没有发现太多强奸的直接证据,而是通过间接证据将他定罪。

在案件分析中,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指出,在刑事审判中,在没有直接证据或者较少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用间接证据来确定案件的主要事实,但要有严格的限制:间接证据被证明为真实,证据之间可以相互证实, 没有不加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惑,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使用间接证据的推理是合乎逻辑的和经验性的。

来源:新京报、人民法院网、广东志明律师事务所等

专栏编辑:张武 文字编辑:李林伟 标题 照片来源:Instagram 照片编辑:严

来源:作者:杨新宇,海运苏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