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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弱我有理”的法治观念,是时候改一改了

作者:风云锐评

最近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实在是理解不了,因此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一个旅行社组织人员到宣城旅游,在登山时有多多人遭到雷击受伤。事情发生后,伤者家属扬言:当地旅行社必须给个说法。看到这样的要求后,网友们顿时蒙了,很多网友都表示,这是天灾人祸,与旅行社没有任何关系。其实这个方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游客伤亡的,旅行社不用承担责任。尽管如此,但是伤者家属为什么还会提出这样的无理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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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长久以来,大陆的法律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有一个不成文的习惯,那就是:谁弱谁有理。这个规定虽然是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一些弱势群体,但也因此衍生出一些法律问题,导致很多群众形成了一种不良的法治观念。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出现了很多法律怪象。比如说个别老人横穿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比如说网上出现的个别孩子做坏事之后,家长护短;还比如说现在网上争议较大的强奸罪认定标准等等。总之就是一个中心思想,那就是只要我是弱势的一方,我就有理,我不管自己的行为违法不违法,也不管什么规则不规则,只要我是弱势的,你就必须得让着我。这种思想一方面给依法治国带来了难处,另一方面也违背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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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群众的心里,仍然还存在我弱我有理的固有思维,给大陆法律的公平公正带来了极大的阻碍。比如前期有一个老人洗完澡之后摔倒受伤,起诉开浴场的一方安全措施不到位,并且请求赔偿,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比如我前期的文章里提到的,某个路人到别人的果园里偷水果结果掉到水渠里淹死了,结果这个路人的家属一纸诉状把果园的主人告上法庭,请求赔偿85万元,后来法院酌情判定赔偿15万。这样的判决无疑让很多纯朴的群众理解不了,也加深了社会不公,激化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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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遇到过一个类似的交通事故,一个车主正常在公路上沿右侧车道行驶,一位大妈骑着两轮电动车迎面行驶,可能是由于走神的原因,两者会车时,这个大妈直接从左侧车道亲逆行驶入右侧车道,与车主发生了碰撞。车主急忙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由于事情有完整的录像记录,本应该是大妈全责,但是交警同志出于好心对车主说:你的车子有保险,不如给你定个次责,你直接走保险,就行了。车主不愿意,明明是对方的责任,为什么说我是次责呢?我正常行驶,既没超速,又没违章。这时候交警同志说,我也知道应该是对方全责,但是我怕这个大妈理解不了,既受伤了还要自己出治,而且看他的样子家庭也不富裕,我怕她相不能,理解不了相关规定,后面会上访闹事,那样会给你和我都带来极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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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给你我添麻烦,也顺便给这个大妈减轻生活压力,就定你个次责,由保险公司全部赔偿。车主无奈的答应了,但是我们有没有考虑过一点,虽然交警和车主也是出于好心,但这种行为其实已经违法了,涉嫌保险诈骗,并且容易产生消极的社会影响,那就是我弱我有理的思想。原来大妈是不懂法的,通过这个事件就会给大妈造成我弱我有理的不良印象,以后那个大妈无论自己如何严重违反了交通规则,在她的观念里,也是必须要得到赔偿的。否则,她就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这虽然表面上看是照顾了大妈,但实际上却是给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带来了深远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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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这种情况在有的地方,某些方面得到了改善,但总体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就前期网上的消息来看,有行人闯红灯发生了交通事故,结果行人被判定全责的案例,这是法治的一个进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像这样判定的目前还不多,还没有形成一种良好的观念。但是我相信广大的人民群众心里都有一杆秤,他们能够明辨是非黑白,知道谁对谁错。就本文开头那个案件来说,当伤者家属请求旅行社赔偿时,很多网友调侃说:这事应该到天庭告,归玉皇大帝管,因为凡人管不了打雷下雨。甚至有的人开玩笑的说,以后出门先看看天气预报,如果做过坏事的就不要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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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很多网友的玩笑,但是也真实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想法,那就是他们始终保持着一种纯朴的道德观。是谁的错,谁自己承担责任,不要动辄就去讹诈别人。是啊,尽管当前大陆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但是事实上一些让人不理解,不能接受的案例却越来越多。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遵守传统的道德规范,但是有极个别的法律法规受西方思维的影响,已经脱离了中国的实情,不符合中国的实际,违背了中国的传统道德观念。这些法律因而也得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理解。我们比如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意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但是在现在在某些场景里已经成为了祸害孩子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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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国家相关部门也及时的发现了这个问题,正在一步步的改善这种不良的情况。从近些年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的修改,到两高出台的关于互殴的认定,以及我们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等等。都在不断的修改完善,都在向着符合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上前进,都在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我相信在不久之后,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随着人们法治素养的不断提高,这种不符合传统价值观,不符合人们纯朴道德认知的相关法条会越来越少,那时,我弱我有理的思维观念估计就再也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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