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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原院长张坚,一审被判15年

作者:京报网

去世两年后,9月14日,安徽省原高院院长张健在厦门中央法院一审处以有期徒刑15年。该男子被发现收受贿赂7179万多元,其中未遂2403万余元。

安徽高院原院长张坚,一审被判15年

2020年11月,张健在厦门受审

张健1955年9月出生于河南玉阳人,长期在湖北政法政体工作,历任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司法部副局长、司长、省高级法院院长等职务。

2013年1月,张健跨省新安徽,晋升为省立中学校长。他于2018年1月退休,次年8月倒台,并于2020年1月被开除党籍。

根据中央纪委发布的通知,张健除了敛财大笔资金外,非法进入私人俱乐部接待宴会,还非法帮助涉黑犯罪的犯罪分子减刑假释、再审、再审,破坏司法公正。

2020年11月,张健在厦门受审。2021年9月14日,厦门中央法院以贿赂罪公开判处张健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500万元。他在法庭上表示,他将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庭审认定:从1995年到2019年,张健利用职务便利和权势地位形成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合同、人员调职、案件审理等事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产共计7179万元, 其中2403万元实际上尚未获得,属于犯罪未遂。

法院认为,张健的行为构成贿赂罪,数额特别大,应当依法处罚。鉴于其受理部分财产属于犯罪未遂,对案件能如实供认的罪行,主动追究办案机关尚未掌握大部分贿赂犯罪事实的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返还赃物,涉案赃物大部分已追回案件, 有法定的、酌处的轻处罚情形,依法可以轻处罚。

法院随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原标题:安徽省原高级法院院长张健一审判处15年徒刑)

来源:长安街线人微信公众号|作者 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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