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平遥县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对张朝文等63位同志的表扬决定
最近几天,我县长期暴雨,给人民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10月7日晚,位于祥乐乡的磁窑河断堤,关键时刻,我局民警下令搬迁,积极参与汛灾救灾救灾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我司民警局面对灾害的勇气, 无私奉献优良品质,以学习先进典型,发扬先进事迹,受到党委局调研决定,在民警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警给予表扬。
表扬名单如下:
张超文, 张安东, 梁卓英, 王洪涛,
王刚, 邓伟珠, 贾跃轩, 冯鹏飞,
张志伟, 薛红英, 乔康, 吴进,
郭汉成, 刘增文, 赵浩轩, 杨凯,
崔江海, 范志轩, 马光强, 李泉,
雷芳毅, 乔建伟, 任超群, 贾英浩,
王茂兴, 王天文, 刘伟, 郭海光,
张志杰, 郭凤轩, 程杰, 龚志强,
王峰, 张华, 于永强, 雷继旺,
张磊, 侯建忠, 刘伟, 杨东轩,
白大林, 徐永谦, 赵良军, 李泽,
田凤元, 范磊磊, 李鹏, 姚凯,
张震, 赵鹏, 王强, 韩飞,
翟德宝, 杨斌, 赵金福, 卢志琪,
翟新洲, 梁泽轩, 王晓东, 龚文喜,
于忠军, 赵国栋, 任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