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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见倾心,纳倡女入曹门,是我一生的幸运——乱世奸雄传(10)

作者:三国历史很有趣

公元174年,是我人生的转折点,179年亦是如此。

说来也巧,这几年里出生的娃娃,很多都成了名,文有周瑜、司马懿,武有孙策、马孟起,还有庞统、法正、诸葛瑾、吕蒙……算了,数来数去,都是我的冤家对头……

回首我之初仕,整治京北、惩处狂徒、安善良民、兴修水利、去末归本……功绩虽然不多,好在名声已经打出去了,这对我的帮助不可谓不大。

离别洛阳之时,我踌躇满志,或许对于“去官之人”来说有点不恰当,可我自己并不这样想。

回到谯县,便是魔王,不用再去理会繁杂的社会关系,更不用去浸染官场中的乌烟瘴气,只管寻欢作乐,好生快活。

一天,谯地来了一户倡家,其中有位倡女,令我一见倾心,其技艺很是不错,曼妙的身姿、轻盈的舞步……

想歪了的诸君,请自行面壁!汉时倡女并非卖身,或者说不特指卖身,倡为唱,由此可知,倡家是以歌舞为业的家庭,而女,是指未婚女子,已婚则为妇,所以已婚的歌舞从业者,为倡……可怜博大精深的中国语言文化……

彼时,夏侯惇也于一旁观赏,这家伙的性子实在是直了些,见我醉心的模样,便让我纳了那姑娘。

或许是曾经的名声不太好,当众人听闻此言,不劝反笑,认为我不敢这样做。的确,以我的家世,是不能领一位倡女进门的,如若一意孤行,恐家族难容,夏侯惇虽出身名门,可早已不再显赫,说出此话倒也正常。

其实,我本就有意纳其为妾,索性起身,手指那位倡女道:“她早晚是我的”!

大丈夫既然宣之于口,便不能轻易食言。可问题是,该当如何呢?聪明的我,学起丁氏,也就是我“贤妻”那一套,一哭二闹三上吊,终于让族中长辈松了口,答应纳之为妾。

自此,倡女出身的卞姑娘,走进了我曹家的大门,日后,成为了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女人。

当然,说来霸道,我虽单方面提出纳妾,卞姑娘却不得不从,因为身份地位太过悬殊,即便择死,也并非易事,一旦家人受此牵连,那么时人是不会同情的,反而指责她不孝,汉时以忠为最重,其次便是孝,子从父、弟从兄,活着赚钱奉养,死了送钱陪葬,所以汉墓……

卞姑娘稍有不同,其父母早亡,携幼弟卞秉与家中长辈四处飘零,甚是可怜。

借此狡辩,哦不,借此争辩一下,我所霸占的妇人,不是寡就是惨,比如与关羽争抢的杜夫人,那是秦宜禄抛妻弃子,娶了袁术安排的东汉宗室之女,否则秦朗长大之后必会杀我泄愤,何进的孙子何晏亦是如此,我纳其母杜夫人时,何进的儿子已经死了。

好啦,闲话就说到这里,不然骂声止不住……

得到卞姑娘之后,我开始转运,不仅升官发财,还子孙满堂。当然,前五年是没有的,卞氏聪慧,不想惹丁氏怨恨,直到曹昂长大成人,才敢去完成当时女人的使命。这都是后话,咱们慢慢聊吧,如果我还能坚持的话……

因一见倾心,纳倡女入曹门,是我一生的幸运——乱世奸雄传(10)
因一见倾心,纳倡女入曹门,是我一生的幸运——乱世奸雄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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