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自学java,刚刚入门
由于在大学的时候学过c语言,前面的内容感觉难度还不是太大,看书加做题基本都能理解。
跟着书的进度,在看完封装和继承之后,开始学习多态,关于多态的基本概念都能理解。然而学习Object 类的equals和toString()方法的时候,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改写Object 类的这两个方法,而不是在子类中新建一个 。新建方法虽然麻烦,但改写之后,如果要应用的话,必须要另外加上判断和转换两步,而且还引入了这么多的概念,绕一大圈,所以相比之下还是直接新建一个方法简单得多。
再看两遍,实在看不懂的话就只能先放着,继续学习后面的知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