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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无印良品的官司还在继续:日本无印良品不用赔钱,但也没拿回商标

作者:酒死了

记者|张新宇

编辑|建筑

北京未印制商品与日本生活方式品牌(更多消费者经常写的未印制好产品)之间的"商标战",结束了另一轮。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报道,7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北京就侵犯整份报纸与日本印刷品的纠纷重审申请。

无论是日本印制的好产品在棉织物、毛巾、床单、枕套和被子等产品类别中,目前棉公司所属的"无印花商品"商标构成侵权,都是上述法律纠纷的核心。

Interface Fashion此前曾报道称,日本产品在中国"失去了商标",至少在销售床单,毛巾和其他产品时。

2019年11月,日本母公司日本电安好产品有限公司及其中国子公司Unprint good Products Shanghai在针对北京Unprint good Products的商标侵权诉讼中败诉。该决定涉及第24类商标所涵盖的物品,包括棉织物,毛巾,床单,枕套和被套。

这意味着,在制作布料、毛巾、床单等标签时,日本日本玉印好的产品必须去掉"无印良品",只使用"无印良品"。

2019年,北京未印好产品及其母公司Cottonfield有限公司对上海非印制好产品公司提起诉讼,指控日本宇印好产品用于商店标志和商品的包装袋和交易工具中未印制好产品注册商标的同一标志属于在同一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行为, 而其注册的第24类"被子、毛巾"等"未印制好品"商标构成侵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要求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300万元。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上海公司和未印制好产品朝阳第三分公司在商店招牌、购物券、包袋上使用"未印制好品"商标,属于销售服务过程中的商标使用行为,与本案商标批准使用的商品不同或者近似。 且不构成对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驳回了北京未印好产品与棉田公司的诉讼。

此后,北京市无印刷好品再次上诉,要求二审,在二审中保持原有一审结果,再申请再审。上述最新裁决导致他的重审请求被驳回。

根据相关判决文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一、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被控侵权产品"毛巾""薄奎德"未使用"未印好产品"商标,标签未使用印好产品上海母公司注册商标"无印良品", 可以看出,上海公司第三分公司朝阳区没有印刷好的产品,其实"已经实现了商标权的合理规避"。

也就是说,其实直到今天,日本产品还不能用在布、毛巾、床单等商品上,"商标上"没有印制好的产品"。

未印好产品中国此前曾就相关诉讼向界面时尚发表声明,表示不会放弃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除了相关诉讼已经在进行中处理外,其母公司优品计划也提起了多起相关民事诉讼, 并就涉嫌侵权行为对公司及其加盟商进行行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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