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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老师要说:冤!冤!冤!周世虹委员说了半句错话、半句混话。

作者:司马大闸蟹

#头条创作挑战赛#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周世虹提出了“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建议,经罗翔老师法律论证后竟然无懈可击,完全超出了常识和预料。由于从法律理论或者道德层面都无法击破这一提议的合理性,因此罗翔老师就成了网暴的目标。

罗翔老师要说:冤!冤!冤!周世虹委员说了半句错话、半句混话。

政审不是法律,只是考公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或者说原则

实际上,“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这一提法很不严谨,甚至是错误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列举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这五种不能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之外,并无“罪犯子女不得考公”的规定,所以周世虹委员提出的建议原本就是一个错误的说法,为此争论也是毫无意义的。

罗翔老师要说:冤!冤!冤!周世虹委员说了半句错话、半句混话。

周世虹委员真正的观点在于政审这项制度

真正导致争论不休的是公务员考试要不要政审、所有的公务员岗位要不要向犯罪分子子女公开。

如果单纯地从法律角度来看周世虹委员的提议和罗翔老师的论证,他们的观点确实是正确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否定政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那就大错特错了。

错就错在法律没有认清自己的身份:法律是为政治服务的,是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保证根本利益而制定的。而政审,也是统治阶级为了根本利益得以实现所采取的另一项措施:凡是进入这个阶级的人必须要符合统治要求、体现根本利益。可见,二者在出发点和目的上都是一致的。法律和政审就像政治的两个儿子,无论是哥哥否定弟弟,还是弟弟否定哥哥,都是违背父亲意愿的。

罗翔老师要说:冤!冤!冤!周世虹委员说了半句错话、半句混话。

大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虽然阶层的范围有所变化,甚至扩大,但是这个属性至今也没有改变。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根本利益,既有制定法律、也采取政审的方式;既有“防”、也有“攻”的办法,不论是法律还是政审、是“攻”还是“防”,二者都是合理的。

政审制度恰好体现了“防”的一面:为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在招录聘用工作人员时,就要防范并设置相应的条件、提出相应的要求。周世虹委员撇开法律和政审的政治属性,认为犯罪分子子女虽然没有犯法,甚至不存在以后违法的可能,虽然合法,但不合理。以法律否定政审,就好像左手否定右手,实在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