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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翔老師要說:冤!冤!冤!周世虹委員說了半句錯話、半句混話。

作者:司馬大閘蟹

#頭條創作挑戰賽#兩會期間,政協委員周世虹提出了“消除對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建議,經羅翔老師法律論證後竟然無懈可擊,完全超出了常識和預料。由于從法律理論或者道德層面都無法擊破這一提議的合理性,是以羅翔老師就成了網暴的目标。

羅翔老師要說:冤!冤!冤!周世虹委員說了半句錯話、半句混話。

政審不是法律,隻是考公過程中的一個環節或者說原則

實際上,“消除對罪犯子女考公限制”這一提法很不嚴謹,甚至是錯誤的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列舉了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這五種不能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之外,并無“罪犯子女不得考公”的規定,是以周世虹委員提出的建議原本就是一個錯誤的說法,為此争論也是毫無意義的。

羅翔老師要說:冤!冤!冤!周世虹委員說了半句錯話、半句混話。

周世虹委員真正的觀點在于政審這項制度

真正導緻争論不休的是公務員考試要不要政審、所有的公務員崗位要不要向犯罪分子子女公開。

如果單純地從法律角度來看周世虹委員的提議和羅翔老師的論證,他們的觀點确實是正确的。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否定政審制度存在的合理性,那就大錯特錯了。

錯就錯在法律沒有認清自己的身份:法律是為政治服務的,是占據統治地位的階級為保證根本利益而制定的。而政審,也是統治階級為了根本利益得以實作所采取的另一項措施:凡是進入這個階級的人必須要符合統治要求、展現根本利益。可見,二者在出發點和目的上都是一緻的。法律和政審就像政治的兩個兒子,無論是哥哥否定弟弟,還是弟弟否定哥哥,都是違背父親意願的。

羅翔老師要說:冤!冤!冤!周世虹委員說了半句錯話、半句混話。

大陸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雖然階層的範圍有所變化,甚至擴大,但是這個屬性至今也沒有改變。統治階級為了維護根本利益,既有制定法律、也采取政審的方式;既有“防”、也有“攻”的辦法,不論是法律還是政審、是“攻”還是“防”,二者都是合理的。

政審制度恰好展現了“防”的一面:為了維護人民群衆根本利益,各級各類國家機關在招錄聘用從業人員時,就要防範并設定相應的條件、提出相應的要求。周世虹委員撇開法律和政審的政治屬性,認為犯罪分子子女雖然沒有犯法,甚至不存在以後違法的可能,雖然合法,但不合理。以法律否定政審,就好像左手否定右手,實在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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