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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卖银行卡赚快钱 被判刑1年罚款2万

作者:上游新闻

今天(21日),江津区法院上游记者获悉,法院近日审理并判刑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案件。

在去年11月的一次晚宴上,吴某遇到了张。张说,他需要很多银行卡来转账,并向吴某扔了一个"橄榄枝"。虽然知道张某可能在用银行卡做一些不正当的事情,但在得知张某愿意高价购买后,吴某还是同意了。

第二天,吴去两家银行办理储蓄卡、信用卡,还有两套银行卡以1400元的价格卖给了张。

去年12月,常驻广东省的莫女士向公安机关报告,她被"中安国际"网站引诱进入网络赌博,被骗了16万多元。经公安机关调查,用来诈骗莫女士收款账户的诈骗团伙属于吴某。吴某银行卡用于网络诈骗活动涉及21万元以上。

2月,吴某因涉嫌协助信息网犯罪活动被传唤到江津区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接受讯问。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警方根据案件情况,对吴某采取了强制措施,要求取保候审。

男子卖银行卡赚快钱 被判刑1年罚款2万

不过,吴还认为自己找到了赚钱的"新方法",今年4月,在知道程愿意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一套银行卡后,他找了一个绰号为"FatWa"的朋友,承诺要2000元收卡,让它帮拉人。"胖佬"随后发现公众以一套1000元的价格购买银行卡。通过这种赚取差额的方式,吴在取保候审期间卖出了9套银行卡,获利超过2.7万元。(程某某、"胖"、某人等案件要处理)。

男子卖银行卡赚快钱 被判刑1年罚款2万

今年6月,在被警方传讯后,吴某到达后如实认罪认罚。

近日,江津法院在审理此案后,吴某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为他人支付和解金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犯罪。吴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为此,江津法院以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吴某一年有期徒刑,处其罚款2万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

近年来,电信诈骗引发的悲剧不计其数。大量"真名假人"银行卡、电话卡被非法分子利用进行网络电信诈骗,对人民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一般市民必须注意自己的信息安全,不得出售、转让甚至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包括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号)、电话卡等。看似成百上千张卡的销售,可能带来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的电信网络诈骗。化疗贪婪片刻,成为犯罪的"同谋"。

上游记者徐琴江津法院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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