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暴露内衣或故意暴露身体部位,均属违法”!
一名叫凯西的女子,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外出时,三名女警察,给了她一张罚单,因为她穿的露脐上衣和牛仔短裤,触犯了当地的城市管理条例,而念她是初犯只罚了她25美元!当地警察局发帖称法律规定“任何人在任何公共场所,故意暴露内衣或故意暴露身体部位,均属违法”!
“精神美国人”嘴里的“自由美国”真的自由吗?这就是被打脸的节奏!
“故意暴露内衣或故意暴露身体部位,均属违法”!
一名叫凯西的女子,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外出时,三名女警察,给了她一张罚单,因为她穿的露脐上衣和牛仔短裤,触犯了当地的城市管理条例,而念她是初犯只罚了她25美元!当地警察局发帖称法律规定“任何人在任何公共场所,故意暴露内衣或故意暴露身体部位,均属违法”!
“精神美国人”嘴里的“自由美国”真的自由吗?这就是被打脸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