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评价他“夹辅高风”
有人评价他是清朝大儒、康熙知己
也有人评价他卖友求荣、实为“假名臣、真小人”
更有人评价他“学界蟊贼”
究其根源,李光地的毁誉参半,多半与全祖望的一篇名为《答诸生问榕村学术帖子》的文章相关,文章中称李光地
“初年则卖友,中年则夺情,暮年则居然以外妇之子来归,足称三案”
为什么这“三案”让李光地背负如此骂名?
这“三案”的真实性又从何考究呢?
初年卖友
“卖友案”在当时也叫“蜡丸案”,发生于平定三藩时期。
耿精忠屯兵福州,伙同吴三桂等人反叛清廷。
此时李光地与同乡好友陈梦雷正回乡省亲,于是就被迫任命伪政府官员。但不久李光地因“父病”为由逃离。
三藩平定耿精忠兵败后,陈梦雷同时也被清算并流放辽东。
后来据陈梦雷所言,当时两人为清军收复福州密谋计策,并由李光地用蜡丸带出福建。
可李光地却贪天之功,其“蜡丸疏”中并未提及陈梦雷本人。
但这仅仅只是陈梦雷的片面之言,这其中有没有陈梦雷的参与,还有待商榷。
再从“蜡丸疏”的内容来说:
李光地主张先攻江西赣州,佯攻广州,实则向东进攻福州。
而陈梦雷说的是先攻杉关,再由杉关进攻福州。
孰是孰非,不言而喻
再者,“蜡丸案”发生于康熙十四年(1675),陈梦雷却直到康熙二十五年(1686)才发表《绝交书》,恰逢李光地此时名声大噪,不乏有“蹭热度”之说。
还有身为叛军臣子,怎么可能仅仅是流放辽东,如果不是李光地的再三求情,恐陈梦雷早身首异处。
中年夺情
“夺情案”发生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四月,李光地母亲去世,按照当时习俗,应回乡守孝三年。
于是向康熙请假,康熙却以“提督顺天学政关系紧要”为由,让李光地在任守制。
一边是皇命难违,一边是违背孝道。
于是政敌们纷纷上书弹劾李光地,指责其贪恋权利,不肯尽孝。
更有甚者,直接将康熙置于两难之地,说皇上让李光地在位守制不过是试探,皇上是不会让臣子违背孝道,如若皇上坚持让李光地在任守制,恐天下人耻笑。
迫于无奈,康熙解除李光地的职务,要求其在京守制。如此看来,李光地陷于忠孝两难之地,并非本意。
外妇之子
关于这一问题,也有学者多方考究后认为,李光地的“私生子”一事仅为“市井浮说”,“捕风捉影,并无充分依据”。
换言之,这事从头到尾根本就不存在,种种传说流言泼脏水,没法细究,也没有细究的必要。
李光地生平最爱之事,便是举荐人才,如施琅、徐元梦、德格勒、汤斌、陈瑸、朱栻、李绂等,都是康熙朝举足轻重的人物。
但难免挡人财路,一旦被举荐之人行为不检点,就会被政敌无限放大。可即便如此,康熙还是非常喜欢李光地的。
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谕旨
“李光地居官甚好,才品俱优,擢升为文渊阁大学士”
李光地正式入阁拜相,位居权臣。
“义虽君臣,情同朋友”
康熙如此评价两人的关系。
对于李光地的贡献更是给予了高度评价
“久任讲幄,简任纶扉,谨慎清勤,始终如一。且学问渊博,研究经籍,讲求象数,虚心请益。知之最真无有如朕者,知朕亦无有过于李光地者”
康熙五十七年(1718)五月二十八日,李光地在京去世,享年77岁。康熙得知后心痛不已,感慨“君臣之契,特有深焉”。
历史长河,人无完人,孰能无过,功过同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