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狡猾、贪婪、野蛮……这到底是真实的狼还是人的偏见?

作者:凤凰WEEKLY
狡猾、贪婪、野蛮……这到底是真实的狼还是人的偏见?

文·王淼

加拿大作家法利·莫厄特刚刚开始写作《与狼共度》这部书时,狼其实并不是书中的主角。他最初接受的是去加拿大北部进行一项有关狼与北美驯鹿之间关系的调查,一方面考察北美驯鹿的现状,核实它们尚且幸存的数量;另一方面找出一些无可辩驳的证据,以证明北美驯鹿的数量锐减并走向灭绝,主要应该归咎于狼的掠夺。因为狼遭到太多人的投诉,一旦找到这样的证据,人类就可以毫无顾忌地诅咒狼,同时也为他们发起一场铲除狼的全面运动提供充足的理由。

然而,当莫厄特深入荒野,真正来到狼的栖息地,并对狼的家族进行跟踪观察时,却发现与他的先入之见大相径庭。狼并不是传说中凶残狡诈、贪得无厌的嗜血动物,恰恰相反,狼不仅能够相互沟通、传授知识,还可以传递爱意、表达感情。

莫厄特得出的结论是,狼绝不是造成北美驯鹿迅速灭绝的罪魁祸首。于是,莫厄特调整了自己的写作计划,他将狼提升为书中的主角,并对狼的社会性行为进行了深入研究,他做了与他的调查初衷完全相反的事情,而他的《与狼共度》亦因之成为史上第一部为狼正名之作。

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莫厄特与野生动物的缘分起始于三条鲶鱼。那时的莫厄特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他在一处水洼里捉到三条鲶鱼,并把它们养在祖母的老式马桶里,结果直接导致了凌晨时分他祖母和鲶鱼之间戏剧性的“相遇”。

这对他、对他的祖母、对那三条鲶鱼来说,都是一次惨痛的经历。这件事对他祖母的影响,就是从此之后不管什么鱼,一概不吃;对他本人的影响,就是它们使他从内心与动物王国里那些个头较小的生灵,产生了一种持久的亲近感,以至成为他事业开始的标志——促使他成为一名博物学爱好者,后来又成为一名生物学家,并最终踏上了通向狼窝的道路。由三条鲶鱼转而成为一名著名的生物学家,够神奇吧!

成为博物学爱好者的莫厄特,对自然界生物研究的醉心痴迷迅速升级,进而达到了生死难解的地步。莫厄特的个人志向是到动物的栖息地去研究活生生的动物,尽管他的多数同龄伙伴都倾向于尽可能远离活物,选择将自己关在无菌实验室中。但他却无法适应这股新潮流,以至当他的大多数同窗都已经有所建树时,他只能去亚北极贫瘠荒芜的大地,去追寻野生动物的踪迹。对于莫厄特的选择,很多人表示无法理解,他们当然不知道,这恰恰正是莫厄特刻意追求的目标。

与狼相遇

莫厄特是搭乘一架老旧的空军运输机抵达目的地的。他全副武装,如临大敌,除了一些必备的衣食用品之外,他还配有两支步枪、一支配有枪套和弹带的左轮手枪、两支猎枪和一箱催泪弹——不出意外的话,他准备用这些催泪弹迫使那些不情愿的狼离开它们的狼窝,以方便他随时击毙它们。单从莫厄特随身携带的武器也可以看出,他完全把狼当作凶神恶煞的动物,就像对待魔鬼一般地时时提防,小心防备,根本不敢有任何的疏忽大意。

亚北极地区原本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莫厄特刚刚落地不久,即失去了与总部的联系。因为多种大气条件的综合作用,有时功率很低的发报机的电波会跨越相当长的距离,莫厄特发出的电报居然被传送到秘鲁,然后被秘鲁的业余运营商通过商业手段转发至渥太华。而他的电文则被双重翻译彻底搞砸了,以至他被加拿大国防部和外事务部的官员认作是某个部门派出的特工,直到外事务部的一位秘书把这件事分享给他部门的一位高级官员,他们才证实了他的身份。

狡猾、贪婪、野蛮……这到底是真实的狼还是人的偏见?

莫厄特在亚北极地区遇到的第一个人类,是因纽特人迈克,这个年轻人是彼时这片大约一万平方英里之内的土地上唯一的人类居民。同样是这个年轻人,对莫厄特熟悉这片土地帮助甚多,更为关键的是,他对莫厄特重新认识狼的本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莫厄特第一次与狼相遇,是他偶然听到了一只哈士奇的叫声,而当莫厄特走近它时,却发现它是一只成年的北极狼。这只是一次短暂的不期而遇,莫厄特对狼的第一印象,是它最后飞奔而去的身影:身材瘦削,肌肉发达,身手矫健,动作敏捷,隐含着某种致命的力量。

真正观察到狼的活动,是他发现了狼窝,并亲眼看到它们的嬉戏。莫厄特架起望远镜,他本来以为被观察的对象会恼羞成怒或惊慌失措,却并未料到它们看起来相当放松和舒坦。

而当莫厄特在三次不同的场合,完全处于听任这些“野蛮杀手”摆布的形势之下时,它们却并没有试图把他撕成碎片。即便是当莫厄特贸然闯入它们的家园,看起来正对狼崽子们构成直接威胁时,它们依然保持着隐忍与克制。这不能不让莫厄特感到困惑难解,他也第一次对自己一直抱持着的“狼性”的概念产生了怀疑。

在莫厄特的工作笔记中,他为这家的公狼起了一个“乔治”的名字,为母狼起了一个“安吉丽娜”的名字。随着莫厄特越来越适应狼的家庭日常活动,他发现要对它们保持没有人情味的态度越来越难。他就此下定决心,要毫无偏见地走进狼的世界,学着去观察和了解它们,不再受限于它们被人类认为是什么样子,而是去发现它们实际上是什么样子。

重新认识狼

乔治是一头高大的、极具帝王气派的野兽,他的皮毛是银白色的,称得上举止优雅,风度翩翩。他是那种理想化的父亲,对家庭尽职尽责,饱含深情的同时也保持着一定的规则和尺度。乔治的妻子安吉丽娜则身材修长,近乎纯白,脸的周围长着一圈厚厚的翎颌,两眼分得很开,稍微有点斜视,看上去像个风骚女子。

这是一个理想家庭的一对理想夫妻,也是一对称职的父母。莫厄特非常尊敬和喜欢乔治,却深深地爱上了安吉丽娜,莫厄特甚至希望,能够在某个地方找到一位拥有安吉丽娜所有美德的人类女性。

通过长时间的观察,以及不断地向迈克和其他陆续赶来的因纽特人求证,莫厄特终于明白,原来成年狼不仅吃鼠类,而且很大程度上是靠吃老鼠来繁衍生息、养家糊口的。

更让莫厄特感到惊异的是,狼其实只吃生病弱小的驯鹿,有很多次,莫厄特近距离地看到狼是如何对驯鹿群发起突然围攻,并试图从中甄选出它们的目标的。而在更多的时候,狼不仅与驯鹿彼此相安无事,它们甚至可以和平地比邻而居,果然应了因纽特人所说的那句话:狼和北美驯鹿的关系是如此的密切,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整体,“因为北美驯鹿喂养了狼,但也正是狼才使北美驯鹿保持着强壮”。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莫厄特简直不敢相信,狼有时还会吃鱼充饥。它们跳进一条较大的水道,逆流而上,把前面的狗鱼慢慢赶进狭窄的地方,然后一举捕获这些狗鱼。可以说狼获取食物的多样性,即便比起自诩聪明的人类来也并不逊色。

为了验证鼠类的营养价值足以维持狼作为一种食肉动物良好的健康状况,莫厄特还亲自尝试吃鼠肉,因为只有通过对比实验才能够得出有效结论。如果有切实的证据表明他的新陈代谢功能在执行“老鼠养生法”期间保持正常,即足以证明狼也可以在同样的食物条件下正常生存和活动。

与狼的隐忍节制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人常常对北美驯鹿大开杀戒。即便是因纽特人迈克,每年也要杀死两三百只驯鹿,更不用说另外还有大量的印第安人、白人……仅仅在加拿大北部,就有至少一千八百名捕兽者,即便保守地估计,甚至直接把这些捕兽者减半,然后把迈克每年捕杀的北美驯鹿的数量减半,再把两者相乘,得出的依然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而捕兽者和他们的贸易商却众口一词,一口咬定是狼造成了北美驯鹿的迅速灭绝,莫厄特的调查揭开了事实的真相,让他们的谎言不攻自破。

还原狼的真相,就是反省人类自身

随着时间的推移,莫厄特对狼的了解越多,他就越是喜欢这种饱受人类诟病,甚至想要赶尽杀绝的生灵。他惊叹狼的天生聪明,它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能够接力传递北美驯鹿移动的信息,可以标明北美驯鹿准确的位置;它们收养失去父母的“孤儿”,就是那些失去配偶的同类,也会得到它们妥善的照顾和善待。一想到这些狼可能会发生什么不测的事情,莫厄特就感到一种难言的痛苦,尤其当他哪天没有看到安吉丽娜出现,他就会为它担心得要命。

莫厄特一天当中最快乐的时刻,就是看见几只成年狼围成一圈,一起抬起头“歌唱”的几分钟。这一场声音洪亮、慷慨激昂的合唱让他感动,他不仅乐在其中,而且怀着极大的快乐期待着它们合唱的响起——这是它们一天中的高潮时刻,也是莫厄特一天中的高潮时刻。

狼,是一口獠牙、嗜血成性的凶险与邪恶的化身,这是包括莫厄特在内,几乎所有的文明人曾经接受的教育和相信的观念。然而,通过莫厄特的所见所闻,却完全颠覆了人类以往的观念——狼从不以杀戮为乐,更不会暴殄天物,一旦获取了足够的食物,狼其实更愿意把剩下的时间用在陪伴家人、休息、交际或玩耍上,这一点就连人类也自叹不如。

事实上,狼非但并不是造成北美驯鹿濒临灭绝的罪魁祸首,反而在保护北美驯鹿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无可否认,狼有时也的确会出现一些反常的表现,让人类避之唯恐不及,这往往只是因为狼罹患了某种疾病,但人类却很少将狼的恐怖表现归结于它们的疾病,而是将其视为狼的本性。

世间万物原本就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莫厄特的调查已经充分证明,自然界中的狼出没非但无害,反而有益。然而,人类却一直在盲目地屠杀它们,而且常常试图为自己的恶行辩护,把最恶毒或最令人厌恶的品质统统归咎于狼的身上。

“屠杀的理由越少,诽谤的力度越大”,从而使得一个普通的谎言得到广泛而正式的传播,真相却被封锁和隐瞒了。而莫厄特的调查则不仅还原了真相,也促使人类反省自身。

“狼使我认识了它们,也使我认识了自己。”莫厄特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