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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曾国藩(89)

作者:洋光雨露

不一样的曾国藩(89)

第十二章

湖湘人才之喤引 大清陶澍第一人(上)

漕粮海运实赖“湖湘第一代铁三角”

陶澍领衔的“漕粮海运”成功,不得不提另外两位湖南同乡得力攘助,此二人是:贺长龄和魏源。

“漕粮海运”行动成功后,对从政有为之信心大增。陶澍又找魏源梳理了一下思路,又与贺长龄共举,一致对“组建经世派、振兴湖湘”之人生理想达成高度共识,自此“湖湘第一代铁三角”正式构建起来。

后再经精心谋划,陶澍与魏源、贺长龄等又一次成功推动“盐政”事务,一举解决了困扰大清多年之顽疾。陶澍亦因此被誉为继管仲、刘晏之后史上第三个伟大盐政改革者。

魏源(1794年—1857年),湖南隆回司门前人 ,与陶澍同出于岳麓书院 ,同乡同学又同道。且魏源和陶澍自幼都有“神童”之名(魏源其人还将在本书第二部《闯荡京城》中详述)。

陶澍7岁读书,8岁学诗,12岁作文。”魏源9岁应童子试 。陶澍25岁中进士,46岁封疆大吏,53岁擢两江总督。可谓青春得意,官场顺畅。魏源15岁中秀才,20岁考取拔贡,28岁考取举人 ,但却直至52岁才中进士 ,授任江苏东台知县 ,不仅科场不顺 ,官场亦多坎坷。

魏源和陶澍有世交之谊。陶澍年轻时随父游学四方,到过魏源家里。魏源祖父孝立公是位“隐居不仕 、笃行著邑”之长者 ,见陶澍年少聪颖 ,谈吐高雅 ,当即热情款待 ,并给予资助。那时魏源年仅几岁 ,彼此印象均不深。陶澍任江苏巡抚时 ,魏源之父魏邦鲁为属下县令 ,陶澍“礼遇之 ,不以小吏待也。”除上下级关系外 ,二人更是乡亲 、朋友。

魏源真正结识陶澍则是嘉庆十九年(1814年)。此年,魏邦鲁进京复官,魏源随父入京应付朝考和从师问学(此时曾国藩方才3岁,尚属幼童)。

道光五年(1825年),江苏布政使贺长龄延请魏源入幕,编辑《皇朝经世文编》。正是此年五月 ,陶澍由安徽调任江苏巡抚,三人始共处江苏一地,交往渐密(此年,曾国藩14岁,刚刚拜师欧阳凝祉,尚未入县学)。

当时,“东南之计,无如漕盐”,陶澍深为漕运 、水利以及盐务诸政所苦。而魏源 ,这个 以“经世致用”为己任之学者,对这些问题已深有研究。为此 ,陶澍常常放下巡抚身段,以老友身份 ,前往贺氏幕府向魏源求计问策。魏源亦毫不保守 ,陶澍每有所问 ,总将自己主张和盘托出。

道光五年(1825年)秋,魏源随陶澍、贺长龄去上海筹办海运。在陶澍主持的高端会议上,魏源力排众议,极力支持陶澍改革漕运主张,全面阐述了他本人所倡“以海运代河运、以商运代官运、因商用商”之策,以促进商品经济发展之观点。自此,奠定海运之计决意实施。

陶魏联手再度试水”盐政“

道光十年(1830年)秋 ,陶澍被授两江总督 ,兼理两淮盐政。

陶澍接任两江总督不久,经过调查发现“两淮盐务”沉疴难治,几乎处于瘫痪之境地。

一是官盐滞销而私盐猖獗。贪官污吏横征暴敛,乌烟瘴气,而百姓买不起盐,怨声载道。

二是两淮盐税亏欠严重,库储几乎全空。年复一年之恶性循环导致亏欠上缴税银和朝廷借款多达五千多万两(大致相当于现在的300多亿元),差不多相当于大清一年的财税收入。

三是盐价昂贵,民不聊生。官商勾结抬高盐价,甚至在食盐中掺入污泥、灰土等,导致食盐质量奇差无比——“以致江广之民,膏血尽竭于盐。家贫小户往往有兼旬弥月坚忍淡食,不知盐味者”。

意思是,很多贫民百姓几个月都不吃盐。盐是身体的必须元素,长时间不吃盐则导致身体健康问题频发、痛苦不堪。此时,两淮盐政已是巨型烂疴,都不想碰。烂疴意味着腐败严重,而腐败严重更意味着既得利益群体多,改革阻力极其巨大。

众所周知,盐帮与漕帮均是史上存在长达几百年之大帮。且帮派与朝野间利益交织、关系盘根错节,乃封建社会所存之两个潜在“黑社会”组织。且两淮盐商富甲天下,是明清之际两大商帮。

某种程度上,陶澍临危受命主持“盐政改革”之艰难性和重要性一点都不下于改开之初某(D)公赋予强人朱(zhu)宰辅时期之“国企改革”攻坚之难。

魏源闻讯后,写与陶澍诗曰:

今代麒麟阁 ,

清秋鹤发翁。

指挥当世事 ,

质朴古人风。

盛赞陶澍之人品 、名望和才干 ,对其擢升为两江总督 ,则表达了热烈祝贺和殷切期望 ,并明确表示:“每欲追风去 ,甘为汗漫游。”愿随陶澍轰轰烈烈大干一场。

当时,淮南、淮北盐法凋弊,陶澍正欲彻改盐政,正需要人才,看到魏源之言,便邀请魏源入幕筹办其事。道光十一年(1831年)九月,通过与魏源、贺长龄等人的反复磋商,陶澍再次扛起盐政改革家的大旗,大刀阔斧地推出了《两淮盐务章程十五条》。

具体的改革措施如下:

第一,大量裁撤盐政系统的冗员,降低运行费用,提升食盐质量。陶澍认为官盐成本高质量差并且竞争不过私盐的根本原因在于经营机制有问题,垄断性经营和人浮于事导致运行成本奇高无比。于是,他提出“非减价不能敌私,非轻本不能减价,非裁冗费不能轻本”的思路,向两淮盐政砍下了第一刀。

第二,重商用商,把商业资本引入到盐政体系,打破垄断格局。商人在古代社会地位低下,但是到了明清之际,商人已经逐渐累积了巨大的资源和能量。陶澍高瞻远瞩地看到这点,开始重视和发挥商人的作用。他对两淮盐政推行“官督商办”的思路,顺势而为地引导商人成为新的获益群体,从而成为盐政改革的坚定支持者。

第三,他创造性地把盐税分为正赋和杂收,避免各种收支混杂不清的弊端。正赋用属于上缴国家的常税,而杂收则放在地方用于各种行政开支。传统的盐税制度是正赋和杂收一起征收,支出也在里面直接抵扣——这种方式导致盐政账目非常混乱,贪污腐败和亏空现象司空见惯,从而导致上缴国家的盐税严重不足。

陶澍通过推动变革把正赋和杂收两项分开征收(后世的国税、地税分开即借鉴于此。朱公同为湖南人不知是否巧合,难道也是湖湘派传人?抑或也受陶公影响而出此妙计?还是朱金容基公本就有这一智慧,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做两套清晰的账务。“正赋”上缴朝廷户部,任何人不得中间沾手,而地方支出全部从“杂收”上走账。

这种征税模式在充足地确保国家盐政税赋的同时,极大地减少了账务不清、贪污挪用、借口亏空等现象。一个小小的改革措施就可拨云见雾,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两淮盐税因此上缴充足,朝廷的户部官员更是大喜,道光皇帝再次赞誉陶澍为“国之良臣”。

第四,大力推行“票盐法”,打破盐商的垄断格局。“废纲改票,招来民贩”——意思就是发行新的盐票,让部分私盐商贩开始公开卖盐。同时,老百姓可以自己任意选择去哪里买盐,而不是当初官盐完全被盐商所垄断。

这个政策有力地培养了大量新的利益群体,以之对抗既得利益的盐商群体,在新生力量不断强大之后确保了盐政改革不会“人亡政息”。

陶澍拟定章程十五条,逐步试行“废纲改票 ,招徕民贩”的方案,顿时引起朝野物议。

陶澍、贺年龄、魏源等有着高度共识、不为浮言所动,坚决实行“改道不改捆,归贩不归商”的体制 。通过陶澍和魏源、贺长龄等人的艰苦努力,盐政改革取得重大成功。其中,魏源从头到尾参与了所有改革措施的顶层设计,发挥了陶澍首席幕僚的重要价值,自此一举成名。

史载“自正月十一日起,截至七月二十九日,共销盐一千六百五十六万七千余包,计引三十五万五千九百有奇。销数之广,为历年所未有”。

陶澍在事成之后专折上奏。

道光帝看到陶澍的奏折后兴奋异常,立挥朱笔批示:“览奏,深慰朕怀。裕国而安民,通商而除害,汝为干国良臣,而朕亦获知人善任之美名,实有厚望焉。”

道光皇帝一再敦嘱陶澍“实力讲求,破除一切积习”,希望能通过革新政治,帮助他改变国库亏空的困境。如今两淮盐务出现大好局面,不仅完成征收上缴国库的盐课,而且偿还了历年的积欠五千多万两(相当于解决了300亿元的地方债)。

同时,新的改革措施利商便民,它既打破官商蠹吏的垄断,又保护了普通商人的合法利益,使得普通贫苦百姓能够买得起食盐,大大地减少了他们“粗茶淡饭”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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