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不一樣的曾國藩(89)

作者:洋光雨露

不一樣的曾國藩(89)

第十二章

湖湘人才之喤引 大清陶澍第一人(上)

漕糧海運實賴“湖湘第一代鐵三角”

陶澍領銜的“漕糧海運”成功,不得不提另外兩位湖南同鄉得力攘助,此二人是:賀長齡和魏源。

“漕糧海運”行動成功後,對從政有為之信心大增。陶澍又找魏源梳理了一下思路,又與賀長齡共舉,一緻對“組建經世派、振興湖湘”之人生理想達成高度共識,自此“湖湘第一代鐵三角”正式建構起來。

後再經精心謀劃,陶澍與魏源、賀長齡等又一次成功推動“鹽政”事務,一舉解決了困擾大清多年之頑疾。陶澍亦是以被譽為繼管仲、劉晏之後史上第三個偉大鹽政改革者。

魏源(1794年—1857年),湖南隆回司門前人 ,與陶澍同出于嶽麓書院 ,同鄉同學又同道。且魏源和陶澍自幼都有“神童”之名(魏源其人還将在本書第二部《闖蕩京城》中詳述)。

陶澍7歲讀書,8歲學詩,12歲作文。”魏源9歲應童子試 。陶澍25歲中進士,46歲封疆大吏,53歲擢兩江總督。可謂青春得意,官場順暢。魏源15歲中秀才,20歲考取拔貢,28歲考取舉人 ,但卻直至52歲才中進士 ,授任江蘇東台知縣 ,不僅科場不順 ,官場亦多坎坷。

魏源和陶澍有世交之誼。陶澍年輕時随父遊學四方,到過魏源家裡。魏源祖父孝立公是位“隐居不仕 、笃行著邑”之長者 ,見陶澍年少聰穎 ,談吐高雅 ,當即熱情款待 ,并給予資助。那時魏源年僅幾歲 ,彼此印象均不深。陶澍任江蘇巡撫時 ,魏源之父魏邦魯為屬下縣令 ,陶澍“禮遇之 ,不以小吏待也。”除上下級關系外 ,二人更是鄉親 、朋友。

魏源真正結識陶澍則是嘉慶十九年(1814年)。此年,魏邦魯進京複官,魏源随父入京應付朝考和從師問學(此時曾國藩方才3歲,尚屬幼童)。

道光五年(1825年),江蘇布政使賀長齡延請魏源入幕,編輯《皇朝經世文編》。正是此年五月 ,陶澍由安徽調任江蘇巡撫,三人始共處江蘇一地,交往漸密(此年,曾國藩14歲,剛剛拜師歐陽凝祉,尚未入縣學)。

當時,“東南之計,無如漕鹽”,陶澍深為漕運 、水利以及鹽務諸政所苦。而魏源 ,這個 以“經世緻用”為己任之學者,對這些問題已深有研究。為此 ,陶澍常常放下巡撫身段,以老友身份 ,前往賀氏幕府向魏源求計問策。魏源亦毫不保守 ,陶澍每有所問 ,總将自己主張和盤托出。

道光五年(1825年)秋,魏源随陶澍、賀長齡去上海籌辦海運。在陶澍主持的高端會議上,魏源力排衆議,極力支援陶澍改革漕運主張,全面闡述了他本人所倡“以海運代河運、以商運代官運、因商用商”之策,以促進商品經濟發展之觀點。自此,奠定海運之計決意實施。

陶魏聯手再度試水”鹽政“

道光十年(1830年)秋 ,陶澍被授兩江總督 ,兼理兩淮鹽政。

陶澍接任兩江總督不久,經過調查發現“兩淮鹽務”沉疴難治,幾乎處于癱瘓之境地。

一是官鹽滞銷而私鹽猖獗。貪官污吏橫征暴斂,烏煙瘴氣,而百姓買不起鹽,怨聲載道。

二是兩淮鹽稅虧欠嚴重,庫儲幾乎全空。年複一年之惡性循環導緻虧欠上繳稅銀和朝廷借款多達五千多萬兩(大緻相當于現在的300多億元),差不多相當于大清一年的财稅收入。

三是鹽價昂貴,民不聊生。官商勾結擡高鹽價,甚至在食鹽中摻入污泥、灰土等,導緻食鹽品質奇差無比——“以緻江廣之民,膏血盡竭于鹽。家貧小戶往往有兼旬彌月堅忍淡食,不知鹽味者”。

意思是,很多貧民百姓幾個月都不吃鹽。鹽是身體的必須元素,長時間不吃鹽則導緻身體健康問題頻發、痛苦不堪。此時,兩淮鹽政已是巨型爛疴,都不想碰。爛疴意味着腐敗嚴重,而腐敗嚴重更意味着既得利益群體多,改革阻力極其巨大。

衆所周知,鹽幫與漕幫均是史上存在長達幾百年之大幫。且幫派與朝野間利益交織、關系盤根錯節,乃封建社會所存之兩個潛在“黑社會”組織。且兩淮鹽商富甲天下,是明清之際兩大商幫。

某種程度上,陶澍臨危受命主持“鹽政改革”之艱難性和重要性一點都不下于改開之初某(D)公賦予強人朱(zhu)宰輔時期之“國企改革”攻堅之難。

魏源聞訊後,寫與陶澍詩曰:

今代麒麟閣 ,

清秋鶴發翁。

指揮當世事 ,

質樸古人風。

盛贊陶澍之人品 、名望和才幹 ,對其擢升為兩江總督 ,則表達了熱烈祝賀和殷切期望 ,并明确表示:“每欲追風去 ,甘為汗漫遊。”願随陶澍轟轟烈烈大幹一場。

當時,淮南、淮北鹽法凋弊,陶澍正欲徹改鹽政,正需要人才,看到魏源之言,便邀請魏源入幕籌辦其事。道光十一年(1831年)九月,通過與魏源、賀長齡等人的反複磋商,陶澍再次扛起鹽政改革家的大旗,大刀闊斧地推出了《兩淮鹽務章程十五條》。

具體的改革措施如下:

第一,大量裁撤鹽政系統的冗員,降低運作費用,提升食鹽品質。陶澍認為官鹽成本高品質差并且競争不過私鹽的根本原因在于經營機制有問題,壟斷性經營和人浮于事導緻運作成本奇高無比。于是,他提出“非減價不能敵私,非輕本不能減價,非裁冗費不能輕本”的思路,向兩淮鹽政砍下了第一刀。

第二,重商用商,把商業資本引入到鹽政體系,打破壟斷格局。商人在古代社會地位低下,但是到了明清之際,商人已經逐漸累積了巨大的資源和能量。陶澍高瞻遠矚地看到這點,開始重視和發揮商人的作用。他對兩淮鹽政推行“官督商辦”的思路,順勢而為地引導商人成為新的獲益群體,進而成為鹽政改革的堅定支援者。

第三,他創造性地把鹽稅分為正賦和雜收,避免各種收支混雜不清的弊端。正賦用屬于上繳國家的常稅,而雜收則放在地方用于各種行政開支。傳統的鹽稅制度是正賦和雜收一起征收,支出也在裡面直接抵扣——這種方式導緻鹽政賬目非常混亂,A錢腐敗和虧空現象司空見慣,進而導緻上繳國家的鹽稅嚴重不足。

陶澍通過推動變革把正賦和雜收兩項分開征收(後世的國稅、地稅分開即借鑒于此。朱公同為湖南人不知是否巧合,難道也是湖湘派傳人?抑或也受陶公影響而出此妙計?還是朱金容基公本就有這一智慧,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做兩套清晰的賬務。“正賦”上繳朝廷戶部,任何人不得中間沾手,而地方支出全部從“雜收”上走賬。

這種征稅模式在充足地確定國家鹽政稅賦的同時,極大地減少了賬務不清、A錢挪用、借口虧空等現象。一個小小的改革措施就可撥雲見霧,産生立竿見影的效果。而兩淮鹽稅是以上繳充足,朝廷的戶部官員更是大喜,道光皇帝再次贊譽陶澍為“國之良臣”。

第四,大力推行“票鹽法”,打破鹽商的壟斷格局。“廢綱改票,招來民販”——意思就是發行新的鹽票,讓部分私鹽商販開始公開賣鹽。同時,老百姓可以自己任意選擇去哪裡買鹽,而不是當初官鹽完全被鹽商所壟斷。

這個政策有力地培養了大量新的利益群體,以之對抗既得利益的鹽商群體,在新生力量不斷強大之後確定了鹽政改革不會“人亡政息”。

陶澍拟定章程十五條,逐漸試行“廢綱改票 ,招徕民販”的方案,頓時引起朝野物議。

陶澍、賀年齡、魏源等有着高度共識、不為浮言所動,堅決實行“改道不改捆,歸販不歸商”的體制 。通過陶澍和魏源、賀長齡等人的艱苦努力,鹽政改革取得重大成功。其中,魏源從頭到尾參與了所有改革措施的頂層設計,發揮了陶澍首席幕僚的重要價值,自此一舉成名。

史載“自正月十一日起,截至七月二十九日,共銷鹽一千六百五十六萬七千餘包,計引三十五萬五千九百有奇。銷數之廣,為曆年所未有”。

陶澍在事成之後專折上奏。

道光帝看到陶澍的奏折後興奮異常,立揮朱筆批示:“覽奏,深慰朕懷。裕國而安民,通商而除害,汝為幹國良臣,而朕亦獲知人善任之美名,實有厚望焉。”

道光皇帝一再敦囑陶澍“實力講求,破除一切積習”,希望能通過革新政治,幫助他改變國庫虧空的困境。如今兩淮鹽務出現大好局面,不僅完成征收上繳國庫的鹽課,而且償還了曆年的積欠五千多萬兩(相當于解決了300億元的地方債)。

同時,新的改革措施利商便民,它既打破官商蠹吏的壟斷,又保護了普通商人的合法利益,使得普通貧苦百姓能夠買得起食鹽,大大地減少了他們“粗茶淡飯”的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