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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乐乐娱乐法日历|玩家不能自由处分游戏道具?游戏交易平台遭起诉

众乐乐娱乐法日历|玩家不能自由处分游戏道具?游戏交易平台遭起诉
众乐乐娱乐法日历|玩家不能自由处分游戏道具?游戏交易平台遭起诉

很多经常玩游戏的玩家一定对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有所耳闻,甚至本身就经常使用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

随着国内游戏产业的发展,游戏玩家不断增多,对于游戏账号和虚拟道具交易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因此,在官方游戏交易平台以外,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也借机迎来了腾飞。交易猫、5173、UU898等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都借着游戏产业的势头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同时也为玩家带来了不少的便利。

然而,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最近却遭遇了一场寒冬,因为腾讯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国内主流的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一一告上了法庭。

一、 什么是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

游戏交易平台属于电子商务的一个方向,其业务种类系专门为网络游戏提供相关的交易服务,包括游戏账号交易、虚拟道具交易、代练等游戏服务交易等内容。游戏交易平台最初针对的是C2C的交易模式,彼时游戏玩家在交易游戏道具时,可能受游戏官方交易机制中的交易限额、手续费等规则设定影响,选择绕过官方机制进行私下交易;但是玩家与玩家之间的交易往往缺乏信用担保,于是游戏交易平台应运而生。

最初,游戏交易平台发挥玩家与玩家之间进行交易的沟通渠道和缓冲机制的作用,而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如今的游戏交易平台所提供的服务也更加丰富。

然而,腾讯近年针对游戏平台提起的一连串不正当竞争诉讼,无疑为这一行业带来了巨大的震动。游戏交易平台“淘手游”的败诉,更预示着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可能面临的寒冬。

二、 提供游戏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遭到起诉

贵州指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淘手游”游戏交易平台的母公司。“淘手游”平台的网站介绍该平台业务系“帮助玩家处置闲置的游戏财产”。自2018年1月起,该平台提供网络游戏《地下城与勇士》(DNF)的游戏账号和虚拟道具交易功能,截至2020年12月,该平台下DNF的交易额累计已超过200万元。

DNF系腾讯公司旗下的游戏产品,5173等主流的游戏交易平台均提供该款游戏的第三方交易业务。由于该游戏玩家众多且虚拟物品交易需求巨大,DNF游戏交易业务构成了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主要业务。此前,腾讯公司对于第三方游戏交易现象并无相应举措,但从2020年年底开始,却接连将各第三方交易平台起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腾讯公司的依据在于,根据腾讯公司与玩家之间的《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游戏账号、游戏虚拟数据的所有权归腾讯所有,而用户仅享有使用权。《协议》明确约定玩家不得将游戏账号、道具、装备等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腾讯公司认为,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对游戏本身的运营和玩家的利益造成损害,扰乱游戏市场中的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法院支持腾讯主张,判决结果引发争议

在腾讯起诉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的案例中,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玩家是否有权自由处置游戏虚拟数据。腾讯公司认为自己才是虚拟数据的所有权人,第三方平台支持玩家交易属于腾讯所有的数据并从中牟利,在损害腾讯利益的同时也诱导玩家违反用户协议。游戏平台一方往往认为,用户协议中关于用户交易虚拟财产的限制并不合理,玩家有权自由处置自己的账号数据。

从判决来看,法院更支持腾讯公司的主张,本案一审法院判定淘手游平台构成不正当竞争。目前,淘手游已经关闭了DNF的游戏交易板块。

而在此前,腾讯公司起诉DD373交易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也在网上公开庭审。同时,腾讯还起诉了其他多家网络游戏交易平台,展开了一场“车轮战”。“淘手游”的败诉意味着,在这场腾讯大战各三方交易平台的车轮战中,腾讯处于更为有利的一方。

尽管如此,法院的判决仍存争议。这一判决意味着,用户协议将使得玩家仅对游戏账号和虚拟物品享有使用权,而不得自由交易相关游戏数据。不论是败诉后提起上诉的“淘手游”,还是广大游戏玩家和其他游戏厂商,以及法律界人士,都对于这一判决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四、 玩家的虚拟道具,是否可以自由处分?

玩家创建游戏账号并投入大量时间精力乃至金钱打造自己的游戏角色,因为一纸用户协议就不能自由处分吗?这一问题需要从游戏账号和虚拟道具的性质、用户协议的效力、相关法律规定等多个维度加以分析。

首先,游戏账号和虚拟道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

虽然不具有物质实体,但是游戏账号和虚拟道具不仅具有使用价值,也具有交易价值,因此具有财产的属性。目前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众说纷纭,但可以明确的是,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以下特点:以信息网络为载体;以实体财产为背书,可以与实体财产进行有限的或自由的兑换;有财产权利的属性;有明确的权利归属。

由于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的属性并且可以对应实体财产的价值,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加以保护早有呼声。《民法典》第127条对虚拟财产保护也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第二,玩家有权对游戏虚拟道具自由处分。

游戏账号和虚拟道具具有相应的使用价值和交易价值,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其权利归属则存在争议,其中最核心的争议在于玩家是否对虚拟财产享有所有权。

在淘手游一案中,腾讯公司将游戏账号与虚拟道具描述为“虚拟数据”而刻意淡化了其虚拟财产的本质。但不能忽视的是,既然消费者以劳动或金钱获取游戏中的虚拟道具并打造游戏账号中的角色,就不应当否认玩家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对道具进行占有、使用和处分,更不应当否认玩家对游戏账号和虚拟道具的所有权。

从行业惯例来看,目前腾讯以外的其他游戏厂商几乎都认可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存在的合理性,这也意味着玩家对虚拟财产和游戏账号的自由处分已经是行业惯例。腾讯公司的主张在法理依据和行业惯例的层面都难以立足,玩家应有权对虚拟财产加以自由处分。

第三,用户协议能否限制玩家对虚拟财产的处分?

在诉讼中,腾讯将用户协议作为起诉游戏交易平台的“大棒”。然而,用户协议本身是腾讯公司单方面拟定的格式条款,相关条款对用户交易虚拟道具的限制则构成对用户权利的减损,腾讯应当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而在现实中,腾讯并未对用户尽到充分的提示说明,玩家可以主张格式合同条款无效。

此外,从合同公平的角度出发,用户在付出金钱或等价于一定财产的劳动后获得游戏的账号或虚拟道具,却不能对虚拟财产享有所有权并进行处分。从这一角度来看,用户协议限制玩家对游戏账号和虚拟道具的处分,也有显失公平之嫌。

最后,目前的法律规定尚未细化。

虽然大陆《民法典》第127条对于虚拟财产保护作出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具体的立法尚为空白。在游戏虚拟道具的法律属性、权利内容、法律关系及其调整机制等方面,都缺乏足够细化的立法对目前存在的困惑作出解答。

五、小结

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在游戏产业中扮演着独特的角色,对于维持游戏道具交易的虚拟市场稳定、提高玩家游戏体验而言具有积极作用。游戏交易平台的发展对于游戏运营商、游戏用户和平台自身而言,其结果是多方共赢。腾讯诉淘手游一案不仅打破了这一长期以来的微妙平衡,也就虚拟财产交易相关的法律问题向法院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案法院的判决结果值得商榷,这反映了虚拟财产交易这一新领域里法律问题的复杂,也暴露出虚拟财产保护相关立法的空白。2021年11月3日,腾讯公司起诉淘手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开庭,法院并未当庭宣判结果。游戏第三方交易平台未来的生存前景如何,以及虚拟财产保护的立法将如何开展,都有待我们继续观望。

【稿件来源】张宇韬

【推文排版】朱青

【参考文章】

[1] 南方都市报:《游戏交易平台淘手游被腾讯起诉,游戏账号权属问题再引争议》

[2] iNews新知科技:《腾讯的垄断与反垄断,被吃掉的200亿虚拟交易市场》

[3] 淘手游:《就腾讯公司起诉淘手游不正当竞争事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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