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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工作者,维护知识产权,来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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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上午,“内蒙古文联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内蒙古民间文艺版权服务工作站”在内蒙古美术馆正式揭牌,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自治区公益类知识产权服务项目,推动和构建内蒙古文学艺术新格局。

文艺工作者,维护知识产权,来这里!

提供著作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申请、版权登记、法律咨询、侵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等服务;

定期为内蒙古各级文艺群团组织进行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基层文联工作者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协助权益保护办公室组织挖掘、培育优秀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示运营、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一站式运营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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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文联知识产权服务站”,由内蒙古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合作成立。是内蒙古文艺工作者保护和发展知识产权产业链的重要一环,也是知识产权维权的重要一步。2021年8月试运行以来,“内蒙古文联知识产权服务站”,收到近千件文艺作品的确权申请,完成了600余件作品的版权登记。“知识产权服务站”联动内蒙古文联权益保护办公室与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双方,共同启动“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创新与保护工程”;通过中国——北方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平台为内蒙古文联管辖内的各协会团体会员创作的作品提供电子存证、公证等服务,保障作品的知识产权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全流程环节,实现对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保护;根据发展需要协同建设内蒙古文联权益保护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及相关服务工具软件,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为全区文学艺术工作提供服务;协助权益保护办公室审查涉及知识产权的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规避或防止潜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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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间文艺版权服务工作站”,为自治区民间艺术的版权服务,包括民间流传的故事、诗歌、传说、歌谣、器乐、戏剧、造型艺术品、服饰、建筑艺术等,“内蒙古民间文艺版权服务工作站”的成立,填补了对自治区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服务的空白。“内蒙古民间文艺版权服务工作站”将摸索和完善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制度;逐步探索建立保护传承人的合法权益;探索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传承活动可持续发展;同时,研究确立科学的民间文艺价值评估机制;寻找构建民间文学艺术权利流转制度保障体系,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监制:山 丹

审核:岳 楠

编辑:赵佛佛

记者:彭 程

声明:内蒙古新闻广播原创稿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新闻广播》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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