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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森林防火禁火公告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作者:桔香融安
【通告】森林防火禁火公告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通告】森林防火禁火公告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信息来源: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通告】森林防火禁火公告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通告

当前我市天气持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高。为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和2022年4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发布2022第一期《高森林火险等级预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6日。

二、禁火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限内,全市所有林区禁止一切用火,凡进入禁火 区域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祭祀活动时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未经许可烧灰积肥、烧田埂、炼山等;

(四)野外明火取暖、照明、野炊、放孔明灯等;

(五)进入林区、景区杜绝一切火源并严格要求使用"防火码";

(六)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七)特殊情况需要用火报各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并向市 林业和园林局报备。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和 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县(区)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电台、广播、报刊及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教育,使禁火令家喻户晓。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8110119。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通告】森林防火禁火公告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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