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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强制消费者签“不转卖承诺函”,法理难容

特斯拉强制消费者签“不转卖承诺函”,法理难容

近日,网上流传一张特斯拉要求消费者签署的“不转卖承诺函”。大意是购买特斯拉的车主在一年内不能将车转卖给第三方,否则按照开票价的20%向特斯拉支付违约金。

特斯拉强制消费者签“不转卖承诺函”,法理难容

特斯拉方面确认了该“承诺函”的真实性。而看到这个“承诺函”的很多人都感到不解、惊讶,甚至愤怒。消费者买到的产品,为何就不能转卖了呢?国家哪一条法律有如此规定?难道特斯拉成了特殊战备品?……

笔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就显示“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简单说就是企业不能强买强卖,换言之也不能限制消费者自由买卖。

我们知道特斯拉产品具有一定的领先性,也备受中国用户喜爱,市场销量经常排在“第一”的位置,很多消费者下单数月才能提到车。但是特斯拉却经常做出让中国消费者失望甚至愤怒的事儿,如果说此前任性涨价“割韭菜”还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范畴,那么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产品限制买卖简直就是无理更无法。虽然特斯拉给出的理由是“防止黄牛炒作”,但因此就“剥夺”了现有车主的正常消费权益,岂不是把板子打错了对象?

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一直在打击各种市场乱象,企业也有权利维护合理的市场秩序,但这些都不应该以牺牲现有用户利益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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