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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币赏析:宋代“平阳”银铤考辨

钱币赏析:宋代“平阳”银铤考辨
钱币赏析:宋代“平阳”银铤考辨

这锭银铤(图1),重1857克,长14厘米,端宽9.2、高4厘米,腰宽5.5、高3厘米。铤正面錾刻“宋临肆拾玖两玖钱杨琮行王仁伯刻使光称花银使司”等字,背面铸“平阳”,錾刻铭文及铸戳字体清晰可辨。由于历史的长期熏陶,淫浸出厚重包浆;底部(图2)布满因铸银时形成的大小疏密自然的蜂窝。

银铤,俗称银锭,是熔铸成条块等固定形状的白银。其重数两、数十两不等。古代银铤主要出现在唐、宋、金时期,因其形状类似猪的肾脏,百姓称为“猪腰银”。常见形状有圆首束腰、平首束腰和弧首束腰。元、明以后的类似银块,称为银锭、元宝。

银铤铭文,是指铸造时錾刻或铸造在银锭上的文字,内容历代不尽相同,大体包括银锭铸造的时间、地点、用途、成色、官员或工匠姓名等。錾刻铭文是当时为了保证银锭的质量,用签字画押的方法,表示对经手的银锭负责。文献记载,铭文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关赋、税、解、贡方面的银锭属官锭类,不管这些银锭是否官炉所铸(当时官银有委托银楼、银炉铸造的情况),都是官锭;第二类铭文为银楼、炉户、公司、银行吉语等银锭,属商银类;第三类是以个人的名义,铸的银锭为私银类。

而此枚银铤刻有“使司”。刘浦江在《金代“使司”银铤考释》中提出:金代银铤上常见的“使司”戳记,学界有不同解释,或谓“使司”是检验戳记,此类银铤的性质是称量货币;或谓“使司”银铤是转运司或盐使司的税银。笔者认为,“使司”系盐使司之外其他诸使司的通称,凡此类银铤皆为“院务税”“院务课程”,其性质属于征榷税银。

另据,《丽庄藏中国银锭》第4页图004——金代五十两银铤,重量:1958克,刻字“刘仲元肆拾玖两行人刘仲元刘百通秤”,戳记:“官□□”“官□□”“使□□”“使司”,另砸花押多处,金代五十两经典器型;存世的金代银铤,绝大部分由各级公立博物馆馆藏,民间所见极少;铤面铭文及砸戳清晰可辨,包浆轻薄,蜂窝疏密自然,底缀银珠,除锭面有局部划伤外,品相颇佳。铭文“刘仲元”,金银铺主名,亦或匠名。“行人”和“秤子”皆为金银铺业者。“行人”通常为金银行会领导者,负责鉴定并评估价格。“秤”即秤子,官府差役,负责掌管秤盘、收支官物,以及鉴定银铤成色、重量等。通常刻有“行人”“秤子”的银铤,上缴官府或进入流通时,无需再行检验和称重。“使司”,政府机关,金代转运司、盐使司、劝农使司之简称,打有此戳记的白银,多与赋税或商业贸易有关。花押是金银铺所凿印记,于金代银铤常见,有验明身份之含义。

泉界研究发现,自唐以来,银铤作为古代的流通货币,被国家储备、民间窖藏,甚至作为上贡、进奉的礼品。这些银铤大多錾有铭文、标记。到了宋代,逐渐演变为国家和地方税收特种货币,民间持为税收的一种交纳“凭据”。由此,衍生出一种专用的南宋“出门税”银铤。

此铤“平阳”,宋金时期为平阳路(临汾市),管辖现山西的临汾、洪洞、浮山、霍州、汾西、安泽等位于汾河流域的一些地方。根据这锭银铤上刻字的内容,我们可以设想当时的场景,宋金时期,山西临汾地区一位叫宋临的人用花银缴纳何种税时,在官方指定的杨琮银号铸锭,由王仁伯錾刻,受使指定光称花银肆拾玖两玖钱。这里的光称,应为当代的净重之意,这笔税收最后以铤收归国库。至于为何流入民间,有待进一步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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