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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贼潜入唐代皇妃墓,拿相机拍下26吨文物照片,一件未取便离开

中国人素来重视落叶归根,人死之后以归葬土地为重。因此大陆古代盛行土葬,春秋时期中国开始打破有坟无墓的传统,并且重视厚葬。也正是这一时期,盗墓贼开始出现,盗墓行为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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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盗墓贼更是愈发猖狂,东汉末年,北方诸侯曹操为了筹集军队资金,开创“摸金校尉”和“发丘中郎将”。专门对汉代诸侯王墓进行盗墓,而后世的盗墓贼更是以曹操为祖师,自诩为“摸金校尉”,并且根据不同职位,产生了不同的名号。

比如活跃在陕西西安一带的著名盗墓贼杨彬,他就是盗墓团伙中的“掌眼”。所谓掌眼,意思就是专门寻找古墓,发现那些有盗窃价值的古墓。同时掌眼还必须具备鉴赏文物,以及提供文物买卖渠道的能力。

杨彬在盗墓界的名气极大,他作案时有着一套独特的方法和准则。每次他都是第一个下墓,他会随身携带一台照相机,用照相机将墓地内的文物拍摄,并且空手离开墓穴。回到家后,对拍摄的照片进行冲洗,然后选择其中最贵重的文物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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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既确保了盗墓贼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带走最珍贵的文物,可以减少被发现的可能性。又可以提前联系到文物的买家,减少文物在盗墓贼手中滞留的时间。正是因为这一盗墓习惯,杨彬从事盗墓数十年,一直都没有被警方抓获。

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2004年杨彬在对西安一座唐代大墓下手之后,他的行踪彻底暴露在了公安机关的监视下,警方立刻对其进行抓捕,并且搜索了他的证据。而杨彬盗窃的这座古墓大有来头,其中出土了一尊重达26吨的文物。

2004年5月,杨彬在西安庞留村早已踩好了点。当地村子外有一处覆斗形状的小坡,最高处为19米,周长56米。这一规格符合唐代诸侯和宗室墓,因此杨彬凭借经验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座唐朝古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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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天晚上,杨彬一个人抹黑来到古墓外,利用工具挖了一个非常小的盗洞。这个盗洞刚好够一个成年人进出,但是想要携带文物显然不可能。不过杨彬并不准备当天都带走文物,他按照老规矩带着一台相机下墓,并且将古墓中一尊重达26吨的石棺拍摄了照片。

这尊石棺是墓主人的棺椁,上面雕刻了各种纹路,杨彬进入墓中第一眼就发现,这尊石棺才是墓地里最宝贵的文物。于是他偷偷的离开了古墓,将石棺的照片发给几个卖家,并且提前就订好了文物的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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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杨彬联系自己的盗墓团伙,将盗洞扩大,并且把重达26吨的石棺拆分,然后一点一点地带出古墓。最后再拼接好,运到广东给买家。实际上广东的买家并不是石棺真正的归属,这尊石棺最后莫名其妙的通过了海关,并且运到了美国。

不过正是因为石棺干系重大,在运输的途中引来了警方的关注,警方从石棺的照片中顺藤摸瓜,最后将杨彬和其盗墓团伙一起抓获。而那尊石棺其实就是著名的武惠妃石棺,是唐玄宗妃子的棺椁。

等到杨彬落网时,使馆早已进入美国一位收藏家的手中。好在经过多方交涉,美国收藏家原因归还,2010年4月30日,这尊传奇的武惠妃石棺回到西安,被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中对外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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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杨彬,他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大陆《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武惠妃墓是大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出土的武惠妃石棺更是国家一级文物。在杨彬的手上,武惠妃石棺流落国外,因此构成对珍贵文物造成严重破坏的情况。且杨彬多年以来的盗墓行为,属于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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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彬不仅构成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他还屡次倒卖文物,因此构成了倒卖文物罪。两罪并罚,最后法院判处杨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所有财产。

贪念是引人走向深渊的魔鬼,杨彬的落网全然是其贪念作祟导致的。只要有违法犯罪行为,无论做到多么细致,多么隐蔽,最后都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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