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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低保”古建筑走出保护困境

作者:汉中检察

近日,"山西古建筑风雨威胁"的话题纷纷涌上热搜,山西古建筑修复保护和激活使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了解,由于持续的暴雨灾害,山西有很多文物具有浓厚的历史底蕴,正面临遭到破坏的危险。山西近3万件古建筑文物,被列为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到3%。风暴灾害的影响较为严重,绝大多数是低级和未分级的文物。有750个场所情况较为严重,其中84%为市、县级"低安全"和未分级非动产文物。

山西绝大多数"高安"古建筑都扛起了雨灾,"低安"古建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而这些"低安全"或未分级的文物,很多都有数百年甚至更长的历史,为什么历史文化遗产如此重的文物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据了解,文物保护等级一般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从而形成金字塔式负责文物保护的等级制度。地方财政资源相对有限,从州到省再到市再到县级的财政保障下降。资金不足是基层文物保护部门面临的现实问题。

文物作为一种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除了需要一定的财政支持外,还需要具备专业的修复资质和技术手段。根据《文物保护法》第20条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修复、搬迁、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面对文物保护的繁重任务和扩大利用的实际需求,依靠各级政府的投入是不够的。2017年以来,山西省启动"文明守望工程",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让更多人参与文物保护。福建省永泰县充分利用民间力量,在古村成立理事会,统一对庄寨古屋的维护、经营和管理负责。有探索旅游的地方促进保护,打造具有古老特色的居所住宿,主打沉浸式生活体验,吸引众多游客,基本实现了营收平衡。

在此次事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虽然文物的分类程序很严格,由专门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组织,经过专家论证,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可以归类,但对于山西这样一个文物保护大省,应该考虑在政策上给予文物, 经济等方面更倾斜和保护?据了解,山西因为文物非常丰富,在文物申报分级的过程中,确实有一些好的古建筑不能列入"高保护",但也不能因为这些文物保护等级低或不分级,就大肆处理。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未分级文物的再平整,同时,加强对分级文物的修养和维护,改用日常修缮或减少"大修"次数,使文物保留其原有的文化遗产。

这些看似简陋的古建筑,不仅承载着数千年的历史信息,还承载着一个地区的文化记忆。检察机关作为重要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同时继续打击侵害文物违法犯罪。除开展文物分级保护外,还要主动发现遗忘或者濒临毁灭的文物,积极扩大公益诉讼范围,推动文物保护监督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充分履行职责, 为新时代文物保护检察权做出贡献。

(来源:公诉人日报 作者:赵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