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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低保”古建築走出保護困境

近日,"山西古建築風雨威脅"的話題紛紛湧上熱搜,山西古建築修複保護和激活使用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據了解,由于持續的暴雨災害,山西有很多文物具有濃厚的曆史底蘊,正面臨遭到破壞的危險。山西近3萬件古建築文物,被列為國家和省級文物保護機關的不到3%。風暴災害的影響較為嚴重,絕大多數是低級和未分級的文物。有750個場所情況較為嚴重,其中84%為市、縣級"低安全"和未分級非動産文物。

山西絕大多數"高安"古建築都扛起了雨災,"低安"古建築就沒有那麼幸運了。而這些"低安全"或未分級的文物,很多都有數百年甚至更長的曆史,為什麼曆史文化遺産如此重的文物沒有得到有效保護?據了解,文物保護等級一般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進而形成金字塔式負責文物保護的等級制度。地方财政資源相對有限,從州到省再到市再到縣級的财政保障下降。資金不足是基層文物保護部門面臨的現實問題。

文物作為一種珍貴的不可再生資源,除了需要一定的财政支援外,還需要具備專業的修複資質和技術手段。根據《文物保護法》第20條的規定,文物保護機關的修複、搬遷、重建,由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格證書的機關承擔。面對文物保護的繁重任務和擴大利用的實際需求,依靠各級政府的投入是不夠的。2017年以來,山西省啟動"文明守望工程",鼓勵更多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讓更多人參與文物保護。福建省永泰縣充分利用民間力量,在古村成立理事會,統一對莊寨古屋的維護、經營和管理負責。有探索旅遊的地方促進保護,打造具有古老特色的居所住宿,主打沉浸式生活體驗,吸引衆多遊客,基本實作了營收平衡。

在此次事件中,有一種觀點認為,雖然文物的分類程式很嚴格,由專門的文物保護管理機構組織,經過專家論證,經國家文物局準許,可以歸類,但對于山西這樣一個文物保護大省,應該考慮在政策上給予文物, 經濟等方面更傾斜和保護?據了解,山西因為文物非常豐富,在文物申報分級的過程中,确實有一些好的古建築不能列入"高保護",但也不能因為這些文物保護等級低或不分級,就大肆處理。筆者認為,有關部門應加強對未分級文物的再平整,同時,加強對分級文物的修養和維護,改用日常修繕或減少"大修"次數,使文物保留其原有的文化遺産。

這些看似簡陋的古建築,不僅承載着數千年的曆史資訊,還承載着一個地區的文化記憶。檢察機關作為重要的法律監督機關,要充分發揮公益訴訟的檢察職能,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同時繼續打擊侵害文物違法犯罪。除開展文物分級保護外,還要主動發現遺忘或者瀕臨毀滅的文物,積極擴大公益訴訟範圍,推動文物保護監督監督責任行政機關依法充分履行職責, 為新時代文物保護檢察權做出貢獻。

(來源:公訴人日報 作者:趙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