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2019年,女子报警称被强奸两次,警方立马出动,嫌疑人:她自愿的

作者:往史

“我犯了什么罪?凭什么抓我?”

长沙坡子街一家网吧里,警察将一名正在上网的男子抓获。

“有人告你强奸,抓你合理合法!”

男子被抓回警局后,警察一边对其审讯,一边将报警的红衣女子与男子进行对质。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男子看见红衣女子后,情绪变得非常激动,他大声喊道:“她是自愿的,她自己脱的衣服,我没有强奸。”

2019年,女子报警称被强奸两次,警方立马出动,嫌疑人:她自愿的

说到激动时,男子竟然跪在红衣女子面前,对着她“砰砰砰”地磕头,嘴里不停地说:“求求你了姐姐,别这样玩儿我,求求你放过我好不好!”

负责这起案件的警察面面相觑,两个人到底谁在说谎?谁又是真正的受害者?

网吧偶遇

“美女,你好!可以加个微信吗?”说话的正是那名被抓捕的男子:曹某。

而他搭讪的对象,就是后来告他强奸的红衣女子。

201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天气燥热,凌晨一两点,曹某在家里翻来覆去睡不着。后来索性起来去了网吧,准备打游戏消磨时间。

结果他刚到网吧打开电脑,就看到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从身边走过。

曹某被女子的美貌吸引,心动了,于是上前去搭讪。他以为女子会拒绝他加微信的请求,没想到女子只是略略想了一下,就同意了。

2019年,女子报警称被强奸两次,警方立马出动,嫌疑人:她自愿的

加上微信后,曹某再也没有心思打游戏了。两个人在微信上天南海北的聊开了,聊着聊着,曹某又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向红衣女子提出了开房的要求。

大家都是成年人,男未婚女未嫁,提出这样的请求,女子应该知道什么意思吧!

曹某心里这样想着,实际上却有些紧张,与女子的微信聊天框一直开着,时刻等着对方的回复。

没想到,女子竟然同意了。

两个人相约来到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

可是,到了第二天临近中午时,红衣女子便气冲冲地跑进了派出所,嚷着要报警。

“为什么报警?”

“我被强奸了!”

警察一听,顿了一下。强奸可是重罪,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定罪,就要面临3-10年甚至更重的刑罚。

长沙坡子街派出所临近解放西,作为商业中心,这里聚集着各种酒吧、网吧、KTV、商场等,平时他们接到的报警也都是些小偷小摸的案件。

如今听到有人说自己被强奸了,值班民警叫来刑侦科的负责人,对红衣女子进行详细询问。

2019年,女子报警称被强奸两次,警方立马出动,嫌疑人:她自愿的

“他加了我微信,把我骗到房间,对我实施了强奸。”红衣女子越说情绪越激动,最后还呜呜咽咽哭了起来。

警察见状,赶忙上前安抚,毕竟谁遇到这样的事,一时都会无法承受,有些还会留下心理阴影,影响一辈子。

等女子情绪稳定了一些后,警察才继续开始询问工作。

当警察问到,在受侵害期间,有没有做一些反抗之类的剧烈行为,这可以作为日后指正的证据。

女子想了一下说:“我用手推他,可我力气太小了,根本反抗不了……”

“而且,他还强奸了我两次……”女子的声音很小,不过警察还是听到了。

“为什么不在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后就立马报警?”警察提出疑问。

“因为……当时他把我的衣服都脱了,我没穿衣服……所以没法报警。”女子支支吾吾的说道。

2019年,女子报警称被强奸两次,警方立马出动,嫌疑人:她自愿的

询问完女子,做完笔录后,警方迅速对这起案件展开讨论。如今是法治社会,这种事绝对是见一次打击一次,将色徒绳之以法。

可事实真的如女子所说吗?曹某与女子开房以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警局对质

有句话叫“民不告,官不纠;民一告,官必纠”,接到女子报警后,警方开始实行抓捕方案。

如果事实真的如女子所说,这次男子得逞了,肯定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不将其早点抓捕归案,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的女子深受其害。

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请求女子,让她假意把曹某约出来,然后潜伏在周围的警察再出动实施抓捕。

女子用自己的手机给曹某发了信息,约他在上次相遇的网吧见面。曹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这天,女子按照约定地点来到网吧,身着便衣的警察则装作在网吧上网的人,伺机而动。

不知是害怕还是心虚,女子在等待的过程中又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朋友。两人在网吧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曹某的身影。

2019年,女子报警称被强奸两次,警方立马出动,嫌疑人:她自愿的

警察示意她再次联系曹某,正当女子给曹某发微信时,坐在角落处的曹某却主动向女子招手,示意她过去。

明知自己犯了罪,还如此明目张胆,可见这人的心理素质之高。

随着女子来到曹某身边,两名警察也一前一后站在了他身后,确认他的身份后,警察便掏出手铐,将曹某拷了起来。

曹某一脸惊愕,他嘴里嚷嚷着:“为什么抓我?这是什么情况?”

“为什么抓你,你心里没点儿数吗?”对待这种丧心病狂的人渣,警察开始用攻心计。

“我不知道啊!我犯什么事儿了?”男子还在装迷糊。

回到警局,警察才将事情原委讲述给曹某听:“她(红衣女子)告你强奸,所以我们抓你一点儿问题都没有,知道吗?”

警察一脸严肃,曹某这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我认识她,但我并不知道她叫什么?”曹某一脸镇定的样子,看起来并不像在说谎。

“不知道她叫什么,人家告你强奸?”警察疾言厉色地质问。

2019年,女子报警称被强奸两次,警方立马出动,嫌疑人:她自愿的

看警察严厉的样子,曹某交待了事情发生的过程:

“我真不知道她真名叫什么,那天我睡不着觉,就去网吧上网,在网吧遇到了她,随后我们就去开房了。走进房间,她就放下包,开始脱衣服……”

警察见曹某说到了事情的关键之处,便问道:“到底是她自己脱的衣服,还是你脱的?”

“她自己脱的。而且发生第一次关系后,第二次还是她主动要求的。”

听曹某这么说,审讯的警察愣住了,这与报警的红衣女子所说完全不一样。

红衣女子说她是被强奸的,而且是两次被强奸;

曹某说她是自愿的,第二次是女子主动要求的。

对于两个人各执一词的说法,警察再次喊来了红衣女子,让两人当面对质。说谎的那个人,总会露出马脚。

看到曹某,红衣女子坚称自己就是被他强奸的。反观曹某,听到红衣女子的言论后,情绪开始变得激动起来,双方开始了争执。

2019年,女子报警称被强奸两次,警方立马出动,嫌疑人:她自愿的

最后,曹某竟然直接跪在女子面前,痛哭流涕:“咱俩本就是你情我愿的,你为什么要这样玩儿我,我求求你放过我,放过我……”

谁在说谎

两人在对质的时候,警局刑侦科善于观察人心理的一名专业人员也在旁边。

他判断:曹某的反应不像是强奸。

秉承着“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宗旨,警方开始详细侦查,搜集证据。

警察先是去了两人开房的宾馆,询问宾馆的老板。

老板告诉警察,那天都很晚了,两个人去开房的时候,他正坐在前台打盹。一下子被两人惊醒,他还有些不耐烦,所以对那天的事情记忆很深刻。

“他们跟普通的情侣没什么区别,手挽着手,有说有笑的。他们开的房间就在二楼,离前台没多远,如果有人喊救命,或是打斗的声音,我肯定能听到的。”

警察去了两人开的房间查看,然后又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事实正如老板所说。

随后,警察又派了专业的技术人员对房间进行勘察,一切事实所指正,曹某没有强奸。

然而,为了再次确定事实的真相,警察又带女子去医院做了相关检查。毕竟女孩子在乎名节,在这方面是较为吃亏的。如果红衣女子真的被强奸了,警方却判定她没有被强奸,毁的可是女子一辈子。

2019年,女子报警称被强奸两次,警方立马出动,嫌疑人:她自愿的

可医院鉴定结果也显示,女子的身体并没有出现任何损伤。

证据搜集完成后,警察再次找到红衣女子,告诉她根据种种证据显示,她并没有被强奸。

第一,根据宾馆的监控录像显示,两人去开房时,显得十分亲昵。最重要的是,女子的身上并没有什么伤痕,从宾馆里出来时,衣服也并没有什么撕扯的痕迹。

第二,据曹某所说,第一次发生关系后,他还洗了个澡。如果女子真的是被强奸的,趁曹某洗澡的间隙,她完全可以报警,逃跑的时间也是很充足的。可她并没有。反而又发生了第二次性关系。

“事情到这里,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警察放下手中罗列着各项证据的文件,抬头问女子。

女子捂着脸开始痛哭起来:“我承认……是我自愿的。我就是气不过,他(曹某)得手了以后,连我的信息都不回了,我感觉被骗了……”

在铁一样的证据面前,女子终于承认,自己并没有被强奸。之所以报警,是她觉得自己被玩弄了,要教训一下曹某。

2019年,女子报警称被强奸两次,警方立马出动,嫌疑人:她自愿的

只见了一次面,聊了几个小时,就跟人开房,红衣女子以为遇见了真爱,可在曹某看来,这只不过是自己闲来无聊发生的一夜情而已。

“人贵自重”,如此轻易地交付自己,自然得不到他人的重视和怜惜。

闹了这么一出乌龙,警方只是对红衣女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做任何事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报警这样严肃且认真的事,由不得任何虚假,念在她自己也受到了伤害,且是第一次,就不对她做其他处罚了。

对于曹某,警方首先证明了他的清白。但他之所以会被状告强奸,归根结底,也是因为他对两性关系的轻视,随便和人发生关系,才有了如今差点进监狱的局面。

2019年,女子报警称被强奸两次,警方立马出动,嫌疑人:她自愿的

这里跟大家普及一下法律常识:

报假警严重妨碍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法律,应予以行政处罚:

情节较轻的,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给予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愿大家都能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千万不要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