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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思】李白款《嘲王历阳不肯饮酒》书帖质疑兼与傅申商榷

李白为盛唐时最为盛名的诗人,所流传的千余首诗歌对后世影响深远,至唐以来一直受到众多学者的广泛研究。然而对李白书法的研究却了无生机。究其原因,所传真迹甚少。正史所载,有行书二帖是《乘兴帖》《太华峰》;草书三帖是《咏酒诗》《岁时文》《醉中帖》,但均不可见。目前可见墨迹为现藏故宫博物院的《上阳台帖》。碑帖有二:一为李白手迹碑刻《送贺八归越》,现存曲阜孔庙。另一宋拓李白书迹《星凤楼帖》,现藏马鞍山市李白研究所。

【艺术·学思】李白款《嘲王历阳不肯饮酒》书帖质疑兼与傅申商榷

【唐】李白(款 《嘲王历阳不肯饮酒》帖 纸本

26.4cm×67cm 香港李白诗词书法研究会藏

李白擅长书法有史为证,唐·孟棨所写《孟棨本事诗》中有云:“玄宗命白为宫中行乐诗,二人张朱丝阑于前,白取笔抒思,十篇立就,笔迹遒利,凤峙龙拿。”“笔迹遒利,凤峙龙拿”八字充分表达了李白擅书的场景。

观李白款《嘲王历阳不肯饮酒》书帖,纵26.4厘米,横67厘米,纸本。全帖共50字,楷书,落款为李白。诗曰:“地白风色寒,雪花大如手。笑杀陶渊明,不饮杯中酒。浪抚一张琴,虚栽五株柳。空负头上巾,吾于尔何有。”

按傅申文,李白款《嘲王历阳不肯饮酒》书帖,几经辗转,于上世纪中期被日本古笔收藏家明日香宁范购得,并藏于其在京都的书木文库中。后为日本佐藤家族所有。2017年,该帖被香港李白诗词书法研究会收购。

按傅申文附录,《嘲王历阳不肯饮酒》书帖,早在20世纪就有专家学者论证。如1986年4月,鉴定家谢稚柳先生曾见此帖,在其家书中认为,此贴符合唐代法书风格,为唐人墨迹,许李白真迹谓然,尤足珍也。

1987年11月,明日香宁范携带该帖来华,曾求教史树青先生。史树青组织北大教授严绍璗、孙静,国家图书馆李致忠等多位专家学者对《嘲王历阳不肯饮酒帖》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从墨迹、笔法、纸张等方面论证了该帖应为唐人书迹。

1989年春,启功先生赴日本对《嘲王历阳不肯饮酒》帖进行鉴定指出,作品书法风格独特,形神两全,体现唐代特点,必是唐人妙墨,是否为李白亲笔所书,尚需进一步研究考证。

日本学者藤枝晃先生曾经专门撰文指出,《嘲王历阳不肯饮酒》书帖纸质应为出产于四川的麻纸,并使用了唐代的鹿毛笔。还从诗文中的“历、风、花、杯、五、栽、何、有”等字的字形分析,在宋代已不再使用。认为是李白相关研究中的一份重要文献。

2017年,香港李白诗词书法研究会又邀请书画家陈佩秋先生再次鉴定该帖。陈佩秋先生从此帖笔法流露出唐初欧、褚及隋唐写经的用笔取势,认为此帖符合盛唐时代笔性特征,为唐人墨迹是无疑的,当是李白真迹亦未不可。

2022年1月22日,台湾学者傅申先生在《美术报》发文认为,《嘲王历阳不肯饮酒》帖,纸色醇古,纸张与唐人材质相同,通过墨色对比,确定为硬心笔的书写痕迹,以及书风用笔习惯等,此帖为唐人墨迹无疑,定为李白真迹。

从以上有关专家鉴定来看,大多数专家比较统一的看法是唐代作品无疑,但是否李白所书,并没有一致性的意见。

笔者同意以上专家定为唐代作品的意见,但认为傅申先生就其笔法、墨痕、纸张分析就断定为李白所书,未免武断,并提出以下质疑商榷。

【艺术·学思】李白款《嘲王历阳不肯饮酒》书帖质疑兼与傅申商榷

【唐】李白 上阳台帖 纸本 28.5cm×38.1cm 故宫博物院藏

一、按傅文所云,据日本资料显示,李白《嘲王历阳不肯饮酒》帖推测作于唐天宝十二载(753年),由李白赠送给日本遣唐留学生阿倍仲麻吕,并带往日本收藏。这段记录就不可靠。我们知道,李白与王历阳相聚是在760年,但傅先生将李白诗的写作年代考为753年。但无论其是何年,李白在饮酒之后,乘兴所诗书三幅而赠于王历阳是不争的事实。王历阳深知李白诗书的重要性,必珍藏,而不会任李白带走转赠于他人。依李白的才华,决不可能将送与别人的诗文书帖转送他人,若相赠他人,也会重写诗书相赠。如将其赠予别人的书帖转赠他人,这在逻辑、情感上都讲不通。

按史书记载,李白确与阿倍仲麻吕私交甚好。李白年谱又记天宝十二载(753年),李白被迫离开长安,而阿倍仲麻吕也已在归国途中。李白若是在753年冬天与王历阳把酒相欢,就不可能与阿倍仲麻吕相见。因为此时阿倍仲麻吕尚在途中。李白在此后闻传阿倍仲麻吕海上遇难,十分悲痛,挥泪写下《哭晁卿衡》诗篇。说明李白在753年并不知阿倍仲麻吕平安。天宝十四载(755年)仲麻吕回到长安后看到李白为他写的诗,百感交集,又当即写下了著名诗篇《望乡》。这段史实表明,日本所谓资料记载李白相赠之诗应为《哭晁卿衡》之诗,绝不为《嘲王历阳不肯饮酒》诗帖,可能记载有误导致。

二、从文化角度来观察,文人之间的来往书写有着固定的格式习惯。按傅文,考王历阳其人,应为712年任历阳县丞的王利贞,729年又任梁州城固丞。假设王利贞20岁出仕,历阳县丞是他担任的第一个官职,那么可以推算出王利贞出生于692年左右,约比李白年长九岁。李白为饱读诗书之士,在书帖开首,虽嘲吻之诗,也不会不懂得书写交往的常理。出于尊重,应“嘲”字为一行,“王历阳”三字应另起一行,且应高于“嘲”字。

三、此书帖为楷书,于当时情境不符。试想,李白在醉酒之后,怎会以楷体书写诗作?按李白的性格,应以草书为常态。李白本为狂士,所写之诗均有浪漫之色彩,对唐代怀素草书尤为推崇,从所留可见碑刻《送贺八归越》《星凤楼帖》,墨迹《上阳台帖》均为草体。故在此情此景下绝不可能以楷书助兴。一般来说即兴所诗书,不会先想好诗题,落款也较为随意,如《上阳台帖》,是为纪念司马承祯而作,即兴所作,落款也没有正经写全名,何况醉酒游戏之作?

诗题点明为“嘲王历阳不肯饮酒”应为所写诗由,故应在落款处,不应题在开首诗前。

四、《嘲王历阳不肯饮酒》诗的第三句“笑杀陶渊明”,“渊”字没有避讳。唐高祖讳李渊,唐人知道要避讳,多改作“泉”,或改作“深”。这个“淵”字在宋蜀刻本《李太白文集》中作“泉”,正是唐代文本的沿袭,明清版本也有残存,瞿蜕园、朱金城在《李白集校注》此首诗有校记:“此当犹是唐人写本避讳之未经改易者。”检李白集尚有《送韩侍御之广德》,末句“酣歌一夜送泉明”;《九日登巴陵置酒望洞庭水军》末句“泉明不足群”,均“渊明”的讳改。清王琦在《李太白全集》此诗也校云:“盖避唐高祖讳耳”,并引《齐东野语》卷四《避讳》条言证明“渊”字尽改为“泉”。若为李白亲书,绝不可能无视避讳令。

五、从书法角度来说,傅文认为《嘲王历阳不肯饮酒帖》有欧阳询和褚遂良的骨架,在章法上极具晋唐风格,与李世民《晋祠铭》碑额书风如出一辙。并详加考证书帖作者所用的毛笔工具式样,以及纸张年代。但这些依据都不足以说明李白与此帖的关系。因为鸡距笔、唐代纸张、晋唐风格并不是李白所独家专用。

李白作为有着极高审美学养的诗人书家,他比较认可的几位唐代书家如张旭、怀素、贺知章、李邕、李阳冰,都与他有着亲密的关系,而唐以前的书家就李白所留下的诗文来说,仅仅王右军是其首肯的对象。故而李白也不可能学习与之时代较近的欧阳询、褚遂良书法结构,如有学习经历也应有所记载。目前,关于李白书法相承关系,相传受张旭影响为多,故而《上阳台帖》有张旭端庄浑厚潇洒之状。史料所传之李白书帖都是行书、草书之类,未见其楷书记载。

李白赠给王历阳诗共三幅,除《嘲王历阳不肯饮酒》《对雪醉后赠王历阳》之外,还有《醉后赠王历阳》诗,其中有“书秃千兔毫,诗裁两牛腰。笔踪起龙虎,舞袖拂云霄”诗句,已经表明书写的狂放之态。

从以上几点来看,笔者认为,此为唐代人所写不疑。但此帖书写对于中土文化缺乏应有了解,故而导致仿写李白之书帖漏洞百般。根据以上情况,笔者认为,一定是中唐时期日本书家抄写李白诗之作。

(作者系马鞍山市文联秘书长、中国李白研究会理事)

来源/中国美术报

责编/轩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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