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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的刘鑫,承认给江母发阖家欢乐,并称不愿成为刘学洲

作者:浪潮青年

五年,对一个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可能是一段浪漫的爱情长跑,可能是从学生到职场人的身份变动。

也可能是一位失独母亲1890天的执著。

就在前两天,#江歌母亲诉刘鑫案1月10日开庭宣判#的消息冲上热搜,也让一个久违的名字再度闯入大众视野。

是的,就是那个在日本留学被闺蜜前男友残忍杀害的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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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人觉得,这故事早就听了八百遍了,耳朵都起茧子了,都五年了还不依不饶,至于吗?

但对江歌妈妈来说,至于。

她已经一无所有了,还有什么可失去的?为女儿讨公道,成了如今孤家寡人的她,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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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这一天,江歌妈妈等了太久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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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互联网的记忆是短暂的,但“江歌”这个名字我们不会忘记。

同样不会忘记的,还有备受争议的案件当事人——刘鑫。

遇害之前,江歌和刘鑫同为日本留学生。

她们是闺蜜,至少看起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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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刘鑫跟男朋友陈世峰提分手,陈世峰不同意,还以公布裸照为由骚扰和威胁刘鑫。

谁年轻的时候没喜欢过渣男呢?但这个渣男可不一般,他有明显的暴力倾向。

刘鑫怕极了,她找到好友江歌求助,希望江歌能收留自己,江歌同意了。

那一刻的江歌没想到,一个点头把自己送上了死路。

2016年11月3日凌晨,再度求和好被拒后,陈世峰找上门来,江歌为了保护好友,让刘鑫先进门。

门内的刘鑫是安全了,门外的江歌却在经历人生的至暗时刻,她在自己家门口被陈世峰捅了十几刀,刀刀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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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是陈世峰,这毋庸置疑。

斯人已逝,一个母亲人生的所有寄托轰然倒塌,如果对凶手处以极刑,还能勉强给与她一些宽慰。

可你知道吗?在日本法律的宣判中,罪大恶极的陈世峰,没有杀人偿命,仅仅是判处了20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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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意味着,江歌再也没有机会看看余生的风景,而人到中年的陈世峰,出狱后还可以迎来新生。

法律没有保护受害者,却让加害者活得潇潇洒洒,这不是正义,这是争议。

江歌妈妈难以释怀,每一个旁观者都难以释怀。

她人虽然活着,心却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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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陈世峰递上的是尖刀,那么刘鑫漏洞百出的证词,就是插进江歌妈妈心里的软刀。

那是压垮她精神世界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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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案发现场没有摄像头,发生什么全凭当事人的讲述,于是一出罗生门事件就此上演——

1、附近隔音差,江歌的惨叫声连邻居都听见了,刘鑫却谎称自己在卫生间没听见,也没开门;

2、刘鑫一边声称自己不知情,另一边却拨打了报警电话,行为与语言严重相悖;

3、刘鑫一会儿说自己开门了,但门被弹回来,一会儿又说门被锁了,想开开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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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刘鑫的证词自相矛盾,完全不可信。

也许她是害怕,也许她是想规避责任,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但胆怯绝不是她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因为,如果不是流血过多,江歌原本可以不用死。

刘鑫不仅欠所有人一个真相,而且还背负“三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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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明知陈世峰有暴力倾向,不去求助警方反而引狼入室,把江歌置于危险之中;

其二,在听到江歌呼救后没有第一时间开门,让无辜的好友失去逃生的机会;

其三,在凶手陈世峰离开后,没有第一时间对江歌进行施救,错过最佳抢救时间。

综上种种,刘鑫虽不是直接伤害人,但她的做法与杀人无异。

更离谱的是,在江歌遇害后将近一年时间里,刘鑫都没有看望和安抚过江歌妈妈。

甚至在江歌妈妈打电话想要了解详情时,采用了拉黑、屏蔽等方式拒绝沟通。

救命恩人惨死,自己却毫无愧疚之心。

什么是滑天下之大稽?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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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去世后,江歌妈妈的人生字典里只剩下两个字:求助。

几年来,江歌妈妈频繁取证、诉讼、请律师、打官司,在媒体的聚光灯下,在社会的舆论关注下,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唯一不变的就是对女儿的思念和爱。

在江歌妈妈的所有社交平台上,都是关于女儿的音频文字,即便知道那永远不会有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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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总是在大家快要忘记时,跳出来提醒我们:

哦,原来还有这么个案子。

在很多人看来,江歌母亲不够体面,还有些执拗、偏激、甚至疯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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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普通人的生活不好吗?失独家庭这么多也没见哪个要死要活。

况且,不管江歌妈妈如何悲伤,如何怀念女儿,如何度日如年,也不会影响现在刘鑫一丝一毫的生活。

她依旧笑容满面,自诩“上流社会人士”,有稳定的感情,有合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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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场耗费时间精力起诉刘鑫的生命权纠纷案,有意义吗?如果赢了又能怎么样?

我却很能理解她,就像江歌妈妈说过的那样:

“如果这场官司打赢了,我教育孩子们不要做刘鑫那样的人,如果输了,我就教育他们不要做江歌那样的人。”

江歌妈妈真的在乎那些赔偿金吗?未必。

她早就公开表明,会把所有胜诉案件赔偿款捐与社会。

如此执拗的讨一个结果,不过是在问社会追问一个答案,让女儿的死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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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的刘鑫,承认给江母发阖家欢乐,并称不愿成为刘学洲

还有4天,案件就要宣判,关于最终结果,网上众说纷纭。

有律师表示,只要诉求合理,策略得当,江歌妈妈有胜诉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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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胜诉自然皆大欢喜,但理性来看,这起生命纠纷案很有可能败诉。

我们都知道刘鑫在道德上有污点,她可能这辈子都会被人指指点点,互联网时代她很难全身而退。

但从事实角度来说,很难裁定刘鑫有罪。

目前这个话题已经有3.7亿次阅读,我们之所以关注它,绝不是什么舆论绑架司法,而是想看看法律究竟能否救助人类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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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好人的最终结局是丧命惨死于刀下,那么试问谁还愿意做这个好人?

如果善良注定被辜负、被歪曲、被当作理所当然,那么我们还如何敢教孩子做一个善良的人?

如果好人的结局无一例外是悲剧,那这个世界上,将再也不会有人愿意挺身而出。

我知道,大家都在等一个答案,一个内心深处渴望的声音。

五年了,江歌案该落幕了。

既然江歌妈妈不愿意放弃,那就让司法为这件事画上最终的句点,让人性打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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