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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粤峤:「7」举人罗朝棠惹上的官司

作者:狐女有梦

故事蓝本:司法宗卷残卷(此文献原为本人藏品,现已捐赠区档案局收藏)

生活时代:同治年间

人物籍贯:花县炭步鸭湖村

说明:此官司笔者曾以《乡绅与县官斗法——揭秘清代花县一宗惊动全省的大案》为题载《羊城今古》杂志及“花都人”公众号。为突出故事性,今重新整理再发。

炭步圩从前是水西巡检司所在地,是一个著名的圩镇。隔河有一条大村,叫鸭湖村,村里有一个读书人叫罗朝棠。罗朝棠在咸丰十一年中举,因为学识渊博,被聘为步云书院的山长。步云书院是花县第二大书院,是除了位于县城的花峰书院以外,建得最早,也最有规模的书院。按说,能出任这间书院的山长,一定是德高望重的地方名绅。可是,在同治七年的某一天,炭步圩里贴出了一张鲜红的大字报,其文如下:

尝闻士之所重者,廉耻,人无廉耻,是禽兽也。乃狮岭司恶衿罗朝棠、朝焘者,鸠原鹰化,犭區本熊生,向即父子朋奸,今且兄弟济恶,既理渡而贪肥,曾斩棚而索贿,连枱卖戏,设厂揸摊,冒告禀主,滥保犯人,盗卖众地,逼勒遥田,纠匪党勒榨客商,纵火军凌辱妇女,霸占官山,积开王土,开蟑X于牛栏,税鱼滩于蛋户,食票厂之臭铜,收地沙之碎项。乃致商怨于市而不悛,民愤于乡而不愧。迩修醮果,庆设盂兰。复暗监庙地之界,强取子枱之票,躬本劝缘,继反扫兴,威逼铺户,扰乱壇场,毋思罪恶贯盈,实激神人共奋(愤),既受害者欲啖其肉,未受害者愿寝其皮。是以遍贴长红,切为表白,未得寻仇之众,猫鼠岂可同巢,从此分疆,以免流毒。西隅之内,薰犹本难同器,向被混迹步云之中。之宕既屏,卅五乡共享熙恬;非种已锄,三百铺咸叨乐利。炭步标贴长红。

这份大字报,是用长幅红纸书写的通告,古时候叫“长红”。这上面写了什么呢?写的是他一家子的种种罪行:罗朝棠,包括他的父亲与弟弟,一起狼狈为奸,他们既把持渡口交通收费,一方面清理人家的档向赌徒索贿,一方面又自己开赌档做庄家,他们还涉足官司,诬告上告的人,担保有罪的人,偷卖属公的田地(指学田,祖田一些民间组织的田地),逼人出让边远的田,带领土匪勒索来往的客商,纵容兵痞欺凌妇女等等,反正,种种能敲榨财材的方法无所不用,罪恶贯盈。不过,这些指责都没有附上一件事实,即没有举明任何一件事的时间地点与人物,就是一种发泄式的批判。

那么,真相究竟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从多份诉词,看看这个案子。

一、告罗朝棠的状子

很遗憾,这份状子只有下半截,不知告状者是谁,也不知向谁告。从其它的宗卷看,告状者很可能是汤龄,这里且初步认定是汤龄吧。很明显,这份状子是告罗朝棠的。

状子说罗朝棠去炭步圩搞事,当然,不是罗朝棠自己一个人去的,肯定有一帮手下,或者是他的学生,或者是他的乡里。状子说的事只有半截,说罗朝棠以“纠匪寻杀”诬控值事益生堂,猜想这个汤龄就是那个益生堂的值事吧。既提及“值事”一职,可知这“益生堂”不是一间普通的商店,而是一个民间组织,汤龄即是管理者之一,虽然无功名,也是个有些身份的人。人们看不到罗朝棠的诉状,但从这状子知道,罗朝棠已将他们告了,而且,官府还将汤龄手下的人抓走了。所以,汤龄乞求官府(未知是哪一层的衙门)释放无辜,且“将恶矜罗朝棠、朝焘兄弟通详究办。”

状子还顺带告了鸭湖村的一帮“烂仔”,文中还列了10个人名,罗亚载(混名二载)、罗文珍、罗炳(㓥牛新之子)、罗亚坤、罗甜仔(混名船仔㶰)、罗莲、罗就章、罗广庆、罗亚苏、罗亚云、罗亚九、罗振业,说他们都是鸭湖村著名积匪,素为乡邻之蠹。言下之意,罗朝棠是这伙匪徒的保护伞。

二、举人袁体乾领衔的状子

我们再来看另一份状子,是同县举人袁体乾与副贡叶超元等乡绅呈给广州府知府的,他们讲述了事情的原委,可是,在这状子里,罗朝棠的形象完全反转了:

这一年的七月,炭步圩请来戏班演戏,于是附近一带的村民,群来趁圩看戏,圩场人山人海,有烂仔李茂、汤永耀、许亚盛等人,借机聚赌,罗朝棠就前去禁赌,这事本来罗朝棠有理啊,乡绅本来就是乡村社会的楷模,负有教化乡愚的道义,何况是罗朝棠这种肩负花县西隅教育的大绅?没想到,李茂等人见被禁赌,竟纠合一伙匪徒,共一百多人,在十七日上午巳时(9时-11时),带着凶器闯入书院,大砍大砸。当时,书院里有悬挂着朝廷所赐的罗朝棠兄弟的“文魁”、“副魁”功名匾,被这伙凶徒打个粉碎,罗朝棠山长被凶徒围殴,被打得头破血流,眼也肿了个包,幸得他的学生拼命抵挡,救护老师,罗朝棠挖墙走脱,才捡回一命。匪徒们在书院大肆劫掠后卷上钱物而遁。袁体乾等乡绅的状子用“斯文扫地,惨辱已极”来形容罗朝棠的遭遇。出了这样的事,自然要禀告官府处理啊。可是状子递上县衙门,一直无人受理,知县根本不派人勘查处理。这事太奇怪了,大家骇异之下,才知道是罗朝棠的弟弟罗朝焘于六月份时,曾经告过官差一状,罗朝焘越级上诉“狼差肆恶”,向省里面揭发县里的衙差鱼肉乡民。这次其兄罗朝棠出事,状子上说,县差“因弟怒兄”,正幸灾乐祸呢。他们放纵匪徒说:“包管无事。”这伙匪徒反正已是犯下杀头大罪了,竟毫无畏惧,反而说他们当时并非聚赌,而是正在设坛祭神,砌词诬蔑罗朝棠是打扰了他们的打醮法事,想要霸收他们求福禳灾的香火钱。李茂等人也去告状,状子上也列了一堆耆老的签名为证人,说罗朝棠侵占钱财,反而诬陷他们在圩中的益生堂窝藏匪徒,引发炭步圩民“激怒罢市”,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李茂等一方面,暗地串同县衙门的官差,将对罗朝棠告状一案调查处理的经过记录上呈,请准予销案。另一方面,公然赴省,状告“恶衿罗朝棠”,报请革除罗朝棠的功名。

袁体乾等乡绅这份状子直指知县在背后捣鬼:“非有把持播弄,匪类安敢肆横。棠被劫受伤,几成废疾,奉批详革。此风一长,股匪愈炽,为害地方,将来谁敢禁赌。绅等不忍坐视迫害,除禀安良局处,联叩崇辕,乞檄委围拿严办,究出主使,令吐余党,免被漏网,地方安赖。”

“绅等”是哪些人呢?这状子列名就仅有袁体乾和叶超元。袁体乾是赤坭竹洞蓝坑人,与罗朝棠同是乡试同年,他的弟弟袁体崇在朝廷任兵部主事,所以他有这个胆量来为好友出面。叶超元里籍未详,也是咸丰十一年的副贡。

当时的知县又是谁呢?是齐令。齐令全名齐同浩,是山东人,监生出身,他在同治元年就出任花县知县了,三年后离任,到了同治七年,又复任花县知县,所以对花县的事,应该还是蛮熟悉的。

接下来,没看到广州府知府怎么回复袁体乾的状子,却发现有广州府对罗朝棠状子的批复。

“广州府批:罗朝棠据呈,李亚茂等挟举人罗朝棠禁赌之嫌,纠众殴辱斯文,毁抡书馆,并差役肆恶等情,如果属实,法在不容,亟应彻究,以肃法纪而昭大公,候札饬新任吴令确功查明,据实禀覆,核办粘抄。”

这回复,顶头加上按语:“朝棠得回好批。”可见算是佳音,原任的齐知县撤了,换个新知县去重查这个案子。

三、门生罗超领衔的状子

下一份状子是罗超呈递的,越过知府一级,直接递上广东按察司了。按察司是负责一省司法的部门,罗超是罗朝棠的门生。

他的状子的大意是这样的:

我罗超是花县人,是一名监生,我要状告县衙门包庇匪徒抢劫杀人,我的老师罗朝棠冤惨难伸,乞求大人派人前往勘验,捉拿匪犯。于是,罗超又大致说了一次事情的经过,不过他说得更详细一些。说到窝匪的地点有益生堂与永记两处,还说李茂等人盖搭了赌棚十多间,导致炭步圩股匪云集,还出现了一个受贿而包庇开赌的地保汤岱峰的名字。当罗朝棠到县衙门告状时,县里的门阍谢某等人,因为衔恨其弟罗朝焘断了他们的“财路”,故意延宕,并不勘验。罗朝棠多次请求验伤,门阍说,过五天就有省里的按察使大官要来,等他们来再验伤,还要他负伤的老师在那里久跪等候,也并不去追回被匪掠去的书院的财物,竟还暗中指授匪党,叫他们假冒多名地方耆老签名,将罗朝棠安上一个“抗醮收租”的罪名。导致他的老师不仅因禁赌被劫受伤,而且还被革去功名。罗超状子文中还有:“生等从学在场,见师受屈,冤惨已极,现因伤重,迫得相师赴省,粘卷匍叩崇辕,乞准檄委勘,验围拿按办,并拘惫老讯究,顶祝切赴。”

可知广州府那边也一波三折,最后并未为罗朝棠申冤。

广东按察司里的按察使又是如何断案的呢?

广东按察司的批复是从其弟罗朝焘的状子说起的。原来,当初那个倔强的罗朝焘反复与那些县差过不去,说他们下乡肆意勒索害民,已经将状子告到广东巡抚大人跟前了。巡抚自然叫齐知县去查呀,齐知县很快就查明,罗朝焘“所控各款,并无切实证据。”而且还从县差口中,查明罗朝焘与其兄举人罗朝棠包庇赌博,收受贿赂。县差们是因为奉命去查禁赌博,断了罗家的财路,才被这些劣绅捏控的。

截然相反的说法,广东按察使信谁?信齐知县。理由是,如果李茂等“演戏聚赌,并嫌挟罗朝棠禁阻之嫌,纠抢伤人,如果属实,何以齐令不批不勘?殊不可解!”知县调查的结果是:“罗朝焘与胞兄率匪,滋扰醮致激众怒罢市,复任意饬从,欺压良民。”按察使还进一步批,罗朝棠主讲步云书院,教学生是他的专责,至于赌博等事情,应该听从地方官查办,他多管什么闲事?而且还批:无论罗朝棠有没有包庇赌博收受贿赂等事,他擅自越权去禁赌,已经是干预公事。

从广东按察司的批文看,罗朝棠横竖都是输了,官官相护,乡绅与县官闹掰了,是上头最不想看到的。幸好,不是有新知县要履任了吗,广东按察司的批文也给了罗朝棠一线活路:“接署县令日计可抵任,毋所庸其回护,仰广州府饬吴令查明本按(案),委据实先行禀覆,一面严拘李亚茂等及滋事各匪到按(案),确讯实情,录供具报,毋稍徇纵稍延。”

四、塱头乡绅黄家桂现身

于是案子又升了一级,告上了藩司。藩司的全称是承宣布政使司,是专管一省或数个府的民政、财政、田土、户籍、钱粮、官员考核的,要劳到藩司这一级,可知这状子已转到告知县上了。告什么?看内文就知道,是告知县纵容衙差胡作非为。

当罗超替师告状时,袁体乾等乡绅联名的状子,一直随同上呈,到了藩司这一级,出现了一个新的人物,就是塱头村的岁贡黄家桂。他也带着一帮乡绅上告了。看不到黄家桂的状子,从藩司对罗超与黄家桂的批复来看,大意是一样的。而且,既是告到藩司衙门,应该也是告知县的。

藩司给罗超的批文是:“罗超等批。据呈核与粘抄县批,衅由各执,即所控事,因赌情而起。地方赌情,并不禀由官禁,无怪酿成事端,且又牵扯前控。该县纵差之案,邀众具呈,是否扛帮饬从,仰广州府速饬新任花县确查衅由,勒拿滋事各匪,集讯分别究报,毋稍偏狥。”很明显,也是嫌罗朝棠多管闲事。你罗朝棠禀官,让官去管就是,你插什么手呢?毕竟官府还是会主持公道的,现在已派新知县去查了。

藩司给黄家桂的批文是:“黄家桂等批。此按(案)先经代理花县齐令,具禀举人罗朝棠兄弟庇赌收规,县役戴彰等持票,致被挟恨捏控等情。当经批饬,提府确审。据呈,罗朝棠种种劣迹,是否真情,仰东按察司即饬现署花县吴令,将戴彰刻日解府。并饬广州府提集应讯人等,质明属实,特率究断,具报毋延。”这里是讲明白了,是齐知县直接出马,控罗朝棠兄弟庇赌收规。差役戴彰,拿着县里的公文去禁赌,与庇赌的罗朝棠发生冲突,所以才被罗朝棠兄弟诬控的。到此可知,罗朝棠斗的不是衙差,是知县大老爷。那么知县是否诬告?藩司就要等新派的吴令去查了。

五、 新任吴令的查案结果

查新知县叫吴廷杰,是河北宛平人,他原为府经历,可能原来就在广州知府手下主管出纳文书。他在袁体乾的状子上的批复写了许多字,实质就是四个字:“无所适从。”他查清了什么呢?罗朝棠与汤龄等人互相控讦,这事前任齐令已经访闻清楚了,他来到花县,身边的衙差全都是恨死罗家兄弟的,他单枪匹马,人生地不熟,能查什么?所以也采取相信前任:“实因罗朝堂及其弟霸收醮地场租起衅,以致步云等乡绅庶铺户积成公忿。集众殴毁标红罢市。”而且,上任也已经派差勘验过了,弹压、拘传、集讯,各步骤一个不缺。据乡绅上诉,罗朝棠被李茂等挟恨禁赌,纠匪劫殴,并串同汤大龄背签乡老,联名混控“扰醮霸收”,这些事,如果是真的,法所必究。但是,耆民汤大龄等又是完全不同的说法呀,信谁?

吴知县的推理,与广东按察使差不多:你罗朝棠是一名举人,又是一间学府的掌门人,如果平日兄弟俩为人公正,在乡间很有声望,李茂等人纵属强横,何敢因有私仇,公然纠众前赴书院肆意殴毁?而且,各乡绅庶铺民,又怎么肯听从附和李茂,互相罢市?看看那份“长红”,就知道其中一定有原因:“现据尔等及黄家桂分词控大宪,即次行查究,竟熟(孰)实熟(孰)虚,谁曲谁直,姑候谕饬。”为了表明自己公正不偏袒,吴知县还批复:“本县莅任方新,凡事一秉大公,毫无成见,固不肯以前任访闻有案,于李茂等稍涉偏私,不以尔等具呈扛帮,罗朝棠等意存狥袒也。其各谅之。”

这宗卷到这里就没下文了。吴廷杰还有继续查下去吗?结句这“谅之”,是叫袁体乾体谅他,不要再追究下去,还是叫罗朝棠与汤龄互谅?还是叫各方互谅,和为贵,不要再追究个是非曲直?看他的履历,后来还出任三水县知县、署理连平州知州,可知他没在花县这宗案上栽跟斗。不管怎么样,光看他这说法,如果不是个庸官,也是有几多无奈吧。

笔者再翻查其它档案,发现至光绪二十六年,署理两广总督李鸿章曾上奏朝廷将罗朝焘的教职革除,理由是他庇护族匪罗述,“违抗不遵”官府的命令。这是继其兄被革功名三十一年后,降临到他身上的命运,其时,他应该年已髦耋,根本就不会去履任官府的什么教职了。从这一点可知,罗朝焘几十年与官斗的倔强,也可知,这场较量时间的漫长。

这场官与绅的较量,是绅输了。看档案,同治光绪年间,花县治安十分之差,劫案频发,不仅一般的百姓,就是乡绅之家,也多次有被洗劫的纪录,知县一职人员更迭也非常频繁,有时一年几换。官走,衙差还在,他们才是在县衙弄权的人。这些人,本没社会地位,《清史稿·食货志一》记载:“凡衙署应役之皁隶、马快、步快、小马、禁卒、门子、弓兵、仵作、粮差及巡捕营番役,皆为贱役。”所谓贱役,就是入了这一行,他们是一辈子都不可能科举当官,甚至连儿孙都没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清朝的制度设计,本来就是防范打压这些人的,没想到,他们最会弄权。知县反而往往被架空了。看花县这宗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胡说粤峤:「7」举人罗朝棠惹上的官司

图为罗朝棠故居,巷口就竖着他们兄弟俩的旗杆夹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