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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籽”调解孕育民族团结花

作者:四川法治报
“石榴籽”调解孕育民族团结花

法官联合“石榴籽”调解员到民族村寨学校开展普法宣传 叙永县法院摩尼法庭供图

本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杨元禄

  素有“鸡鸣三省”之称的叙永县,是我省最大的少数民族杂散居县,有着“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人文景象,也面临着少数民族间的纠纷多发易发的难题。近年来,叙永县法院健全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多元解纷机制,在全国首创“石榴籽”多元解纷品牌,在全省率先设立少数民族村寨“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探索出了一条基层治理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的特色路径。

  日前,由叙永县法院推荐形成的“石榴籽”调解品牌入选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此前,叙永县法院摩尼法庭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早在2017年,叙永县法院以摩尼法庭为试点,开启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的特色探索。经过多年摸索发展,叙永县法院形成了“两法融合”的矛盾调解机制、“石榴籽调解工作室+专业法官+乡贤人士”联动机制等特色经验,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民族地区落地生根,走出了一条乌蒙山区民族大团结的创新之路。

  入 选 理 由

  深入推广“石榴籽”调解品牌建设

  探索基层治理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特色路径

  叙永县法院健全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多元解纷机制,在全国首创“石榴籽”多元解纷品牌,在全省率先设立少数民族村寨“石榴籽”调解工作室,从实质上化解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改革信息相继被最高法、省委深改办、省高院采用,改革经验2021年入选最高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典型经验与实践案例》,并被省高院写入2020年“两会”工作报告,改革模式被省高院全省推广,研究成果《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人民法庭诉源治理的现实路径》被省法学会鉴定为优秀并公开出版。

  创新两法融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魏某与杨某都是叙永县水潦彝族乡村民,平日里关系挺好,可就在前不久,两家人因为一次事故闹了不愉快。杨某坐魏某儿子驾驶的三轮车一起到邻村干活,途中路面湿滑,三轮车侧翻导致杨某受伤,后续治疗产生医疗费等损失3000余元。杨某索赔不成,一气之下便把魏某家的一头耕牛牵走,双方因此闹上法庭。

  “本案事实清楚,可以明确作出返还耕牛的判决,但是如果简单地作出判决,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反而给执行环节留下很多隐患。”摩尼法庭庭长李忠林告诉记者,鉴于此,承办法官邀请“石榴籽”调解员赵开华(当地族长,彝族调解员“德古”)参与调解。

  族长出面,双方心结解了一半。经过几轮谈话说理,双方很快达成一致:由魏某赔偿杨某3000元医疗费,杨某归还魏家耕牛。但书面协议写好后,双方却又不愿意签字,此时,老族长让杨某拿出三碗酒来,按民族风俗习惯,三方各端一碗喝干后把碗朝地上用力摔碎,然后双方签字兑现。

  谈起这起纠纷的妥善化解,李忠林告诉记者,“石榴籽”调解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创新“两法融合”,即将国家法律和“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调解依据进行调解。

  据介绍,在探索“石榴籽”调解方法过程中,叙永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叙

  永县法院确定了“三不”准则,即“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社会道德”。在此基础上,“石榴籽”调解室深入梳理、研究和查找民族地区风俗习惯和国家法律条例共同性,收集认定出一批有普遍约束力、公正力和公信力的“少数民族习惯法”。

  “针对个别国家法律没有作明确规定的案例,我们以‘少数民族习惯法’内容作为调解依据,运用德古担保酒、民族祭祀习惯等方式,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李忠林表示,调解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充分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自探索创立“石榴籽”调解模式以来,叙永县已成功调解纠纷1440件,纠纷化解成功率显著提升。

  组建三支队伍汇聚多元解纷合力

  曾某是苗族同胞,今年65岁,生活在叙永县摩尼镇社区一社。前不久,因为自家土地种植的粮食、蔬菜及树木被损毁,曾某将叙永某地产公司诉至法院。

  据该案承办法官饶兰兰介绍,考虑到叙永某地产公司愿意调解,于是将该案委托给“石榴籽”调解工作室调解员项文昌进行调解。

  “我也是苗族,乡音乡情很快拉近了和曾大爷的距离。”项文昌告诉记者,最 开始,曾某情绪比较激动,提出了5万元的赔偿金额,明显不是很合理,“后来我通过交心谈心稳定了曾大爷的情绪,同时阐明相应法律法规,向曾大爷解释了要求的损失必须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最终,曾某同意叙永某地产公司在其损失范围内赔偿青苗损失费和复垦费共计4000元。

  在“石榴籽”调解队伍中,还有许多调解员和项文昌一样,是少数民族。据李忠林介绍,在涉少数民族群众的案件中,因语言沟通交流等障碍导致调解陷入僵局的情况并不少,“为此,我们选聘当地为人正派、做事公道、群众信服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村社干部等乡贤人士担任‘石榴籽’调解员,拉近少数民族群众心理距离,得到心理的认同,促使纠纷顺利调解”。

  在李忠林看来,化解民族地区矛盾纠纷中,借乡土文化、用乡音乡情、靠乡土办法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一理念在办案队伍、陪审队伍、调解员队伍等三支队伍的组建中得以体现,汇聚了多元解纷活力。

  早在2017年3月,叙永县法院确定摩尼法庭管辖全县涉少数民族纠纷案件时,便抽调了7名少数民族干警组成专业办案队伍,管辖全县涉少数民族纠纷案件,实施巡回审判。摩尼法庭在建立陪审队伍时,按照“乡镇、民族聚居村‘两委’推荐+政法委、法院、统战部、民宗局考核+法定程序任命”的形式,任命了26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增强不同民族当事人的心理认同。此外,摩尼法庭每年对选任的“石榴籽”调解员开展2次以上调解技能、法律知识培训,运用专业素养与民族情感相结合的综合优势,促成纠纷高效化解。

  值得注意的是,“石榴籽”调解还明确要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我们还通过法治宣传加强民族团结和法治引导,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少数民族群众法治观念,推动少数民族同胞信法懂法守法。”李忠林说。

  目前,叙永县当地探索组建了“石榴籽调解工作室+专业法官+乡贤人士”联动机制,推动民族地区纠纷精准便捷化解。数据显示,摩尼法庭2017年以来审结涉少数民族案件874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9.2%;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828件,协助执行案件352件,不同民族当事人的心理认同得到增强。

  < 结语 >

  发轫于叙永,升华于四川,闻名于全国。回望“石榴籽”调解的成长路径,这是叙永县法院法官们维护公平正义的赤诚初心前后相继,也是守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跬步积累。

  改革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叙永县法院将强化与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各乡镇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强化“石榴籽”调解阵地建设,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扩大“石榴籽”品牌影响力,巩固深化诉源治理成效,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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