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爱情法律顾问——我们有权利懦弱么?

作者:看法的力量

因为讨论“我和你妈掉水里,你先救谁?” 这个无解的问题,小伙伴们决定开启爱情法律顾问专题。

这个无解难题脱胎于一个著名的伦理题目——电车难题:

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

你该如何做呢?

爱情法律顾问——我们有权利懦弱么?

也许很多人会简单地说当然救五个人了,但是假如另一边的一个人是你的爱人呢?

之前文章提过,几年前奇葩说也有一期做过类似的假设讨论,简单说就是“炸死”贾玲救其他数百人。当时我哭了,因为我“带入”了——想象自己就是那个要被“炸死”的贾玲。可是貌似在我们的观念里,我又没有任何理由让任何人选择救我。

本来这个题目定的是短小有趣,但貌似是做不到了。那就提一些问题供大家思考吧。

爱情法律顾问——我们有权利懦弱么?

因为立场不同、视角不同,很多问题注定不可能有完美的答案:

▌责任和义务的来源通常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是先行为产生的义务。前两个好理解,后一个可以举个例子说明:我憋不住放了个屁,就需要给大家道歉并尽快开窗通风或采取其他方法让臭味散去。

▌在“我和你妈掉水里,你先救谁?” 这个难题里,曾经一度流行一种看似有法律依据的说法,“救妈呗,不救违法!不信给你看法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但这里的“保护”义务,保护的承担是多少呢?或者是否给予较其他人更优先的权利呢?

▌假设上述“保护”义务,包含类似落水时的搭救义务。那么如果父母落水时,成年子女施救,然后父母由于害怕挣扎,在自己即将上岸的一瞬间下意识蹬踹造成成年子女落水伤亡,成年子女的配偶有权利要求父母赔偿么?

▌如果上述父母子女间是一家人无需赔偿,那把落水的人从父母换成女朋友呢?即女朋友落水,男朋友施救,女朋友因害怕挣扎,在自己即将上岸的一瞬间下意识蹬踹造成男朋友受伤无力自救,被救上岸的女友有权利不去救在水里挣扎的男友吗?女朋友有权利“懦弱”么?男朋友的家属有权利要求女朋友赔偿么?

爱情法律顾问——我们有权利懦弱么?

You Chen

懦弱其实不是一种权利,它是人的正常生理反应。道德是按照最高标准要求人的,法律却不能如此,法律通常是按照社会能接受的最低标准要求人。

法律不惩罚懦弱,但要求懦弱的人如果因为别人的帮助(紧急避险、紧急救助等)受益的,应当对受损施救人给予适当补偿。这其实是一种平衡。

爱情法律顾问——我们有权利懦弱么?

类似“我和你妈掉水里,你先救谁?” 这种无解的问题,通过理性很难解决,只有通过爱去化解。

如果你爱对方,应该不会想让对方在妈妈和你之间选择,因为对方选不选择都痛苦,而你也会面临痛苦:如果对方选择妈妈,你会“死亡”;如果对方选择你,对方连妈妈也会放弃,他在未来也会放弃你!

爱,无私的爱才会无敌!

—End—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