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但是我会开车,可以上路吗?”
答案当然是:
不行!!!
一些“脑洞大开”的驾驶员
心存侥幸、耍小聪明,
通过伪造、购买驾驶证
以此来违法驾车上路行驶,
然而这一切根本难逃交警蜀黍的“火眼金睛”。
2022年2月10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大队八中队执勤民警在北二环与呼伦路交汇处开展车辆违法行为例行检查工作。在检查到车牌号为蒙AP2***的机动车时,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有效驾驶证件接受例行检查,驾驶人刘某虽然提供了驾驶证,但是中队民警一眼便看出此驾照端倪。
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驾驶人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刘某提供给交警同志的驾驶证是伪造的驾驶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人刘某承认了其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事实,并坦白该伪造驾驶证是自己多年前在吉林花八千元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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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该驾驶人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将会面临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金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处罚,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交警提示:
任何买卖、伪造、变造驾驶证件等
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一本驾照看似很薄,
却维系着厚重的生命。
生命不可欺,莫把生命当儿戏,
请切莫以身试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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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
▎通 讯 员:刘晓璐 邢艳秋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