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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婺源,年近40的老李在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妻子程某,程某在婚后也为老李生下了儿子小李。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老李却发现

作者:希尔今

江西婺源,年近40的老李在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妻子程某,程某在婚后也为老李生下了儿子小李。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老李却发现小李和自己长得一点都不像,并且,邻居也经常在背后嚼舌根,妻子程某更是在老李耳边告嘱“不要听别人瞎说,儿子哪里不像你?”

时间一晃过去近10年,忍无可忍的老李在得知亲子鉴定的相关知识后,带着小李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老李不是小李的生物学父亲,而程某也承认了自己在和老李结婚时就已经怀孕的事实。

为此,老李将程某告上了法院,要求程某支付因抚养小李近10年的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对此,程某表示,自己虽有过错,但无力承担这么多赔偿。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程某支付老李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源:中国法院网)

亲子鉴定有时候真的是一面“照妖镜”,既照出了人心的险恶之处,也照出了现实的残忍,如果老李没有选择带小李去做亲子鉴定,也许到现在还被程某蒙在鼓里,被别人在背后嚼着舌根,那种怒火中烧的心酸和无奈,不言而喻。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这里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意味着夫妻之间不能够有所隐瞒,并且尊重彼此之间的知情权、同意权等等,保持家庭的和谐稳定。

在本起案件中,程某作为老李的妻子,在和老李结婚时,不仅没有如实告知老李自己已经怀孕的事实,反而还和老李登记结婚,最终让老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了小李近10年时间,在法律上,程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欺诈性抚养”。

并且,自老李做了亲子鉴定以后,程某也自认小李不是老李儿子的情况下,老李和小李的亲子关系便已终止,双方不再具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老李也无须再对小李履行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因此,对于老李来讲,其作为无过错方在请求离婚时,是有权要求妻子程某就欺诈性抚养问题以及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要求程某返还自己因抚养小李近10年而支出的抚养费,以及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

当然,在本案中,程某之所以只需要承担8万元的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因在于本起案件是以调解结案的,并不是以判决的方式结案的。只要双方自愿,调解的金额可以不限诉求的金额。因此,这也是很多读者在看到8万元的金额和诉求的20万元金额以后,感到很诧异的一点。#普法行动# #上饶头条#

不过,还是要提醒一下,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相互尊重,既是底线也是原则,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切不可随意逾越底线。一旦发现存在类似问题时,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男子抚养儿子近10年发现非亲生 索赔20万#

江西婺源,年近40的老李在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妻子程某,程某在婚后也为老李生下了儿子小李。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老李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