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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婺源,年近40的老李在機緣巧合之下認識了妻子程某,程某在婚後也為老李生下了兒子小李。但随着日子一天天過去,老李卻發現

作者:希爾今

江西婺源,年近40的老李在機緣巧合之下認識了妻子程某,程某在婚後也為老李生下了兒子小李。但随着日子一天天過去,老李卻發現小李和自己長得一點都不像,并且,鄰居也經常在背後嚼舌根,妻子程某更是在老李耳邊告囑“不要聽别人瞎說,兒子哪裡不像你?”

時間一晃過去近10年,忍無可忍的老李在得知親子鑒定的相關知識後,帶着小李去做了親子鑒定,鑒定結果顯示,老李不是小李的生物學父親,而程某也承認了自己在和老李結婚時就已經懷孕的事實。

為此,老李将程某告上了法院,要求程某支付因撫養小李近10年的撫養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對此,程某表示,自己雖有過錯,但無力承擔這麼多賠償。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一緻意見:程某支付老李撫養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源:中國法院網)

親子鑒定有時候真的是一面“照妖鏡”,既照出了人心的險惡之處,也照出了現實的殘忍,如果老李沒有選擇帶小李去做親子鑒定,也許到現在還被程某蒙在鼓裡,被别人在背後嚼着舌根,那種怒火中燒的心酸和無奈,不言而喻。

根據《民法典》第1043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這裡互相忠實、互相尊重,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意味着夫妻之間不能夠有所隐瞞,并且尊重彼此之間的知情權、同意權等等,保持家庭的和諧穩定。

在本起案件中,程某作為老李的妻子,在和老李結婚時,不僅沒有如實告知老李自己已經懷孕的事實,反而還和老李登記結婚,最終讓老李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撫養了小李近10年時間,在法律上,程某的行為屬于典型的“欺詐性撫養”。

并且,自老李做了親子鑒定以後,程某也自認小李不是老李兒子的情況下,老李和小李的親子關系便已終止,雙方不再具有法律上的親子關系,老李也無須再對小李履行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

是以,對于老李來講,其作為無過錯方在請求離婚時,是有權要求妻子程某就欺詐性撫養問題以及存在重大過錯為由,要求程某返還自己因撫養小李近10年而支出的撫養費,以及索要精神損害撫慰金。

當然,在本案中,程某之是以隻需要承擔8萬元的撫養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因在于本起案件是以調解結案的,并不是以判決的方式結案的。隻要雙方自願,調解的金額可以不限訴求的金額。是以,這也是很多讀者在看到8萬元的金額和訴求的20萬元金額以後,感到很詫異的一點。#普法行動# #上饒頭條#

不過,還是要提醒一下,夫妻之間,互相忠誠、互相尊重,既是底線也是原則,更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内,切不可随意逾越底線。一旦發現存在類似問題時,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男子撫養兒子近10年發現非親生 索賠20萬#

江西婺源,年近40的老李在機緣巧合之下認識了妻子程某,程某在婚後也為老李生下了兒子小李。但随着日子一天天過去,老李卻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