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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一女子到一家洗浴中心洗澡,刚脱得一丝不挂,就有一名男子从淋浴区走了出来,女子惊呆在原地,可是,紧接着又走出另一

作者:芯晴梓语

浙江宁波,一女子到一家洗浴中心洗澡,刚脱得一丝不挂,就有一名男子从淋浴区走了出来,女子惊呆在原地,可是,紧接着又走出另一名男子,更是让女子精神崩溃,也就是说,同时有两男子看到了她的身躯。

女子吓得澡都没洗,穿好衣服找洗浴中心负责人讨说法,结果,原来是两名维修师傅在为故障设备检修,但因为工作人员的疏漏,没有及时告知这位女子,所以对于这次事件,他们向女子道歉。

也因为女子觉得自己深受精神创伤,不接受道歉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由于洗浴中心认为女子漫天要价,协商自然无法达成,最后女子告上法庭。

不得不说,本来女子为了解除一天的疲劳,是想找个舒适的地方休息缓解,可没想到遇到如此糟心的事,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是可以理解,但确有不少人对赔偿多少产生争议。

从事件中来看,过错方属于洗浴中心,因为在设施维护的情况下,没有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值守,又或者设立警示牌,来提醒顾客需要注意的事项,造成了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更别说有可能产生的,防止两性之间的人身安全隐患。

而女子的精神损失费多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在这次事件中得不到太多的支持,说是能够赔偿10000元的,最后在法院给双方调解下,洗浴中心赔偿了5000元。

其实在一开始,女子的精神创伤面,很多人都能够理解,而唯一没有做足够的地方就是,洗浴中心没有拿出诚意来安抚好女子,仅用口头表达的歉意,和以“工作疏漏”来搪塞女子,是谁都会来气。

况且作为消费者,是想要舒适的环境来享受自己应该得到的服务,而不是花钱买罪受,还得不到应有的安全保护和赔偿,包容也会有限度的,用再多的钱也会难以平复心情,更不用说会不会因此留下心理阴影,后果堪忧。

所以,对于赔偿金额,很难定义说多少才够,最重要的是能够让顾客的心理受创程度减少,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你们觉得呢?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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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一女子到一家洗浴中心洗澡,刚脱得一丝不挂,就有一名男子从淋浴区走了出来,女子惊呆在原地,可是,紧接着又走出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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