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瓜贼死在了田地里,两农民倒了大霉!小偷死了,农民被检察院起诉,虽说是小偷,可当生命被夺走后,法律依旧会给他一个公正!
为了电击野猪、保护庄稼,赵某某、王某某两人在玉米地和南瓜地里私拉了电网,关键是还没有设置警示牌,2021年9月9日晚,韩某某去南瓜地里偷盗南瓜,不幸被电死!当天拉的电网,当天就出了事!
榆社县检察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赵,王二人提起公诉。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过失,该罪属于结果犯,不同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能以该罪论处。因此,刑法规定,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光是在田地里拉电网,有些人在家里也拉上电网防贼!私拉电网的行为如果危及他人性命是逃不了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电网只准用于国家重点防范的场所,像军事重地之类的。社会上的单位和个人,都是不允许私自拉电网的。
瓜没偷成,人先死,吃个瓜也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