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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嚣张!” 谁能想到,河南郑州的王先生买个草莓都能生一肚子气。自己在路边买的7斤多的草莓,回到家过称一看居然才4斤多。

作者:杨志峥律师

“太嚣张!” 谁能想到,河南郑州的王先生买个草莓都能生一肚子气。自己在路边买的7斤多的草莓,回到家过称一看居然才4斤多。好家伙,变大变小真奇妙,是草莓自己能伸缩吗?显然不是,为此王先生找了当地的记者求助,调查结果更吓人!

事情就发生在2月8日,当时的王先生从郑州返回开封,走到中牟的时候看到路边不少卖草莓的,自己也挺爱吃的,就随便挑了一家准备买了点。按说7斤多的草莓,就是少点能有6斤多也就算了,这一下子降到4斤多王先生是真没法淡定,必须要讨个说法。

记者为了探寻事情的真相,伪装成普通买家也去那条路上去试了试,在一家摊贩前停了下来。摊主大妈忙招呼着,询问记者要大的小的啊,说小的是18一斤,别嫌贵她自己还嫌贵呢。

这价格说实话可真不低啊,不过要是明码标价,不缺斤短两也就算了。记者买的草莓称重是6斤3两,最后大妈还豪爽地表示,没事零头给你抹了,碰上这么个“讲究”人,应该没问题了吧。

回去那么一称,打脸是啪啪响啊,6斤多的草莓称下来只有4斤多,少了2斤。想到刚才大妈抹零那豪爽劲,现在也只剩下苦笑了。不过从另一方面讲倒是比王先生之前少3斤强点,也只能这么自我安慰了。

有很多人想问,之前的那家现在还在坑人吗?别说,后面转来转去还真找到了之前王先生买的那个摊位,拿过刚刚那4斤多的草莓往上面一放,您猜多少斤?称重将近12斤,这是要翻几倍啊?要翻天啊。在面对记者的质疑,摊主居然还说,我家称一点都不会错,谁给你的勇气敢这么说?

本案中,摊主行为明显是属于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不诚信经营几时休”做生意要讲究诚信,才能做得长久。如果都像上面那两位摊主那么做,那可真就是一锤子买卖了,坑一个算一个。这种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必须介入,并严加惩处。在这里我也提议大家购物的时候,还是尽量选择固定摊位。像这种流动摊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是很难合法维权的。

大家是否觉得应该严厉打击这种“缺斤短两”的不法行为?感谢您的点赞和关注。#4斤草莓卖出11斤的价钱# #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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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嚣张!” 谁能想到,河南郑州的王先生买个草莓都能生一肚子气。自己在路边买的7斤多的草莓,回到家过称一看居然才4斤多。
“太嚣张!” 谁能想到,河南郑州的王先生买个草莓都能生一肚子气。自己在路边买的7斤多的草莓,回到家过称一看居然才4斤多。
“太嚣张!” 谁能想到,河南郑州的王先生买个草莓都能生一肚子气。自己在路边买的7斤多的草莓,回到家过称一看居然才4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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