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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上海松江查处首起联合亲友囤积倒卖商标案

作者:角马咨询
警告+罚款!上海松江查处首起联合亲友囤积倒卖商标案

日前,上海市松江区知识产权局对辖区内一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代理的6个注册商标申请人囤积注册商标用于转让获利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该案为上海市首个该类型案件,通过案件查办,对商标代理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也透出上海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构筑战略优势的重要资源,深化科创中心建设的关键点。

警告+罚款!上海松江查处首起联合亲友囤积倒卖商标案

(图源网络,下同)

据了解,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自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代理行为,持续改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不久前,松江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接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转送国家局的线索,反映松江区某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谋其关联公司,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囤积注册商标并倒卖获利,要求调查处理。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专案组调查后,精准锁定该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代理的6个注册商标申请人,以及该商标代理公司核心人物。

经查,自2018年起,该商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以商标转让获利分成为由,以自己名义并说服亲友陆续注册6家公司,由其全权负责代理申请注册商标。这6家公司自成立起均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该代理机构以上述这6家公司为申请人,不以使用为目的申请了大量注册商标,并通过商标交易平台、微信群、QQ群等方式联系第三方,将6家公司名下的注册商标进行转让,牟取利益。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案发,该商标代理机构为上述6家公司共计实际申请商标千余件,成功转让和正在转让中的商标三十余件。

警告+罚款!上海松江查处首起联合亲友囤积倒卖商标案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商标代理机构明知存在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情况下仍接受委托,代理申请注册商标并转让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0元。6家公司自成立后,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及《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分别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商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也是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主要牵头人进行了另案调查,并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该案同时对商标代理机构及商标申请人恶意代理及申请注册商标进行立案查处,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双罚制”,不仅对企业、个人恶意注册、囤积商标行为形成震慑,更有利于进一步倡导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申请行为,维护良好的商标注册秩序,助力大陆商标品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