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利津县有个叫王兰的人,突然得急病死了。
他的魂魄来到阴间,阎王核对生死簿,发现是小鬼勾错了魂。阎王就责令小鬼将其魂魄送去还阳,无奈王兰的尸身已腐烂了。
小鬼怕阎王怪罪自己,就对王兰说:“人死了做鬼很痛苦,但成为神仙却很快乐,也不必重回人间受罪!”王兰也很赞同。
小鬼见他心动了,又说:“此地有个狐精,已炼成了金丹。要是将其金丹偷来吃了,食者灵魂将会永远不散。不管将其灵魂附在何处,都能如愿。你可愿意去偷?”王兰同意了。
小鬼就带他进了一家高门大院的府第,只见里面楼阁巍然,却有一只狐狸精在月光下仰头朝天。只见它一呼气,一个小丸就从口中吐出,一直飞到月亮中去;再一吸气,小丸就落下来,狐精就用口把小丸接住,如此不断反复。
小鬼悄悄躲在狐精身边,等它再吐出小丸时,一下抢过小丸让王兰吞了下去。
狐精大吃一惊,气愤地扑过来,但却敌不过小鬼,只好愤愤地走了。
王兰与小鬼告别后,就回到了自己家里。
妻儿见他翻身起来说话,都吓得逃走了。王兰说明原因后,家人才又慢慢走过来见他。
王兰有个姓张的朋友,听说后也来看望他。
两人寒暄了一会儿,王兰便对张某说:“我们两家一直贫穷,现在我有法术可以发财致富。你愿随我一起出游吗?”
张某随口答应了。
王兰又说:“我能让生病之人不用吃药就可康复;也能不用卜卦就可断事如神。但我若现出原身,大家听说我死了,看见我后一定会害怕。就让我附在你的身上出去,可以吗?”张某也答应了。
于是二人备好行礼出发了。
他们来到山西地界,碰上有个富翁家的女儿得了暴病,整日昏迷不醒。
那家人又是吃药又是求神,用尽一切办法但都无效。富翁仅此一女,视为掌上明珠。他许愿谁若治好女儿的病,将给他一千两银子。
王兰让张某去看看病人。张某找到富翁家,到了内室,见那姑娘躺在床上,掀起被子抚摸其身子也昏迷不觉。
王兰偷偷告诉张某:“当务之急是找回她的灵魂。”
张某就对富翁说:“令爱病情虽危,但尚有救。”
富翁忙问该用何药,张某道:“你家女公子的灵魂出窍了,我已请神人去寻找。”
等了一个时辰后,王兰回来告诉张某,少女的灵魂已经找到。
富翁听了,忙用手抚摸女儿。忽然,女儿欠身伸腰,竟然睁开了眼睛。
富翁大喜,忙问女儿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女儿说:“那日我在花园玩耍,看见一个少年用弹弓弹射花雀,几人牵着骏马紧随其后。我忙要躲避,却被少年拦住,他硬把弹弓塞到我手里,要教我射弹。我害羞地斥责他,他却抱我上了马,还笑着说:‘我喜欢和你玩,你别害羞呀!’走了好久进到一山谷中。我在马上又哭又骂,那少年一气之下,将我推落路旁,我想回家却又找不到路。此时有个人来了,他抓住我手臂带我快速飞跑,一转眼就到家里,像做了个梦似地就醒过来了。”
富翁见张某神通广大,就以千两白银酬谢他。
夜里,王兰让张某留下二百两银子当路费,其余都作法转移到家里,并让儿子给张家送去一半。
几日后,张某在郊外遇见一个名叫贺才的同乡人。
这贺才平时不务正业,只顾贪图享乐,家里穷得像要饭的一样。
他听说张某学到了奇异的法术,就跑来找张某学艺。
王兰让张某给贺才一点银钱打发他走了。
贺才本性不改,才十来天就把银子花光了,打算再次前来向张某索要。
王兰暗中早知道了,就对张某说:“贺才为人放荡,做事乖张,不可与之相处。若其再来依旧给他一些钱财打发他走。这样即使他闯了祸也与我们无关。”
第二天,贺才果然来了,强行要与张某在一起干事。
张某说:“你每天酗酒、赌博,即使有一千两银子也无法满足你。你若能痛改前非,我就送给你一百两银子。”
贺才答应要改掉恶习,张某就给了他一百两银子。
贺才因为有了一百两银子,更加无所顾忌,又到烟花柳巷嫖妓,挥金如土。
县里的捕快听说了,怀疑贺才非盗既抢,就抓其去见官审讯,严刑逼供。
贺才受刑不过,一五一十地供出银子的来历。知县遂派差役押着贺才去捉拿张某。
几日后,贺才因刑伤恶化死在了半路上。他的魂魄找到张某后依附在了张某身上,并与王兰的魂魄合在了一处。
一日,张某与朋友在县城外的烽火台聚会饮酒,贺才的灵魂喝醉了,就疯狂地喊叫,王兰竭力制止,他也不听。
张某大喊大叫时,正好被巡方御史撞见,就将其捕了去。
张某害怕招供了。
御史大怒,下令鞭打张某,又将状词通报给了神灵。
当晚,御史梦见有个金甲神人告诉他:“因王兰是无辜误死的,现已是鬼仙。他为人治病也算是用的是有仁义的法术,不能和妖魅相提并论,特奉玉帝旨意,授他为清道使。贺才淫邪放荡,已罚其到铁围山去做苦役。张某无罪,可将其释放。”
御史从梦中醒来,十分诧异,遂下令释放了张某。
张某回到家乡,见钱袋还有几千两银子,就分一半送到王家。
王家的子孙,因此变得愈来愈富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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