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利津縣有個叫王蘭的人,突然得急病死了。
他的魂魄來到陰間,閻王核對生死簿,發現是小鬼勾錯了魂。閻王就責令小鬼将其魂魄送去還陽,無奈王蘭的屍身已腐爛了。
小鬼怕閻王怪罪自己,就對王蘭說:“人死了做鬼很痛苦,但成為神仙卻很快樂,也不必重回人間受罪!”王蘭也很贊同。
小鬼見他心動了,又說:“此地有個狐精,已煉成了金丹。要是将其金丹偷來吃了,食者靈魂将會永遠不散。不管将其靈魂附在何處,都能如願。你可願意去偷?”王蘭同意了。
小鬼就帶他進了一家高門大院的府第,隻見裡面樓閣巍然,卻有一隻狐狸精在月光下仰頭朝天。隻見它一呼氣,一個小丸就從口中吐出,一直飛到月亮中去;再一吸氣,小丸就落下來,狐精就用口把小丸接住,如此不斷反複。
小鬼悄悄躲在狐精身邊,等它再吐出小丸時,一下搶過小丸讓王蘭吞了下去。
狐精大吃一驚,氣憤地撲過來,但卻敵不過小鬼,隻好憤憤地走了。
王蘭與小鬼告别後,就回到了自己家裡。
妻兒見他翻身起來說話,都吓得逃走了。王蘭說明原因後,家人才又慢慢走過來見他。
王蘭有個姓張的朋友,聽說後也來看望他。
兩人寒暄了一會兒,王蘭便對張某說:“我們兩家一直貧窮,現在我有法術可以發财緻富。你願随我一起出遊嗎?”
張某随口答應了。
王蘭又說:“我能讓生病之人不用吃藥就可康複;也能不用蔔卦就可斷事如神。但我若現出原身,大家聽說我死了,看見我後一定會害怕。就讓我附在你的身上出去,可以嗎?”張某也答應了。
于是二人備好行禮出發了。
他們來到山西地界,碰上有個富翁家的女兒得了暴病,整日昏迷不醒。
那家人又是吃藥又是求神,用盡一切辦法但都無效。富翁僅此一女,視為掌上明珠。他許願誰若治好女兒的病,将給他一千兩銀子。
王蘭讓張某去看看病人。張某找到富翁家,到了内室,見那姑娘躺在床上,掀起被子撫摸其身子也昏迷不覺。
王蘭偷偷告訴張某:“當務之急是找回她的靈魂。”
張某就對富翁說:“令愛病情雖危,但尚有救。”
富翁忙問該用何藥,張某道:“你家女公子的靈魂出竅了,我已請神人去尋找。”
等了一個時辰後,王蘭回來告訴張某,少女的靈魂已經找到。
富翁聽了,忙用手撫摸女兒。忽然,女兒欠身伸腰,竟然睜開了眼睛。
富翁大喜,忙問女兒究竟是怎麼回事兒。
女兒說:“那日我在花園玩耍,看見一個少年用彈弓彈射花雀,幾人牽着駿馬緊随其後。我忙要躲避,卻被少年攔住,他硬把彈弓塞到我手裡,要教我射彈。我害羞地斥責他,他卻抱我上了馬,還笑着說:‘我喜歡和你玩,你别害羞呀!’走了好久進到一山谷中。我在馬上又哭又罵,那少年一氣之下,将我推落路旁,我想回家卻又找不到路。此時有個人來了,他抓住我手臂帶我快速飛跑,一轉眼就到家裡,像做了個夢似地就醒過來了。”
富翁見張某神通廣大,就以千兩白銀酬謝他。
夜裡,王蘭讓張某留下二百兩銀子當路費,其餘都作法轉移到家裡,并讓兒子給張家送去一半。
幾日後,張某在郊外遇見一個名叫賀才的同鄉人。
這賀才平時不務正業,隻顧貪圖享樂,家裡窮得像要飯的一樣。
他聽說張某學到了奇異的法術,就跑來找張某學藝。
王蘭讓張某給賀才一點銀錢打發他走了。
賀才本性不改,才十來天就把銀子花光了,打算再次前來向張某索要。
王蘭暗中早知道了,就對張某說:“賀才為人放蕩,做事乖張,不可與之相處。若其再來依舊給他一些錢财打發他走。這樣即使他闖了禍也與我們無關。”
第二天,賀才果然來了,強行要與張某在一起幹事。
張某說:“你每天酗酒、賭博,即使有一千兩銀子也無法滿足你。你若能痛改前非,我就送給你一百兩銀子。”
賀才答應要改掉惡習,張某就給了他一百兩銀子。
賀才因為有了一百兩銀子,更加無所顧忌,又到煙花柳巷嫖妓,揮金如土。
縣裡的捕快聽說了,懷疑賀才非盜既搶,就抓其去見官審訊,嚴刑逼供。
賀才受刑不過,一五一十地供出銀子的來曆。知縣遂派差役押着賀才去捉拿張某。
幾日後,賀才因刑傷惡化死在了半路上。他的魂魄找到張某後依附在了張某身上,并與王蘭的魂魄合在了一處。
一日,張某與朋友在縣城外的烽火台聚會飲酒,賀才的靈魂喝醉了,就瘋狂地喊叫,王蘭竭力制止,他也不聽。
張某大喊大叫時,正好被巡方禦史撞見,就将其捕了去。
張某害怕招供了。
禦史大怒,下令鞭打張某,又将狀詞通報給了神靈。
當晚,禦史夢見有個金甲神人告訴他:“因王蘭是無辜誤死的,現已是鬼仙。他為人治病也算是用的是有仁義的法術,不能和妖魅相提并論,特奉玉帝旨意,授他為清道使。賀才淫邪放蕩,已罰其到鐵圍山去做苦役。張某無罪,可将其釋放。”
禦史從夢中醒來,十分詫異,遂下令釋放了張某。
張某回到家鄉,見錢袋還有幾千兩銀子,就分一半送到王家。
王家的子孫,是以變得愈來愈富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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