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浑身是理,但官司就是打不赢呢?他明明跟你借了钱不还,可是法官偏偏驳回了你的起诉。当初说好了合伙做买卖呢,赚了钱他就是不给你分红,怎么就告不赢呢?很可能的原因啊,是你缺乏证据意识。大陆法院采用的是纠问式的诉讼结构,庭审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帮法官查明事实,可是想搞清楚事实只能靠证据啊。你记忆中的事实是什么?有证据能证明的事实是什么?法官最终认定的事实是什么?三个事实虽然指向的是同一件事儿,但往往相差万里。没有证据啊,你能说的就只有你自己的记忆,而记忆这种东西跟故事没有本事的分别,法官怎么敢信呢?可现实就是这样,人们都是在有了争议之后才找律师,而事情都发生在若干年前,一片纸都没有留下,真正做到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这种官司再优秀的律师也没有办法,总不能把你的描述写成小数去给发。混毒吧,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浑身是力却输了官司,只存在于你记忆中的记忆啊,没办法移植到法国的脑子里去。所以你可以不用专门学习法律,但一定要培养自己的证据意识,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就够了。怎么形成证据意识呢?首先啊,得学会换位思考,不要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要站在第三人的角度来看证据,把自己啊,当成是一个对事实一无所知的人,看看能不能从你手中的证据里还原出事实的全貌。其次,要把法官当成是一个普通人,他跟你我都一样,都有类似的常识、生活经验和罗辑思维,它既不是全职全能,也不是认知水平低下的孩子。证据的质量呢,就应该限定在这两个标准之间,既要让不知情的第三者能够还原整个事实,也不用苛求每个事实细节都去证明,只要在关键的节点上拿到证据,就可以呈现出整个之间发展的清晰脉络。那市场生活中要注意留存哪些证据呢?这个问题啊,可以反推来看,最容易被法官所认可的证据就是日常生活里首先需要保存的证据。比方说,最好的证据是书证,白纸黑字的老话大家都听过,这一传统观念啊,在今天依然深入人心。就还原历史而言,没有比书证的真实性、承载力、稳定性更好的证据,尤其在民事诉讼中,各种复杂的约定往往只能通过书证来呈现。对于书证的保存啊,你可以记住两个原则,一个是但凡有自己签字的文本,都应该保存一份原件,二呢是但凡有对方签字盖章的文本要尽量保存好,最差也要拍一张照片。绝大多数简单的民事纠纷,核心证据可能只有一份合同,但这就足够了,没有书证的时候啊,对话也是。不错的证据,最常见的对话就是微信或者短信的聊天记录啊。我建议呢,在你手机内存充足的情况下,聊天记录都应该长期保存,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些聊天记录就会作为证据使用,而一旦它被删除了,数据恢复的可能性很低,很多曾经在聊天记录里的对话都成了空口物品。此外啊,录音呢,也是对话证据的一种形式。一次设计好的通话录音啊,可以精准地同对方核实某些事实细节,防止对方在法庭上否认。在录音之前呢,你可以预先设计好自己的话术,明确你要采集的事实细节,这样把录音完成。如果你手中实在没有其他证据的话,这个时候才轮到证人出庭作证。要注意啊,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呢,跟证人与你的关系亲疏成反比,也就是说,越是亲近的人提供的证言证明效力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