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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最小服务员 唯一报酬是“爸爸少累点”

“全城最小服务员,爸爸煮面她收碗收钱”近日,市民彭先生的这条朋友圈引发许多人关注、点赞。

原来,小服务员叫宁宁,今年8岁半,老家在四川大竹,她是来渝陪爸爸过年的。见爸爸工作辛苦、忙碌,宁宁主动请缨当起了服务员,帮爸爸收碗、打扫、收银等,唯一的报酬就是:爸爸少累点,以及每天都吃到爸爸煮的美食。

重庆最小服务员 唯一报酬是“爸爸少累点”

初衷

“我要帮他分担辛苦”

8日上午10点过,宁宁来到了这家位于三峡广场的四川大竹杂酱面馆,她熟练地穿上小围裙,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宁宁今年8岁半,在读小学三年级,店老板是宁宁的爸爸刘先生。去年6月,从事了多年厨师工作的刘先生来渝开了这家面馆,“重庆是繁华大都市,人多,机会多。”这个春节,刘先生选择坚持营业,为新开的面馆多积攒一些人气与口碑。1月28日,宁宁被亲戚带到了重庆,来陪爸爸一起过年。

尽管宁宁年纪小,但她性格活泼外向,表达能力极佳,普通话也说得不错。她告诉记者,来了重庆后,自己看到爸爸特别忙碌和辛苦,而且面馆里的2位服务员叔叔、阿姨也都回老家过年了,“我就给爸爸说,我要帮他分担辛苦。”

宁宁还说,爸爸每天早上5点过就出门工作,要忙到天黑才下班,如果自己帮帮爸爸,说不定爸爸每天可以早点下班。

重庆最小服务员 唯一报酬是“爸爸少累点”

工作

“小服务员太可爱了”

中午时分,店里顾客逐渐多了起来。刘先生忙着煮面、打调料,宁宁则大大方方地招呼起了客人,然后逐一将客人的要求报给刘先生:“爸爸,煮三两杂酱面,要辣椒。”“爸爸,一碗清汤小面、一碗红汤杂酱面,都是2两。”

刘先生说,宁宁来重庆的第二天,就提出要陪自己上班,他想到这也是一场很好的寒假实践,便欣然同意了。上岗前,刘先生还特意去超市为宁宁买了一条小围裙,“她每天早上写完作业以后,大概10点从旁边的出租屋到店里来,晚上就和我一起回家。”

最初,因为担心宁宁的年纪小,怕她受伤或是难以胜任工作,刘先生只让宁宁扫扫地或者收下碗。但很快,聪明的宁宁便学会了收银、招呼顾客等更多工作技能。刘先生说:“开始只想让她稍微增加点体验,但现在她真的是我的得力助手了。”

“阿姨,你消费了13元。”收银台前,宁宁说道。付完钱的女士忍不住赞叹:“小服务员太可爱了。”招呼完顾客后,宁宁带着一脸的小得意告诉记者,自己的数学成绩很好,面馆收银这种简单的加法难不倒她。刘先生也在一旁笑着说:“确实没算错过,我每次都在旁边验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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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

“我和爸爸吃的吉祥面”

宁宁上岗这些天来,最高兴的要数除夕那晚。当晚,送走最后一波客人以后,刘先生煮了两碗热腾腾的杂酱面,刘先生告诉宁宁,这是特制“吉祥面”。最后,父女俩就坐在小店内,一起将面吃得精光,连面汤都不剩。

回忆起那晚,刘先生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线。他说,此前自己先后在广州等地打拼多年,好些年都没能和女儿一起过年。此次女儿陪在自己身边,还帮自己分担工作,让他觉得这是最温暖的时刻。

宁宁则说,爸爸做的“吉祥面”好香,和爸爸一起过年自己很开心,“以前都只能在视频里和爸爸团年。”

重庆最小服务员 唯一报酬是“爸爸少累点”

报酬

“爸爸少受点累”

这些天来,宁宁也有最难过的一天——那天早上下着小雨,爸爸早早地到店里忙碌,一不小心摔倒了,手上和手臂上都有不少伤口。

刘先生说,这些伤对于常年在外打拼的自己来说,都是小事,但宁宁非常在意,每天都找自己要3元钱,去药店买一板创口贴,亲手给自己更换。当晚8点过,记者看到,宁宁为爸爸换创口贴时,动作轻柔仔细,嘴里还不停地说:“不痛不痛哈。”

宁宁当服务员有没有报酬呢?刘先生说,自己最初说要给宁宁算工资,宁宁听了还生气,坚决不要。宁宁告诉记者:“我就想爸爸少累点,还有我每天都吃到爸爸煮的东西很开心。”

重庆最小服务员 唯一报酬是“爸爸少累点”

宁宁说,10日一早自己就要搭亲戚的车回老家了,心里特别舍不得爸爸,“以后每次放假我都要来帮爸爸,等我再高一点,我就可以帮他做更多事了。”

家长心声:分担辛苦、体验生活

●刘先生:本来我托人接宁宁来重庆,是希望她来无忧无虑玩耍的。结果娃儿太懂事了,每天都要来店里帮我。就是有时候看到她那么小小一个,却在店里忙前忙后,真的挺心疼的。

这几天最大的收获是,宁宁待人接物能力提升了很多,算账也越来越快了。最遗憾的是,这么多天,没有带娃儿去城里转转,让她欣赏重庆的美景。

●宁宁奶奶:宁宁平时跟到我和她爷爷,她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学习很自觉,成绩也很好,在家里要帮我们洗碗、扫地、擦桌子。她特别喜欢爸爸,这次晓得要去重庆陪爸爸过年,她高兴得觉都睡不着哟。

我也很赞成宁宁这次在店里锻炼,既分担了爸爸的辛苦,自己也体验了生活。

重庆最小服务员 唯一报酬是“爸爸少累点”

多知道点——

律师:不属于童工范畴

此前,有顾客调侃,称宁宁是最小童工。对此,记者采访了四川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的雷万华律师。他说,根据《劳动法》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而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因此,像宁宁这样,利用暑假时间,在爸爸的店里体验生活,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并不属于童工范畴。

都市热报-厢遇首席记者 王薇 摄影报道

编辑:陶冶

校审:罗再芳

总值班:严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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