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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级"pgc-h-right-arrow"数据跟踪"11">对日军人员的政策</h1>
战后,蒋介石对日本采取了宽容的态度。8月15日,蒋介石在向日本投降的无线电讲话中提出:
"我的中国同胞需要知道,'不去想旧的邪恶'和'善待他人'是我们民族传统的最高美德。我们一直说,我们只承认日本沉默的军阀是敌人,而不是日本人民的敌人,今天敌军被我们的盟友打败了,我们当然必须严格要求他忠实地执行投降的所有规定,但我们不寻求报复,更不用说侮辱敌人的无辜人民了。 我们只能怜悯他们被他的纳粹军阀愚弄,以便他们能够为自己的错误和罪恶挺身而出。要知道,如果我们用暴行来回应敌人以前的暴行,而他们用奴役的屈辱来回应他们以前错误的优越感,那么冤屈就永远不会结束,也永远不会成为我们义教的目的。这是我们每个军人和文职人员今天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
这被称为"德国控诉"中国战后对日政策,在战后对待日本时,国民政府已经基本实施了这一政策。

应该说,与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的残酷烧抢政策相比,中国战后对日本作为胜利者的政策确实是相当宽容和宽容的。
蒋介石这样做的原因很明显,尽管是浮夸的,表明胜利者的"善待人"和"仁慈的老师"具有实际目的:
一是尽量顺利处理日本投降问题,以免干扰他对战后中国其他更紧迫问题的处理,特别是共产主义关系问题;
为了体现"向德国抱怨"的政策,当时在中国放下武器的日军不称战俘,不叫随行官,保持原有的军队指挥制度,集中在各地设立的集中营,集中监控, 教育,管理和等待在各个战区设立的战俘管理办公室的遣返。
< H1级"pgc-h-right-arrow"数据轨道"97">II,遣返日本军事人员</h1>
原日中派遣总司令部更名为中国战区日军官兵康复总联络部,根据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的命令,"处理日军投降后的所有康复事宜",各战区的日军司令部相应更名为战区日军官兵康复联络部, 这样,日军就可以基本生活在原来建制的集中营里。
在这些集中营中,除少数值班人员外,未经许可不得携带武器,逃跑者应被追捕并绳之以法。
陆军总司令部对在华日本侨民发布了《日侨在华集中办法》、《日本在华民营企业待遇暂行办法》和《日本在华职工临时征用通则》,规定:
"所有分散在中国境内(东部三省以外)的日本国民应集中在各地区被罢免的中国陆军总司令指定的地区,并移交给当地省市政府管理"拥有者,中国法律禁止的,由政府接收;个别小规模工业的登记和储存;个人财产,除生活必需品外,还应允许每人携带5000元,剩余的储户中国银行作为未来的赔偿部门之一,对于那些在各个业务部门的职业生涯不能中断,没有替代技能,其技术在我国缺乏的人, 如果需要被请购作为业务清理,日本员工可能会被请购并支付生活费。
1945年10月25日至27日,中美两国在上海举行了第一次日本俘虏遣返问题会议,制定了《中国战区日军和日侨遣返计划》,决定从中国战区(包括北越南)遣返日本国民的责任。
1946年1月5日,中美两国在上海召开第二次遣返会议。2月6日,中国战区驱逐问题在东京召开会议,确认了两国此前的安排。军事调整部成立后,对从华北和日本遣返日本的日本战俘派出了专项任务,他们可以根据情况安排运输和登机顺序,以确保沿途为遣返者提供货物。
1945年11月开始遣返日军和侨民,到1946年4月20日,在华日军兵共124万人,共遣返78万人;仍有580 000名士兵和外籍人士等待遣返。据美国战区军事总部称,遣返工作于4月21日在越南北部完成,4月23日在台湾完成,4月25日在华南地区完成,7月11日在华北地区完成遣返,8月11日在华北地区完成遣返。
由于苏联的因素,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不确定谁应该负责之后,东北的遣返直到4月下旬才明确表示,除了旅游区之外,中国政府仍然负责遣返,美国将负责从葫芦岛运送的货物。到1946年底,当大规模遣返完成时,从中国遣返的日本俘虏总数已达到近300万。
< H1级"pgc-h-right-arrow"data-track""101">III,审判日本战犯</h1>
针对日本在中国犯下的战争罪行,1945年11月6日,军部、军令部、外交部、司法部等机关联合组建了战犯待遇委员会,负责处理日本战犯,有权决定对战犯的审判政策, 调查、逮捕和引渡战犯,监督军事法庭的审判。
会议随后由国防部主持,由部长兼委员会主席担任主席(1947年1月,他被第二部长秦德权取代,担任委员会主席)。次年2月,军事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审判战犯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战犯待遇办法》,对起诉、逮捕、审判和执行日本战犯作了详细规定。
由于盟军在东京组织了对日犯下重大战争罪的甲级战犯的审判,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仅限于在中国战场上犯罪的乙级和丙级战犯,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始于1946年10月(进行了一些审判, 但在较低的级别上,直到日本战俘的遣返完成)。
由于蒋介石已经对日本采取了"向德国抱怨"的政策,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待遇也更加宽松。
1946年10月25日,战争罪委员会召开了关于日本战犯待遇的政策会议,决定"日本人要有远见,对战犯的处理要从宽广的角度出发,不必考虑小块,迅速结束对待战犯的生意。
对日本战犯的起诉于1947年10月15日停止,审判在年底基本完成,地方军事法庭被撤销,战争罪委员会于1948年7月解散,国防部军事法庭于1949年4月结束了日本的战争 对战俘的拘留和审判由国防部(陆军总部之前)进行。在全国各地成立国防部),其中最重要的是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1946年2月15日成立)、总统石美玉(上海军事法庭庭长审判战犯)。
这些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基本事实如下:
在审判日本战犯时,最值得关注的是与南京大屠杀有关的日本战犯的审判。1946 年 2 月 2 日,南京大屠杀直属、日军第 6 师团长顾守夫在东京被捕,同年 8 月被引渡到中国,在南京防卫省军事法庭受审。
在公诉人讯问时,顾守福断然否认了日本人在南京屠杀的事实,甚至说他根本没有听说过大屠杀,直到战后才在报纸上得知。然而,顾守福的否定无法掩盖血的事实,在大量有力的物证面前,顾守福不得不承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但他却把责任推给了其他部队,辩称"我师进城后几,即转移,所以没有关系", 并在书上反复出现陈成、白崇熙等人,请求"宽大处理"。
然而,历史是无法抹去的,数百名在南京大屠杀中幸存下来的中外人士在审判中作证。
1947年2月6日至8日,国防部军事法庭在南京启迪会对顾守福进行公开审判,80多名中外人士出庭作证。3月10日,军事法庭在判决中指控谷开来犯下"残忍的行为,加上手无寸铁的公众和无辜的妇女和儿童,他恶毒无与伦比,不仅是人类文明的一大污点,而且是由于他心灵艺术的险恶。毒毒恶毒,悲剧,也是无懈可击的,应该判处死刑,以显示戒指",判决"战争期间,顾守夫,共同屠杀战俘和非战斗人员,以及强奸,抢劫,破坏财产,死刑。
顾守福的复审申请被驳回。4月26日上午,顾守福在南京被绑到玉花台刑事法庭,在他指挥下的大屠杀现场被处决。那天,南京居民空荡荡的小巷,去看顾守福的最后一幕。在南京大屠杀期间,屠杀了数百名同胞的第6师团长田中淳二和以杀戮比赛而闻名的第16师团长于1947年11月从日本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
1948年1月28日,田中俊二、向静敏明和野田易在南京玉花台以"联合持续屠杀战俘和非战斗人员"为由被处决。
南京大屠杀期间南京日军最高统帅、华中军司令员松井重根被东京盟军审判,认定他"既有义务又有权力管理自己的军队,保护不幸的南京公民"。由于他忽视了履行这些义务,他不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1948年11月12日,松井重根被判处绞刑。"在两年多的审判中,松井先生一直假装是一张悲伤、忏悔和可怜的面孔,"在东京接受审判的梅玉法官回忆道。在上一次法庭上,宣布他被判处绞刑,他吓得看不起眼,没有灵魂,两足,软弱无力,无法自力更生,然后被两名强力军警强行扣押,开始走出法庭。其不可侵犯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12月22日,石黑一雄在东京被处决。
凶手终将灭亡,松井施根、顾守福等人,体现出人类正义和道德的胜利,终于让我南京杀了几十万地下同胞的灵魂可以稍加安慰以防万一。正如梅法官所说:"我不是复仇者。我无意把日本帝国主义者欠我们的血债转嫁到日本人民的头上。然而,我深信,忘记过去的痛苦可能导致未来的灾难。"
据不完全统计,被判处死刑的日本战犯有:前天津卫戍总参谋长、前第23军司令、俘虏香港军人屠杀司令师酒井龙(1946年9月13日被处决)、后任第23军司令官、广东省多起屠杀事件(3月27日被处决, 1947年),广东第130师师长,多次屠杀伊藤信8号(1947年11月21日);前日本驻华武官陈高桥、前日本驻香港总督石口义彦和多位日本军师长。
此外,日本前台湾总督安藤立二先生于1946年4月19日在上海篮子桥监狱自杀身亡,第六军司令冈本先生于11月28日在战罪医院去世。如果说与中国犯下的战争罪行相比,日本被判处死刑的战犯并不多,而且级别越低,刑罚也轻,军方及以上广大大分子没有受到调查或判处轻刑,这与当时的国内外情况密不可分。
< h1级"pgc-h-right-arrow"数据跟踪"102">四,日本战犯的纵容</h1>
在大多数日本战犯被处理之后,日本中国派驻总司令冈山义彦的命运令人担忧。冈村被认为是"中国战区的头号战犯,即不审讯,也可以判处死刑","对于中国,对于中国人民来说,骨折和火药体不足以弥补他们的罪行。但是由于他在接纳上的合作态度,国民党从一开始就一直在考虑自己的网络。
根据冈村本人的说法,何英琴、陈成、唐恩博等都向蒋介石建议,由于蒋介石"战后取得的显著成就,应给予宽大处理,这对今后的中日关系有利"。但蒋介石"不得不考虑政治策略"并"压制"他们的建议。
由于担心冈村获释的政治麻烦,以及无法通过移交他接受审判而给予宽大处理,国民党既没有监禁也没有释放他,而是允许他住在南京,在那里他受到很好的尊重,并说他仍然需要他的帮助来处理未完成的遣返。防卫大臣白崇熙告诉冈村,"根据国际情况,暂时返回该国作为安全。
为了敷衍民意,也可以转交军事法庭审理,但审判只是一种形式",在舆论的压力下,1948年8月23日,国防部上海军事法庭,"行走形式"审判了Okmura Ningsih。审判只以冈村生病为由休庭一次。
1949年1月26日,法院重新开庭,认定1944年11月26日担任日本中国军队总司令的冈山"在被告任期前没有与被告有牵连";在没有屠杀强奸和抢劫、策划发动阴谋或支持侵略战争等罪行的情况下,不可能仅仅因为他作为敌人总司令的地位而与战争罪挂钩"。
因此,法院裁定冈村"没有违反战争规则,或其他违反国际公法的行为,应被告知无罪法律,以给予公平。1月30日,冈村监狱和上海战争罪监狱的所有战俘被送往日本。
< h1级"pgc-h-right-arrow"数据轨道"103">五,对中国通奸的惩罚</h1>
国民党接收人员到达接收区后,由于需要利用原敌伪政权机构和人员为其服务,所以对中国通奸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导致大男人通奸大,中小男子通奸变成"地下工人",一些无辜的人变成敲诈勒索的对象。
第一个被捕的大人物是伪广东省长俞敏一的妻子陈伟军和9月9日在广州被捕的王景伟。9月26日,何盈勤下令各战区逮捕上述伪政权武官少将、文职官员推荐上述主要军官,尚未自救的,以及职务不高但犯罪严重的,将被逮捕并接受中央处置。
此后,南京王伪政权汉艺美四平、李胜五、郑大章、项志庄、文宗轩、梁洪志等被斩杀。30日,周福海、丁墨玉、罗俊强等五人一行在戴伟的陪同下前往重庆,等待处置。10月3日,陈功伯等人从日本护送到南京。12月5日至8日,军事局在北平和天津统一行动中逮捕了王克敏、王维堂、王银泰、齐伟元、尹玉涛、周作人等华北男子(次年5月,部分人被驱逐到南京受审)。据统计,被军方逮捕的中国通奸者总数为4,692人。以易毅为首的伪男子主义者和战犯被苏联军队逮捕并被带到苏联拘留所。
经过一番法律诉讼,1946年3月,对这位伟人的审判开始了。中国头号叛徒陈功波被敌人以叛国罪判处死刑。
5月21日,王全璋伪立法法院副院长苗斌被枪杀,这是第一个被大佬强奸的人。6月3日,陈光诚在苏州被处决。其他被判处死刑并被处决的重要特质包括:伪参谋长胡荣坤(1946年6月24日),伪海军部长凌宇(6月24日),伪湖北省省长杨继义(6月24日),伪外交部长于敏义(8月23日),伪内政部长梅四平(9月14日),伪中宣部部长林伯生(10月8日),伪立法总统梁洪志(11月9日), 伪北华公安督察齐维远(12月18日)、伪浙江省省长傅赛义德(1947年6月19日)、伪军部长叶鹏(9月18日)、伪东方自治政府主席尹彦涛(12月1日)、伪昂国军司令员、国际女间谍金玉辉(即川岛方子,1948年3月25日)、伪北华委员会主席王卫堂(9月10日)。
据不完全统计,被判处死刑并作为前伪政权部长、省长以上职务的中国特级通奸者少于20人,其他被强奸的大男子有:王经纬的妻子陈伟军、伪司法院长温宗璇、伪考试院院长蒋玉虎、伪华北区国务院主席王银泰、 伪安徽省省长罗俊强、伪稻粮监委主任袁杜登均为无期徒刑,伪华北教育督导周。此外,1945年8月17日,王伪考试院院长陈群自杀身亡。
12月25日,华北区市政委员会原主席王克民被捕后死亡。一般而言,通奸罪的政府官员多于军事将领,比前国民党中央官员多,掌握军事权力的伪军事领导人大多逃脱审判。
虽然对中國強姦犯的審判正在進行中,但強姦的周福海、丁墨意等人一直受到戴濠的保護,住在重庆,民意對此極度不滿意,認為周"與日本勾結最深,出賣國家是最徹底的。"在王姬傀儡班上,周反犯罪其实是陈反公博之上",而丁主持"76"特勤,"不知道有多少忠诚的爱国者在地下工作,死在这个人手里";
在各界的要求下,戴伟在飞机失事中丧生,1946年9月25日,周、丁等人从重庆被派往南京。10月7日,周福海在南京被起诉。
与陈功波不同,周福海和蒋介石的关系更深,在投敌后较早与军方拉拢关系,在抗战胜利初期为国民党成功接获北京和上海建立了汗马功劳,所以也在试炼期,即: 有各党政官员说,就连陆军总司令部和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也发信解释周小川的"功绩"。
1947年2月26日,国民政府向周福海下达命令,"保证敌投降前后的沪杭地区秩序,使人民不患碳、社会保障,并非没有贡献......准将将周福海元的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周福海终于逃脱了死刑,1948年2月28日,死在南京监狱。
丁墨玉不像周福海那样"幸运"。1947年2月8日,丁氏被判处死刑。5月1日,最高法院恢复原状,在向通缉犯自首后,他协助了降职,并且在胜利之后,"并非没有功绩,不能掩盖他的罪孽以防万一,因此不会减损"。虽然当事人对于他们表示,此人也有相当的立场和发言权,但如果周福海减刑后,那么当局将承受更大的舆论压力,所以丁的减刑没有实现,7月5日被执行。
1946年底,报告中国强奸案的最后期限确定,截至1947年10月,中国强奸案已结案45,679起,被起诉30,185人,未起诉20,055人,另有13,323人被起诉。在审结的25 155起案件中,有14 932起被处决,其中369起被判处死刑,979起被判处无期徒刑,13 570起被关押在监狱里,14起被罚款,5 822起被宣告无罪,10 654起被宣告无罪。
<h1级"pgc-h-right-arrow"数据跟踪"105">星期六,伪军事处理</h1>
但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需要用伪军事来控制局面,而假军事对于未来的方式出于考虑也愿意依靠国民党,所以伪军事大多被国民党使用。随着局势的发展,国民党政府军纷纷被调往灾区,而伪军事势力易受社会反对,因此国民党以伪军事为主部署政策。
然而,由于情况不同,不同地方对伪军事势力的待遇并不一致,一般是在北方,因为它的作用是协助国民党稳定统治,更保留了原来的建制;
如在北边伪第二方面军孙良城部、第三方面军武华文化部、第四方面军张卫丰部、第六方面军孙庙部、徐州省翟鹏部都按照原来设置, 进入反共战争的第一线,庞煜勋的伪军被分配给部队。在南边伪第一方面以援军部、林伯生司、杭州厅、村部、武汉厅叶蓬厅、黄自强厅、九江厅、广州厅陈春元厅解散,兵力将分配到各单位。
根据林伟向政协提交的报告,伪军要把所有基本原则,至于官方佐愿意退缩、猜测、强行威胁、派去反四种方式处理。
到1945年底,51个单位(东北除外)有60万人,长江以南部署了20万人,长江以北没有部署20万人,将于1946年上半年完工。
(正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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