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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荆斩棘 慧眼缉凶“晋”显风采|晋安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硕果累累

作者:廖昊

“今年以来,贵院在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能......特对贵院在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优异表现,予以表扬!”

披荆斩棘 慧眼缉凶“晋”显风采|晋安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硕果累累

近日,晋安区检察院收到一封来自福州市检察院的表扬信。这封表扬信,是对我院2021年度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的肯定,也是对院党组坚强领导下的第三检察部工作的完美诠释。

近年来,第三检察部在业务工作中一直卓有成效、佳绩频传。如在2020年、2021年连续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平安建设(综治)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工作中获评第一档;在2021年全市基层检察院业务科室考评工作中名列前茅;在2021年“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中取得全市基层检察院立案数首位的佳绩。

披荆斩棘 慧眼缉凶“晋”显风采|晋安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硕果累累
披荆斩棘 慧眼缉凶“晋”显风采|晋安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硕果累累

披荆斩棘

组建晋检自侦团队

2019年10月,晋安区检察院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刑事执行检察局、职务犯罪检察部合并,正式更名为第三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不仅承担原刑事执行检察局、职务犯罪检察部的职能,还承担起上级检察院交办的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14个罪名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办案特点,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与强力领导下,在第三检察部组建了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团队——自侦团队,并构建全院干警随时调配补充自侦团队的“一盘棋”办案模式。团队成员,从“60后”到“90后”跨越四个年龄段,从检察办案精通的业务能手到侦查技术娴熟的司法警察,大家分工明确、协作配合,形成对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强劲合力。

梳理排查

深挖职务犯罪线索

第三检察部积极更新监督理念,主动融入反腐败大格局,扎实推进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稳步提升。将讲政治深度融入办案之中,加强请示汇报,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加强线索的搜集、排查和管理,形成发现线索与侦查办案的良性互动。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一体化”办案为抓手,以办案安全和质量为生命线,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实现侦查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2021年,累计办结线索10件,调取各类证据18次,向上级院、区监委移送各类线索11条。

积极作为

业务工作成效显著

第三检察部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工作总要求,在上级院和本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积极稳妥开展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立案数位居全市基层检察院首位。

新年新征程,扬帆再启航,晋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继续战斗在反腐前线,书写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 普法小贴士

    2018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14个罪名案件,可以立案侦查。这为检察机关行使自侦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这14个罪名是:1.非法拘禁罪。2.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滥用职权罪。7.玩忽职守罪。8.徇私枉法罪。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12.私放在押人员罪。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披荆斩棘 慧眼缉凶“晋”显风采|晋安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硕果累累
  • 检察机关的侦查权既是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的强化,也是对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查办全覆盖的配合和补充。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赋予检察机关这项职责,既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的充分信任,也是对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重大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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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林怡阳

编辑:黄绿咏、叶繁磊

审核:邱丽、张久动

晋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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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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