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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80岁老太,丧命邻家少年(三)

作者:老男孩小米成讲故事

法律的宽容,竟是行凶的借口

2002年8月16日,长沙市第二青少年罪犯管教所,上午10时20分左右,记者在管教干部的带领下,终于见到了文锋。他那1.70米左右的身高,略显老成的面容,还有目光中露出的丝丝忧虑,都无法掩饰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里依然是孩子的纯静,更叫人难以相信他是一位今年只有15岁的杀人犯。

经过管教干部和记者的开导,文锋沉默了许久终于勉强开口了——

5岁那年,父母因家庭琐事吵架,母亲服药自杀。母亲死后,文锋的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父亲的脾气自此也越发显得暴躁起来,常常因一点小事就打骂他。有时挨了父亲的打骂后,他便躲到后山上,整夜都不敢回家,吓得父亲又四处寻找。

1999年9月,文锋勉强考入本乡的一所中学同学吃穿住都比自己强,花钱也洒大方,可自己家里一贫如洗。

母亲死后,父亲又染上了喝酒打牌的不良嗜好,连文锋的学费都交不起,文锋的心里不是滋味。后来,父亲出外打工,还是没挣到什么钱。父亲在外打工的两年时间里,文锋和姐姐相依为命.有时家里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姐姐就带着他去一些邻居家里偷点鸡蛋什么的,再拿到街上卖,然后再用换来的钱维持自己的生活。姐姐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了,刚开始,偶尔还寄点钱回家给他作学费,后来,她谈了一个外省的男朋友,就再也不问文锋的事了,几年也不回一趟家。

在破败的单亲家庭和无人疼爱的家庭环境中慢慢长大的文锋渐渐养成了孤僻、骄横、霸道的性格,同时也沾染上了偷鸡摸狗的不良习性。上了小学三年级后,他就开始用偷邻居的东西换钱买东西吃,买武侠小说看。

记者:你用砖头砸死周老太时害怕吗?

文锋:当时杀死老太婆之后一点不觉得怕,只觉得很解气、解恨!

记者:你为什么要砸死她?你考虑过后果吗?

文锋:因为我爸爸不给钱我花,我在砸死她之前就经常去她家里偷鸡蛋回家煮着吃,或者拿到小店里去换东西。她每次发现后总是破口大骂,有时还跑到我家门口骂。因此,大家都知道我爱偷东西,搞得我很没面子。有一次,我偷了她家一只鸡,她找到我家里,我爸抓起一根木棍要揍我。当时,我就恨不得立即杀了她!去年真的把她杀死了,当时只觉得好解恨,后来还是感到有些害怕,但转念一想,又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还不满14岁,公安机关也不会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再说了,公安局不一定能破这个案子。

记者被文锋的思维逻辑惊得目瞪口呆,法律在文锋这里岂不就成了犯罪的帮凶!记者又问道:“回到学校时你不是写过保证书,不再惹是生非吗?怎么没几天你就用刀子插你的同学呢?

提起保证书,文锋满脸不屑:一我将周老太砸死后第二天下午,我就被派出所的人抓去了。可是,公安局也没能把我怎么样,在看守所关了还不到10天就把我给放出来了。学校让我写悔过书和保证书后才允许我返校,我才不会写呢。那份悔过书和保证书是父亲替我写的。回到学校后,同学们说我是杀人犯,都不理我,我孤独极了。那一天,我和周某在操场抢篮球时闹了矛盾,中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们又为此发生争执,我一生气就忍不住拔刀捅了那位同学一刀。第一次杀死周老太就没有坐牢,更何况这一次只捅了一刀,还没有将对方捅死,我想,最多会被学校开除罢了。我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的确,法律对文锋这样的少年犯特别宽容,如果不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孩子,那他今天被剥夺的将不仅仅是3年的自由,或许还有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的生命。可是,法律的宽容竟成了文锋再次行凶的借口,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哀。难道一个生命的消失,在他的心里没有投下一点阴影?记者探询道:“你现在后悔吗?”

文锋低下了头,喃喃地说:“后悔!其实,那周老太也挺可怜的,可现在后悔已经迟了。我准备在少管所好好改造,听管教干部的话,争取再回到社会后,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真希望这是由衷的忏悔,尽管它来得迟了些。

走出少管所,记者的心情依然沉重,由文锋亲手制造的杀人血案和伤害案让每一个关心他的人心房震颤。毕竟,他还是一个孩子啊!在以后漫长的人生路上,回首往事呢?时,他该怎么面对今天的这一页呢?

(文中未成年人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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