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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80歲老太,喪命鄰家少年(三)

作者:老男孩小米成講故事

法律的寬容,竟是行兇的借口

2002年8月16日,長沙市第二青少年罪犯管教所,上午10時20分左右,記者在管教幹部的帶領下,終于見到了文鋒。他那1.70米左右的身高,略顯老成的面容,還有目光中露出的絲絲憂慮,都無法掩飾那雙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裡依然是孩子的純靜,更叫人難以相信他是一位今年隻有15歲的殺人犯。

經過管教幹部和記者的開導,文鋒沉默了許久終于勉強開口了——

5歲那年,父母因家庭瑣事吵架,母親服藥自殺。母親死後,文鋒的心靈受到極大的創傷,父親的脾氣自此也越發顯得暴躁起來,常常因一點小事就打罵他。有時挨了父親的打罵後,他便躲到後山上,整夜都不敢回家,吓得父親又四處尋找。

1999年9月,文鋒勉強考入本鄉的一所中學同學吃穿住都比自己強,花錢也灑大方,可自己家裡一貧如洗。

母親死後,父親又染上了喝酒打牌的不良嗜好,連文鋒的學費都交不起,文鋒的心裡不是滋味。後來,父親出外打工,還是沒掙到什麼錢。父親在外打工的兩年時間裡,文鋒和姐姐相依為命.有時家裡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姐姐就帶着他去一些鄰居家裡偷點雞蛋什麼的,再拿到街上賣,然後再用換來的錢維持自己的生活。姐姐國中畢業後外出打工了,剛開始,偶爾還寄點錢回家給他作學費,後來,她談了一個外省的男朋友,就再也不問文鋒的事了,幾年也不回一趟家。

在破敗的單親家庭和無人疼愛的家庭環境中慢慢長大的文鋒漸漸養成了孤僻、驕橫、霸道的性格,同時也沾染上了偷雞摸狗的不良習性。上了國小三年級後,他就開始用偷鄰居的東西換錢買東西吃,買武俠小說看。

記者:你用磚頭砸死周老太時害怕嗎?

文鋒:當時殺死老太婆之後一點不覺得怕,隻覺得很解氣、解恨!

記者:你為什麼要砸死她?你考慮過後果嗎?

文鋒:因為我爸爸不給錢我花,我在砸死她之前就經常去她家裡偷雞蛋回家煮着吃,或者拿到小店裡去換東西。她每次發現後總是破口大罵,有時還跑到我家門口罵。是以,大家都知道我愛偷東西,搞得我很沒面子。有一次,我偷了她家一隻雞,她找到我家裡,我爸抓起一根木棍要揍我。當時,我就恨不得立即殺了她!去年真的把她殺死了,當時隻覺得好解恨,後來還是感到有些害怕,但轉念一想,又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我還不滿14歲,公安機關也不會追究我的刑事責任。再說了,警察局不一定能破這個案子。

記者被文鋒的思維邏輯驚得目瞪口呆,法律在文鋒這裡豈不就成了犯罪的幫兇!記者又問道:“回到學校時你不是寫過保證書,不再惹是生非嗎?怎麼沒幾天你就用刀子插你的同學呢?

提起保證書,文鋒滿臉不屑:一我将周老太砸死後第二天下午,我就被派出所的人抓去了。可是,警察局也沒能把我怎麼樣,在看守所關了還不到10天就把我給放出來了。學校讓我寫悔過書和保證書後才允許我返校,我才不會寫呢。那份悔過書和保證書是父親替我寫的。回到學校後,同學們說我是殺人犯,都不理我,我孤獨極了。那一天,我和周某在操場搶籃球時鬧了沖突,中午放學回家的路上,我們又為此發生争執,我一生氣就忍不住拔刀捅了那位同學一刀。第一次殺死周老太就沒有坐牢,更何況這一次隻捅了一刀,還沒有将對方捅死,我想,最多會被學校開除罷了。我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受法律保護,是不負刑事責任的。”

的确,法律對文鋒這樣的少年犯特别寬容,如果不是因為他還是一個孩子,那他今天被剝奪的将不僅僅是3年的自由,或許還有每個人都隻有一次的生命。可是,法律的寬容竟成了文鋒再次行兇的借口,這不能不說是一個悲哀。難道一個生命的消失,在他的心裡沒有投下一點陰影?記者探詢道:“你現在後悔嗎?”

文鋒低下了頭,喃喃地說:“後悔!其實,那周老太也挺可憐的,可現在後悔已經遲了。我準備在少管所好好改造,聽管教幹部的話,争取再回到社會後,能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真希望這是由衷的忏悔,盡管它來得遲了些。

走出少管所,記者的心情依然沉重,由文鋒親手制造的殺人血案和傷害案讓每一個關心他的人心房震顫。畢竟,他還是一個孩子啊!在以後漫長的人生路上,回首往事呢?時,他該怎麼面對今天的這一頁呢?

(文中未成年人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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