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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聚会要喝酒先签“生死状”?律师:有这些行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星星飞翔

现代快报讯(记者季雨)春节就要到了,碰上家庭小聚、朋友重逢,喝酒聚餐少不了。但近年来,因为喝酒、劝酒引发的生命安全意外纠纷,屡屡引发热议。1月2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到,即使谨慎如签署了“生死状”的,如果饮酒者出事,在一些情况下,劝酒者仍需承担法律责任。逢年过节,不管多高兴,饮酒还是适量为宜,尽量不劝酒。

【热议案例】

》》醉酒男子身亡,送他“回家”的朋友被判担责

2020年10月,“男子自杀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担责”的消息引发关注。在广东东莞,醉酒男子黄某回到“住处”附近后自杀身亡,送他回家的李先生被判担责赔7万。

李先生表示,2018年5月10日下午5点多,他参加了一个5人饭局,朋友黄某就在其中。黄某在东莞开了一家工厂,李先生和黄某当时是生意关系,认识仅一年多。因为要开车,李先生当晚没有饮酒,但黄某则和其他朋友一起喝醉了。晚上8点多饭局结束后,其他人去了另一处地方吃夜宵,李先生则开车送黄某回家。

李先生说,他当时不知道黄某家的具体地址,也不知道黄某亲属的电话。但据他所知,黄某应该住在工厂附近。李先生称,自己将黄某送到了工厂门口,送他的路上,黄某还跟李先生说话,并没有不省人事。谁也没想到,第二天黄某被发现倒在下车点附近的路边,已不幸身亡。黄某的家属以护送不当为理由将李先生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查明,死者并非自缢,而是因为其生前大量饮酒至醉酒状态后,没有得到充分、周全的照顾及护送而发生的事件。如果李先生及时将黄某交接给家人,则此案极有可能不发生。因此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条判定,李先生承担5%的责任,赔偿共计7万余元。

》》宴席后男子酒驾身亡,组织者、同饮者、劝酒者均担责

祝寿宴结束后,一男子酒驾出车祸死亡,男子家属将共同参加祝寿宴的十余人告上法庭索要赔偿。2022年1月17日,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公布此案的判决结果,宴会组织者、同饮者、劝酒者将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3月13日,张某军驾驶车辆载魏某、项某、祁某等人,从榆中县一同前往市区,参加祝寿饭局。席间,祁某、张某军等人不同程度饮酒。宴席结束后,一名没有饮酒的朋友驾驶张某军的机动车,载着张某军等人从市区返回榆中。

魏某、项某将张某军送至其居住的小区车库门口,推着让张某军上楼回家,张某军拒绝回家并到门卫保安室与保安聊天。项某将车钥匙交给张某军后与魏某离开,二人没有联系张某军家属。后来,张某军又独自驾驶车辆,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张某军死亡。

事后,张某军的家属将当日参加祝寿宴的十余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4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军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饮酒带来的风险应当具有预见性,但其仍放任这种风险的存在,对其死亡自身有较大过错。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法院认为,张某军对其死亡有主要过错责任,应承担70%的责任。祁某有一定的劝酒行为,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祁某乙作为组织者及酒水提供者且参与共同饮酒,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其余共同饮酒者应各自承担2.5%的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春节喝酒要小心,4种情况下同饮者要担责

其实,亲友之间适度敬酒,是人之常情。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同饮者要当心。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杨分析,如果存在以下4种情况,劝酒者、同饮者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首当其冲的当属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言语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刘杨表示,另外在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适,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的,酒友就要承担部分责任。

在饭局结束后,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时,同饮者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若出现意外,同饮者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仅如此,还有一种行为容易被忽视,刘杨提醒,“对酒后驾车行为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酒友有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与此同时,近两年,网上流传起了一份聚会喝酒“免责承诺书”,被网友称之为“生死状”。那么,签了这张“生死状”,一旦出现意外事件,同桌喝酒人真的就可以免责吗?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晓春解释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角度而言,对于酒后可能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免责约定,存在无效的可能,所以免责承诺并不能发生免责的效力。如果是从酒后可能发生的自身及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角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依法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后果与饮酒及相关行为依法存在因果关系。

“目前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生效判例来看,对于同桌同饮者的注意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也几乎没有因为口头或书面免责声明而免除责任的案例。”衡晓春说,所以酒后免责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同饮者及相关主体免责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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