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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一规矩,这样杀人不算犯法,到了民国时期,也有人这样干

虽然大陆古代的法律,还没有现在这么完善,不过也有了完整的体系,犯罪之后是会得到一定的惩罚的,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杀人是个很严重的刑罚,当然古代还有所不同,因为要是有些官员一手遮天,老百姓也有冤无处诉,或者直接拿钱打发了。

古代有一规矩,这样杀人不算犯法,到了民国时期,也有人这样干

到了现在,法律是人人平等的,就算是高管之类的,杀了人也是难逃惩罚的,不过在古代,有这样一种状态,杀了人是不用被处死的,不论是谁都可以,那就是为自己的父母报仇,杀了自己的杀父仇人或者杀母仇人,还会被赞扬。

这在古代是很常见的,而且一直到了民国时期,这个规矩存在了已经很久了。

古代有一规矩,这样杀人不算犯法,到了民国时期,也有人这样干

早在东汉时期,就有个叫做赵娥的女子,这个女子的父亲被一个人给杀了,当时她还有三个兄弟,本来这个人非常害怕,人家找他报仇,结果这三个男人都死了,这个人还非常高兴,他没想到赵娥是个不一般的女子。

她不会放过自己的杀父仇人,这个女子也非常的狠心,身为一个弱女子,还是在当时那个年代,女性社会地位很低,经过了十多年的等待,她终于有机会为自己的父亲报仇,杀死了这个杀父仇人。

古代有一规矩,这样杀人不算犯法,到了民国时期,也有人这样干

把仇人杀了之后,她并没有逃跑,她也知道杀人是不对的,于是她就自己主动上衙门投案自首,后来县令知道了他们之间的事情,不想给赵娥定罪,希望她可以逃跑,自己会帮助他打掩护,但是赵娥拒绝了。

不过她被关了没多久,就被放出来了,因为朝廷也对她这个行为很肯定,?甚至还给她颁发了礼物,就是一块牌匾,来奖励她的孝顺。

一个叫做苏不韦的人,这个人也是因为为父亲报仇,本来他的父亲是个官员,但因为处理了一个贪官,被这个贪官上面的人知道了,于是就处罚了他父亲,后来他隐忍了很多年,杀死了自己的仇人。

古代有一规矩,这样杀人不算犯法,到了民国时期,也有人这样干

这在古代是有很多例子的,到了民国时期,也有这么一个例子。熟悉这段历史的小伙伴,应该对孙传芳这个人都不陌生,当初在江苏大战中,施从滨不幸成为了孙传芳的俘虏,孙传芳还把人家杀了,人头高挂。

施从滨的女儿,自然是不服气的,于是施剑翘站出来为父亲报仇,杀死了自己的杀父仇人,本来按照法律,是要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但是在冯玉祥的帮助,以及社会各界的压力之下,仅仅关了一年就被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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