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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杰克·伦敦

作者:进取晚风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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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前言

这就是狼为什么变得凶残,在童话故事中被当做坏蛋的原因,因为他们的生存环境决定了荒原的野性。

>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

◆ 第2章 进入蛮荒

不想尊严受到侮辱,就得克制本性,不让他们得逞。

>用棍子捅它,它马上用牙齿咬住棍子进行搏斗,最后才意识到那正是他们希望看到的。因此它只好强忍愤怒趴下不动

◆ 第3章 大棒和獠牙的法则

间接体会是狗与狗的打架,直接体会便是狼与大自然的对抗。

>而且,那只是一个间接体会,否则它怎么能活下来并从中受益呢。

它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丛林法则,这里生命比尊严更为重要,通过劳动才能显示出自己的价值。

>虽然被当成一只干活的畜生大大伤害了它的自尊心,但它还是很明白,没做任何反抗。它下定决心努力劳动,即使一切都是那样新鲜和生疏。

想要不被别人欺负,不是你表现的言听计从就会得到对方的同情和认同,而是要树立自己的底线和威严,让对方清晰的认识到你是一个强者,绝对不是那些轻易被欺负的弱者。

>毛发耸立,耳朵向后,嘴唇颤抖,发出嚎叫,上下颌快速地做着嚼咬的动作,眼睛发出恶魔似的光——所有这些都是搏斗前紧张恐慌而又视死如归的体现。乔这副样子太恐怖了,斯皮茨只能放弃修理它的打算;并且,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它又转向老实温顺、正在苦苦哀嚎的比勒。把比勒赶到了营地里。

◆ 第4章 强悍的原始兽性

它的处世态度的一个特点是小心,做事认真,行动谨慎。放在人类社会法则上同样适用。

>它处世态度的一个特点是小心,做事认真,行动谨慎,虽然和斯皮茨之间有深仇大恨,它却没有表现出烦躁不安,却不露声色,躲开一切冒犯行为。

小人往往喜欢落井下石,对付他们绝不能心慈手软,只有给他一次真真的教训才行。

>它又向另一只爱斯基摩狗进攻,这时却感到自己的喉咙也被咬住了。原来是斯皮茨正阴险可怕地从侧面进攻它。

◆ 第5章 领导权的归属

弗朗索瓦是怕巴克太自大,所以不能让它持续膨胀,以免最后自己也控制不了巴克。但是巴克认为打败了斯皮茨,自己就理所当然的当领头者,否则不公平。而索莱克斯也不想落得斯皮茨的下场,不敢惹怒巴克。

>明显显露出惧怕巴克。弗朗索瓦坚持自己的安排,可是他一转身,巴克就把索莱克斯挤开,而索莱克斯也心甘情愿的离开。

◆ 第6章 雪道苦旅

这群可怜的狗一生都在挽绳下为人的利益而奔死。狗们认为这是一种荣耀,但是人们只是把它们当做赚钱的工具。真是可悲,可怜,又可恨……

>因为和美元比起来,狗根本微不足道,所以要把它们换掉。

没有谁能在大自然的残酷对待下还能保持浪漫

>这时,南方特有的绅士风度已从这三个人身上化为乌有。北极之旅的魅力和浪漫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他们这样的男女难以抵抗的残酷现实

120磅的最后一根稻草,有点讽刺,在这严酷的环境下,美丽温柔也只是表面,每个人内心只会为自己考虑。

>尽管她美丽温柔,可也有一百二十磅重——对那些既柔弱又饥饿的狗来讲,怎么可能还能承受起这可能是压断它们骨头的最后一根大稻草的重量?

◆ 第7章 为了一个人的爱

野性不至表现为抵抗大自然时的凶残,同时也包含了对信任的人表现出的温和的一面。

>它虽然具有在火与文明社会中养成的忠诚和献身精神,但也同时保留着野性与狡猾。它从荒野中走来,来到约翰·桑顿的脚边坐下,而不是一只温和的、身上带有很多文明印迹的南方狗。

大棒和獠牙的法则教会了它生存的重要性,而对顿桑的爱与忠诚超越了生存的意义。

>这时,他们耳中传来了桑顿细微的声音,虽然听不到说什么,但却知道他处境很危险。对巴克来说,听到主人的声音,它全身仿佛被电打了,跳起来,赶在两人之前跑到了先前下水的地方。

◆ 第8章 呼唤之声

这说明了巴克不是一只普通的狗,而是一只富有野心和野性的同化为了狼的犬。

>这种野外生存以及在陌生的地方自由自在的生活,对巴克来说,是没有尽头的欢乐。

真的太舒服了,我也喜欢小时候在田埂上和小伙伴你追我赶的感觉,认为那是释放天性,愉悦内心的一种方式。

>它喜欢奔跑在干枯的河道,喜欢悄悄跑去窥视生活在树林中的野鸟。有时它还会二十四小时趴在林中的灌木丛里,聆听松鸡的欢叫,观看它们在树林里窜缩。然而,巴克更喜欢的还是在夏日的午夜那朦胧的夜色中跑动,清听森林沉睡时低沉的嗡嗡声,像人类读书一样,注视着各种迹象和声响,探索着那神秘的召唤——召唤,无论睡醒与否,那声音都在召唤它过去。

来自野性的呼唤,将一只平庸的家犬蜕变为一只狼王,令人惊讶并对此产生敬佩。而作品中关于巴克蜕变的过程的艰辛让读者明白每个人都潜藏着无穷的力量,只是你要拥有那份坚强的内心。

>巴克跑在狼群最前面,透过惨白的月光或朦胧的北极光,它那伟岸的身体跳跃于伙伴之上,巨大的喉咙洪亮地高唱着一曲那年轻世界悠久的歌,也就是狼群之歌。

>> 巴克跑在狼群最前面,透过惨白的月光或朦胧的北极光,它那伟岸的身体跳跃于伙伴之上,巨大的喉咙洪亮地高唱着一曲那年轻世界悠久的歌,也就是狼群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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