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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就像喝酒,为的是假装自己身在别处

作者:济州济州媒体
读书就像喝酒,为的是假装自己身在别处
读书就像喝酒,为的是假装自己身在别处

题图:《将来的事》剧照

最近读书人(买书人)当中有两件引起热议的事:其一是Kindle即将退出中国市场;其二是有一批读者无法接受轻型纸,在网络上讨伐使用轻型纸的出版社,罗列轻型纸图书黑名单。这两个话题的核心都是阅读习惯的问题,每个读书人都有一些阅读偏好,有些人习惯便捷的电子书或轻型纸平装本,有些人希望买的书可以保存一辈子甚至随自己入土。

《大书特书》的作者乔·昆南如果在中国,肯定会迫不及待地加入这场讨论。他像一个典型的豆瓣用户,在为自己的阅读趣味和习惯辩护时可以旁征博引,对于自己看不上的做法则会刻薄地大加嘲讽。他对Kindle深恶痛绝,非纸书不读;他有一千多本藏书,但并不为保存而藏书,他的书大部分是平装本,而且读的时候还要涂涂画画,随手在空白处毒舌作者、写差评。他在《大书特书》里对自己的读书癖好大书特书——没错,这是可以写成书的——其中一些句子放到网络上,相当于疯狂的拉踩引战。

然而,在不同的读书习惯之外,但凡读书的人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共鸣:是什么让我们一起走向书?又是什么让我们一本接一本地读下去?书对我们的生活究竟意味着什么?昆南在书中写了许许多多动人的理由,以下是其中之——

哪里都能读书

——除了厕所

虽说我每年至少读上一百本书,哪怕两百本也稀松平常,但到了新年前夜,我还是觉得一事无成。我每天至少花两小时看书(虚构类占大多数),还有两小时读报刊杂志,为工作做准备,而我的工作主要是嘲笑笨蛋和无赖。理所当然的读书场所我自然不会放过——家、办公室、火车、汽车、飞机、公园,还有私家花园——但我也在戏院、音乐厅、拳击赛场上读书,还不一定是中场休息的时候。我一边读书一边等喝醉的朋友从拘留所保释,我一边读书一边排队做半月板修复手术,我一边读书一边等人从昏迷状态中恢复,我一边读书一边等送冰的过来【作者在此处用美国剧作家尤金·奥尼尔(Eugene O’Neill)的名作《送冰的人来了》(The Iceman Cometh)开玩笑。】。不止一次,我为了忘掉地铁车厢那一端的小混混而埋头读书;至于为什么会在深更半夜独自乘坐地铁,我自己也没法解释。不论走到哪儿,我都会带上本书,比如在超市排队结账,在陪审团任命期间,或者在等待那些我不怎么认识也不太关心的人的时候。不管身居何处,我都能读书,只有一个例外——厕所。我觉得在厕所里阅读的行为粗俗到无法用语言描述,而且对写书的人也不尊重,除非这位作者糟糕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读书就像喝酒,为的是假装自己身在别处

《低俗小说》剧照

还有比摸鱼读书

更好的事儿吗?

我沉醉于“偷吻”带来的喜悦。高中的时候,坐在我前面的男生壮如犀牛,我经常把《诺博士》或《海底城》【两本书都属于007系列。】架在他的后背上,兴致勃勃地阅读詹姆斯·邦德惊心动魄的历险,而老师正喋喋不休地解释拉丁语夺格【夺格(Ablative Case):又称离格或状语格,是拉丁语名词的曲折变化之一。】、遗传学谬误以及光合作用。大学暑假,我在一家泡泡糖工厂值夜班,时常自告奋勇,爬进天花板上的烟囱里打扫卫生;那些更老、更胖的全职工人才不愿意接这份活。他们就算不恐高,也怕爬梯子。一旦在我的不锈钢鸟巢里坐稳当了——至于这里头究竟有多脏,下面的人根本没办法核实——我便会隔一段时间弄出点声音,造成正在打扫的假象,然后在糖和碎片的环绕下读上一整夜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二十多岁时,我在毫无乐趣的费城郊区A&P仓库打工,负责往卡车上运货。深更半夜休息时,我也会读书。为此,那些和我一起工作的卡车司机可没给我好脸色看。保险起见,我从不当着他们的面读俄国文学、存在主义、诗歌或者类似《塞维涅夫人书信》这样的书,免得他们扑上来把我撕成碎片。在“复仇之日”1969年10月持续三天的反战示威游行,主要在芝加哥进行。反战示威风头正健的华府,满耳皆是皮特·西格【皮特·西格(Peter “Pete” Seeger):美国著名民歌歌手,曾参与民权运动、反越战等各种抗议活动。】的班卓琴声,我为了转移注意力,读起了遭官方制裁的反传统文化书籍,比如《荒原狼》《东方之旅》和《悉达多》,很符合时代潮流。有一回,我在费城运动场一边看杰瑞·加西亚【杰瑞·加西亚 (Jerry Garcia):乡村歌手,加西亚乐队主唱。】表演歌曲《Truckin’》,一边把《煎饼房》【美国作家约翰·斯坦贝克(John Steinbeck)的早期作品。】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等他快唱完的时候,我已经准备读《在我弥留之际》【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作品。】了。我经常从野餐、生日聚会、足球赛的中途偷偷溜出,躲在小树林、车库或无人光顾的凉亭里读一会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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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一族》剧照

社恐的安全阀

书籍一直是我的安全阀,而当一本书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从天而降,就堪称神迹了。书的存在好像在告诉我:这间房子里的笨蛋太多了。伊迪丝·华顿【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美国作家。】也许已经死了,但她还是比这帮蠢货有意思得多。我总是抓紧时间阅读,不肯放过任何机会。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其中七小时得用来睡觉。在我看来,剩下的十七小时中至少有四小时应该花在读书上。当然,一天四小时无法满足我的胃口。有个朋友曾跟我说,布莱姆·斯托克想通过《德古拉》告诉我们,人类需要活成百上千年才能读完所有想读的书。德古拉伯爵其实是个被人误解的书虫,数以万计的少女之所以惨遭不幸,并非因为德古拉是邪恶的化身,而是只有从她们细嫩的脖子上吸血,他才能活得足够长,直到把自己想读的书读完。这一说法的真实性我无从判定,因为我到现在还没能抽出时间读《德古拉》呢。如果可能的话,我想一天读书八到十小时,日日年年都如此。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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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哈利·波特系列电影

读书

——灵魂出逃大法

读书是我最喜欢的事,再无其他。当我七岁那年,在一辆巡回贵格城【费城的别名。】的流动图书馆上借书的时候,我就打定主意了。用弗兰索瓦·拉伯雷的话说:我天生如此。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阅读如此痴迷:我阅读,是因为我想在别处。不错,我身处的世界、特别是这个社会还算差强人意,但书里的世界更美好。一个人要是特别穷,或者缺胳膊少腿,这种感觉就会更明显。当年,我受困于保障房内,面对表现糟糕的父母,才开始了疯狂的读书生涯,好像没有明天。而且我深信,这种每天甚至每个小时都会产生的逃离现实的欲望正是人们读书的主要原因。当然,我指的是聪明人。我的父亲也属于这一类,他九年级辍学后便走向自我毁灭之路,无休无止地从事了一连串毫无意义、磨灭灵魂的工作。但他几乎总是随身带着一本书。他读书就像喝酒,为的是假装他不在这里,就算他真的在这里,他也不想做他自己。我想,这种冲动是很常见的。不管他们的公开说法如何,也不管他们怎么自我安慰,大多数爱书人之所以读书主要不是为了获取更多信息、消磨时间,或者自我进步,甚至不是向C.S.路易斯说的那样,为了知道他们并不孤独。他们阅读,是为了逃入一个更激动人心、更有价值的世界。在那儿,他们不会讨厌他们的工作、他们的伴侣、他们的政府、他们的生活。

本文作者 乔·昆南(Joe Queenan) 美国记者、评论家,《华尔街日报》《福布斯》《GQ》和《间谍杂志》的专栏作家,文章还常见于《时代周刊》《新闻周刊》《滚石》《花花公子》《高尔夫文摘》《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新共和》《纽约时报》《卫报》等媒体。他上过“大卫·莱特曼晚 间秀”“早安美国”“今日”和“每日秀”等节目。他的回忆录《闭馆时间》获得各大媒体的赞誉,被《纽约时报》列为2009年度100本值得关注的书之一。书曾支撑他度过毫无乐趣的费城童年,他成了狂热的读者,并立志此生为书辩护。

读书就像喝酒,为的是假装自己身在别处

《大书特书》

作者: (美) 乔·昆南 译者: 陈丹丹

出版: 三辉图书|商务印书馆

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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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买书?因为书把黑暗变成光,把虚无变成存在。

这是一本关于书的书,会引发每个爱书人深深的共鸣。

在数字出版的冲击下,书店一家家倒闭,读书的人也跟着减少了,书将何去何从?昆南和许多爱书人一样也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本书虽然是在书处在一种困境之中所产生的思考,但作者用有趣的笔风讲述自己与书结缘、相恋到无时无刻不能分离的故事,让人笑不可抑。本书审视了当今的阅读生态,触及热情专注的书商、遭受围攻的图书馆,以及爱书人的日常困境。昆南不仅讲了自己的读书癖好,更通过调查与问询的方式研究了朋友们、家人等的读书习惯以及读书与交友的有趣故事。不同于坐而论道、与读者保持距离的书之书,本书让真正的爱书人难以忘怀,并刺激他们读更多的书。

编辑|艾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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