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性,婚姻在古代罗马是由父权制界定。一家之主是父亲(pater familias),他完全控制着妻子、孩子和奴隶的生活。这一范式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与罗马基本神话有关的一个故事所证明的,其中半神罗穆卢斯和雷穆斯争论,罗穆卢斯杀死雷穆斯,而罗穆卢斯于公元前 753 年建立了罗马城。
在此事件之后不久(或之前),罗马人袭击了邻近的部落,带走了他们的妇女,被称为著名的萨宾妇女强奸案。这些部落随后发动反击以赢回他们的妇女,但其中一个人——赫西拉,成为罗穆卢斯的妻子——为罗马的行动辩护,以防止不必要的死亡,并鼓励其他妇女也这样做。无论这个故事反映的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它都展示了古罗马男女关系的范式:男人掌握着权力,而女人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并做出相应的反应。受宗教和传统影响的社会结构规定,男性制定规则,女性必须遵守。
这是古罗马的爱情、性和婚姻范式,虽然肯定有例外,但证据强烈表明,大多数已婚夫妇的经历都遵循这种模式。浪漫的爱情虽然得到诗人的认可和赞扬,但在许多婚姻中几乎没有发挥作用,尽管有证据表明基于相互爱和尊重的牢固婚姻。性,作为激情爱情的表达,经常与婚外情联系在一起,但也一定是许多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被认为是社会的基础,在很多情况下——在上层阶级中——一种商业交易,其中性的目的是为了生孩子,婚姻中的浪漫爱情是一种奢侈,有些人会享受,但很多人会享受,显然,将不得不这样做。
古罗马的爱情
在古罗马,人们对爱情的很多了解都来自诗人赞美他们与性有关的女人或男孩,通常是婚外情。
虽然丈夫和妻子之间的浪漫爱情在信件、铭文和墓志铭中得到证实,但在古罗马,人们所知道的大部分爱情都来自诗人赞美她们与性有关的女人或男孩,通常是婚外情一方或双方。在这方面最著名的诗人是卡图卢斯(公元前 85 年 - 公元前 54 年),其幸存的作品包括 25 首写给他的情人莱斯比亚的诗,她是政治家昆图斯·凯西利乌斯·梅特勒斯·塞勒 (Quintus Caecilius Metellus Celer,公元 100-公元前 59 年)。
梅特勒斯·赛勒和克洛迪亚婚姻不幸,经常在公共场合吵架,丝毫没有表现出她对爱人的热情。卡图卢斯 (Catullus) 给莱斯比亚 (Lesbia) 的诗表达了最高的崇拜和希望,希望她能离开丈夫并与他永远生活在一起。他在第 5 首诗中写道:
Lesbia,来吧,让我们生活、爱和成为
对丑陋的老傻瓜的卑鄙胡言乱语充耳不闻;
太阳可能每天都会升起,但是当我们
星星出来了,我们的夜晚,它将永远持续下去。
给我一千个吻,再给我一百个,
又是一千,又是一百;
当我们亲吻这些充满激情的数千人时,让我们
失去踪迹; 在我们的遗忘中,我们将避免
愚蠢而邪恶的农民的警惕之眼
渴望弄清楚
我们吻了多少吻。
然而,卡图卢斯的希望落空了,因为克洛迪亚不可能为了另一个男人与丈夫离婚。离婚是一种可接受的社会选择,可由任何一方提出,但离婚的理由必须符合社会规范,例如妻子不孕或丈夫虐待和忽视。通奸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但不能由参与婚外情的妻子提出。之后奥古斯都 凯撒(R公元前27 - 14 CE)上台,他颁布任何有关通奸这将允许梅特路斯CELER杀死两个克洛迪亚和她的情人的法律。
其他男性诗人,如奥维德(公元前 43 年 - 公元 17 年)对已婚或以某种方式遥不可及的情人表达了类似的感情。与这种范式不同的关于浪漫爱情的仅有的一些诗歌来自于作品幸存下来的单身女性罗马诗人:Sulpicia,作者兼法学家 Servius Sulpicius Rufus(公元前 106-43 年)的女儿。Sulpicia 将她的情诗写给她的男朋友,她称这个年轻人为 Cerinthus,几乎可以肯定是化名,因为她说她的家人不赞成他。即便如此,她还是希望有一天能和塞林瑟斯在一起。在诗 1 中,她表达了她对他们关系开始的感受:
我终于坠入爱河了。
这是一种爱,如果隐藏起来,对我的名声更有利
但是将其透露给其他人可能会损坏它。
我用我的诗歌天赋向维纳斯祈祷,她带来了它
把它丢在了我的怀里。
维纳斯履行了她的协议;
现在让我讲讲我的故事,让大家知道。
我不想把其中的任何一个放在密封的文件里,只为我心爱的人阅读。
逆天而行真好
因为一个女人不断强迫自己的外表与她的声誉相匹配是很烦人的。
我只想被认为值得我值得的爱。(哈维,77)
不幸的是,正如她后来的诗所表明的那样,这种关系没有持续下去,因为塞林蒂斯对她不忠。她责备他让她觉得自己像个傻瓜,而他显然“更关心那个穿着放荡装束的低等妓女,而不是 Servius 的女儿 Sulpicia!” (诗 4,哈维 77)。苏尔皮西亚后来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但按照罗马父权制的范式,她可能嫁给了她父亲认可的其他年轻人。学者布赖恩·K·哈维 (Brian K. Harvey) 评论了古罗马女性的地位以及她们的生活相对于男性的定义:
与男人的美德不同,女人因家庭和婚姻生活而受到称赞。他们的美德包括性保真(castitas),礼仪(感浦狄喀提亚),爱她的丈夫(博爱),夫妻和睦(协和),奉献给家庭(pietas),生育(fecunditas),美容(pulchritude),快乐(hilaritas)和幸福(laetitia)……正如父系的力量所证明的那样,罗马是一个父权社会。(59)
丈夫,或一般的男性,并没有遵守这些相同的美德标准,这对于性别和男女关系的任何其他方面都是如此。
古罗马的性爱
这些关系由统称为Dii Consentes(也称为Dei Consentes)的十二位神的配对定义,他们为人类塑造了适当的性和婚姻行为。这六对神夫妻分别是:
木星和朱诺
海王星和密涅瓦
火星和金星
阿波罗和戴安娜
火神和灶神星
水星和谷神星
该宗教是由国家赞助的——国家尊重众神,众神祝福国家——因此,遵守众神的模式被认为对罗马的健康和繁荣至关重要。最著名的例子是维斯塔处女,她们为维斯塔女神服务并在整个服务期间保持贞洁。Dii Consentes的模式将男神放在首位,他们可以自由地从事婚外情,而他们的女妃则不能;这为罗马的性关系树立了典范。
灶神星(最著名的贞洁女神)和其他女性神灵都保持着自己的美德并尊敬她们的妃子,但如果男性神灵也这样做,就会被认为是“没有男子气概的”。只要他们的伴侣不是自由出生的罗马公民,男人就可以自由地并且几乎被期望与女人、年轻男孩和其他男人发生婚外情。性被认为是生活中自然和正常的方面,异性恋和同性恋之间没有区别——甚至没有语言承认同性恋与异性恋有任何不同的概念——只要参与其中的人就可以享受都是自愿的参与者。诸如 Lupercalia(庆祝生育)之类的节日涉及公开展示性行为,而妓女则获得了荣誉。只有当某人的选择威胁到现状时,国家才会介入性事务。有四种与性有关的主要选择/行为,如果受到侵犯或参与,将需要采取法律行动:
Castitas – 关于选择贞洁生活(例如维斯塔处女)并且无法在没有严厉惩罚(通常是死刑)的情况下取消这种选择的女性。
乱伦——侵犯家庭成员、自由出生的罗马公民、维斯塔处女或任何其他选择保持贞洁的个人。
Raptus – 以公开或秘密意图进行性关系的绑架或绑架。Raptus甚至适用于那些心甘情愿地与“绑架者”同行的人——例如选择私奔的年轻女性——因为她们这样做是未经父亲同意的。
Stuprum – 强奸或性行为不端,其中包括与自由出生的罗马公民的婚外情。
除了违反这些社会习俗和禁忌外,罗马公民可以自由地从事他们想要的任何类型的性活动。伴侣之间的问题是他们自己解决的责任,如果一对已婚夫妇有分歧——关于性问题或任何其他问题——他们将问题带到女神 Viriplaca(朱诺的一个方面,其名字的字面意思是“男人的抚慰者”)在她位于帕拉蒂尼山的寺庙里,它将被解决。丈夫和妻子会各自向女祭司婚姻顾问解释他们的问题,问题会得到解决,但往往对丈夫有利。
丈夫们经常去妓院拜访妓女,或者在聚会或节日上遇到她们。男性和女性卖淫不仅是合法的,而且被认为是社会的一个自然方面,就像雇用人们扫街和清理厕所一样。妓女自然被认为是低等人,但舞者、演员、角斗士和歌手也是如此。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是为那些完全符合社会等级范式的人保留的,而这些人总是已婚。
古罗马的婚姻
没有现代公认的结婚仪式。婚姻仅在两个同意的罗马公民之间是合法的,但“同意”可能并不总是自由给予的。如果父亲为他的儿子或女儿安排了婚姻,除非他非常宽容,否则即使他们不愿意,孩子也应该接受。罗马承认三种类型的婚姻具有法律约束力:
Confarreatio(字面意思是“拼写”)——典型的贵族婚姻,其特点是分享拼写蛋糕和面包的仪式。也称为马努斯(手)的婚姻,因为新娘是由她父亲的手交给新郎的。
Coemptio(“通过购买”)——一种平民婚姻,在这种婚姻中,一个人通过某种方式从她的家人那里购买了自己的新娘。
Usus(“经验”或“使用”)——一种由双方长期同居所认可的平民婚姻
以下对罗马婚礼的描述遵循confarreatio的传统。
在婚礼之前,人们会读预兆,新娘父亲的房子用鲜花和挂毯装饰。如果吉兆好,仪式就可以进行,新郎新娘会聚在房子的公共房间里,客人会在那里聚集。结婚典礼通常在日出后举行,象征着这对夫妇即将开始的新生活。
仪式需要十名证人才能合法,虽然有一名牧师在场,但他没有主持。一位主妇会走上前并与这对夫妇握手,然后新娘会背诵誓言:“你在何时何地,盖乌斯,然后我在那里,盖亚”(Nardo,76 岁)。无论这对夫妇叫什么名字,誓言总是相同的,象征着新娘现在进入新郎家。然后这对夫妇会坐在一起,同时牧师向朱庇特(或后来向朱诺)献祭,然后他们将分享一个拼写蛋糕,结束仪式。
之后,新人将受到祝贺,并制定其他仪式,为他们带来好运和美满的婚姻。婚宴随后将参加一场盛大的盛宴,晚宴以每位宾客获赠一块结婚蛋糕带回家结束。然后,派对将跟随新娘和新郎到他们的新家(或新郎家的父亲)。学者哈罗德·W·约翰斯顿 (Harold W. Johnston) 描述了游行队伍:
[游行]是一项公共活动,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参加游行并参与到与众不同的欢乐中;我们被告知,上流人士会毫不犹豫地在街上等着看新娘。临近傍晚,火炬手和长笛手在新娘家前排起了队伍。一切准备就绪后,新郎唱起了婚歌,新郎从母亲的怀抱中用力抱起新娘。罗马人在这种习俗中看到了对萨宾人被强奸的回忆,但它可能远远超过罗马的建立,直到许多民族流行的通过俘虏结婚的习俗。新娘随后在游行队伍中占据一席之地。(纳尔多,78)
新娘在走路时会丢下一枚献给道路精神的硬币(一种为她未来的婚姻道路带来好运的祭品),并给她的新丈夫两枚硬币,一枚用于纪念他本人,另一枚用于纪念精神他家的。当他们走在一起时,新郎向人群中扔坚果和糖果,跟随他们的人也撒了同样的东西作为回报(一种在当今人们记得的婚礼仪式,即在婚礼上撒米),直到他们到达新郎家。
离婚是可以接受的,没有耻辱感,再婚不仅同样可以接受,而且是意料之中的。
到达那里后,新郎会将新娘抬过门槛,把她抱进去。约翰斯顿表示,这也可能是“另一种被俘虏的婚姻”(纳尔多,79 岁),但也可能是为了防止新娘绊倒和跌倒或者,更有可能是一种象征性的姿态,将她从旧生活中拉出来,轻松地将她带入新生活。然后,亲密的朋友和家人被邀请到房子里,丈夫为他的新婚妻子提供火和水作为家庭的基本元素,她在壁炉里点燃了第一把火。之后有更多的宴会,直到这对新人退休过夜。
女孩结婚的最低法定年龄是 12 岁,男孩是 15 岁,但大多数男人晚婚,大约在 26 岁左右。这是因为男性在 15-25 岁之间被认为心理不平衡。他们被认为完全被自己的激情所支配,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女孩被认为在较早的年龄成熟得多(现代已被接受的事实),因此当她们通常比新郎年轻很多时,她们已经准备好承担婚姻的责任。
结论
至少从技术上讲,婚姻是一夫一妻制,但离婚是可以接受的,没有耻辱感,再婚不仅同样可以接受,而且是意料之中的。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公元前 509-27 年),离婚并不像帝国时期(公元前 27 年 - 公元 476 年)那样普遍。到帝国时代,婚姻制度变得不受欢迎,出生率下降,奥古斯都不得不颁布法律,授予至少生育三个孩子的已婚夫妇特权。
虽然婚姻被理解为一种社会契约,而不是相互爱和尊重的表达,但毫无疑问,有许多恩爱的婚姻。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公元 61 年 - 公元 113 年)在给一位朋友的一封信中提到了这样一个结合中妻子的死亡:
我们的朋友马克里努斯遭受了沉重的打击。他失去了他的妻子,一个模范的女人……他和这个女人结婚三十九年,没有争吵,没有冒犯。这个女人以最大的尊重对待她的丈夫,确实应该得到同样的回报。她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体现了如此多、如此伟大的美德!的确,马克里努斯有一个很大的安慰,因为他有这么好的东西这么久。然而,我相信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会因为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而更加受伤。(信件 8.5,哈维,50)
尽管罗马父权制控制了婚姻的定义和观察方式,并且期望男人有婚外情,但基于相互信任和感情的夫妻之间仍然存在诚实、充满爱的关系。妇女可能没有她们应得的那种平等,但许多人仍然能够过上令人满意、满足的生活,而且常常在丈夫的爱、尊重和钦佩中感到舒适。
参考书目
Adkins, L. & Adkins, RA古罗马生活手册。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 年。
卡图卢斯和李,G . 卡图卢斯的诗。牛津大学出版社,2009 年。
Grant, M.古典历史学家读物。斯克里布纳,1993。
Harvey, BK古罗马的日常生活。焦点,2016 年。
Kiefer, O.古罗马的性生活。柯克出版社,2011 年。
Lewis, JE目击者古罗马的猛犸象书。跑步出版社,2003 年。
Mellor, R.古罗马历史学家:主要著作选集。Routledge Taylor & Francis 集团,2020 年。
Nardo, D.生活在古罗马。汤普森/盖尔出版社,200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