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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河长办发出倡议:保护水环境 建设幸福河湖

作者:南方都市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进一步增强爱河、护河意识,把爱护河湖生态、保护水环境作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们相信有您的爱心呵护,惠州河湖一定会更加清洁美丽,人民生活将更加幸福精彩!”近日,惠州市河长办发出《保护水环境 建设幸福河湖倡议书》,倡议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爱护河湖生态、保护水环境,积极参与到“保护水环境,建设幸福河湖”行动中来。

惠州市河长办发出倡议:保护水环境 建设幸福河湖

惠州西湖

附——

保护水环境建设幸福河湖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环境直接关系我们的生存环境和生活品质,关系着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河湖长制的全面深入推进,全市河湖面貌显著改善,初步呈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景象,成为市民群众休闲、观光、亲水的好去处。但目前在河岸上乱扔垃圾、违规垂钓的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市水域环境卫生和市容景观。保护河湖健康,维持干净、整洁、有序的河道环境,是我们共同的义务。为此,我们倡议,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爱护河湖生态、保护水环境,积极参与到“保护水环境,建设幸福河湖”行动中来。

一、爱护河湖生态。不往河里扔垃圾、排放污水,不围垦湖泊,不非法采砂,不在河边违规烧烤野炊,游玩产生的垃圾随身带走。

二、文明垂钓。不在河湖禁钓区违规垂钓,在可钓区文明垂钓,废弃物务必随身带走;不进行炸鱼、电鱼、毒鱼等行为。

三、保持堤岸整洁。不在河滩地及河堤垦荒种菜,不侵占河道,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堆、乱建。

四、保护水利工程设施。不毁坏堤防、护岸等河道配套设施,不损毁水源地保护标志牌、河湖长制公示牌等涉水标识。

五、强化保护责任。爱护河湖生态、保护水环境是一种社会责任,广大市民对发生在身边的污染水资源、破坏河湖水环境的不良现象要进行监督和抵制。

爱护河湖人人有责,保护水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从小处做起,从身边做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进一步增强爱河、护河意识,把爱护河湖生态、保护水环境作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我市建设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水资源保障,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我们相信有您的爱心呵护,惠州河湖一定会更加清洁美丽,人民生活将更加幸福精彩!

惠州市河长办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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